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
一、围
本规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 ,规 定了菜市场选址、场环境、建造装修、设施设备、场布局、商品 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 等批发市场进货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合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规。
1、菜市场
以固定商位(包括摊位、 店铺、 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销售各 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主要销售果蔬、肉禽蛋与其制品、 水产 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 油与其制品等。
2、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 (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 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脏等不可食用部份和有毒、
有害与变质水产品。
三、 场地环境
(一)选址要求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与商业网点规划 的要求,手续齐全。
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符合交通、环保、消防 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 ,直线距离 1 公里以,无有毒有害等污染 源,无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wei)险品的场所。
(二)建造
鼓励新建菜市场选择单体建造或者非单体建造中相对独立的 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造、 安全、 消防等要 求的钢筋混凝土或者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造的层高不小于 4.5 米;场主通道宽度不 小于 3 米,购物通道不小于 2.5 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 2 米。出口不少于 2 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 4 米。
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宽敞璀璨, 自然采光好。楼 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三)面积
菜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 服务半径、 消费需 求等因素确定。新建菜市场建造面积普通不应小于 600m2。
城市建成区与县城的新建菜市场 ,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 车停放场地和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 20%以上 ,中心 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四)装修与场布局
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 ,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 要求, 向通道两边倾斜;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 1.8 米;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者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 A 级的装 修材料;
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 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 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
四、设施设备
(一)给排水设施
1、供水设施
场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 ,卫生应符合国家 GB 5749 的要求,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提倡在保证满 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
水产区供水到商位 , 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 ,熟食经营区专间 供水到加工间。同时,市场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
2、排水设施
场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 ,采用沉井式暗渠 (安管)排水系统 , 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 ,窨井间距 不宜大于 10 米,柜台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造要求 另行设计。
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 ,防止异味上传 ,不可以设 明沟。
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 0.08 米-0.1 米,深度 0.03 米-0.05 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者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 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
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 ,符合相关 的标准和规定。
(二)供电设施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 安全的供电设施。 电线铺设以暗线为 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有条件的应单独设置配电室。
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 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市场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 GB 50034 的规定。柜台 (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 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
度不小于 200lx。场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三)通风设施
建造面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菜市场应安装不低于 2000W 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1000 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 100 平方 米相应增加 300W 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布局的应按国家或者地方 环保要求设置。
场窗户的设施应保证空气能够顺畅对流。
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与温控设施。
(四)卫生设施
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 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 规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 ,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 ,每 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
菜市场应按 GB/T17217 的要求建设洗手间,不得设在熟食经 营区域附近。
(五)消防安全设施
建造消防设施应符合 GBJ16 和 GB50222 的要求; 菜市场应按 照 GB/T17110 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
不得在市场交易场地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六)营业设施
1、柜台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