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农贸市场方案范文合集5篇
2023农贸市场方案范文合集5篇
农贸市场方案 篇1
  深入贯彻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市政府三届第64次常务会议、市委三届第124次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的“十件民生实事”的内容,市委、市政府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菜篮子”工程之一,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县工商局将牵头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农贸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切实解决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逐步建立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切实维护好人民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任务
  (一)基础设施改造
  1、对破损地面对破损的地面进行修补;
  2、对操作台进行改造;
  3、对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各市场内分段配备垃圾桶20个,增设集中统一封闭的垃圾点1个;
  4、规范设置市场内的标识标牌、店招店牌、信息公示栏、文明宣传标识、标语,对市场内破损的制度宣传栏、标识牌进行更换,并在市场的醒目位置以公示牌的形式公示以下制度:市场食品安全制度、市场食品退市制度、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市场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市场活禽摊区管理制度、市场购销台账建立制度、市场环境卫生制度、市场水电火使用制度、市场计量管理制度、市场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文明经商公约;
  5、对供排水设施及排水管道进行改造,确保排水畅通;
  6、对供电设施进行改造。铺设管线,禁止经营者私拉乱接电线;
  7、统一制作分区标识牌,统一制作各店面字号标牌、店招店牌,达到样式、颜、大小一致;
  8、加强“防四害”工作,配备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设施和药物,定期对市场及周边进行消毒;
  9、对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加强消防人员知识培训,配备灭火器材。
  (二)入市商品管理
  入场商品进货管理。场内经营者应当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________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对劣质商品的清退,场内经营的商品无过期、变质、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制品。
  (三)经营行为管理
  合理设置交易区域,实行分区经营,严格分区管理,规范市场商品摆放,做到各类商品陈列有序,完善商品进货查验、劣品退市、质量承诺、检验检疫、分类监管、索证索票、食品
安全、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同时市场管理者要建立服务台账、顾客投诉处理台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账等。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启动阶段(3月1日—3月25日)
  工商所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2、升级改造阶段(3月25日—9月10日)按照工作任务的要求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3、市场秩序提升阶段(9月11日—9月25日)加强对市场的经营行为、经营商品、市场卫生的管理,建立健伍各项规章制度;
  4、总结验收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内容进行汇总上报。
  四、工作保障
批发市场进货
  为确保农贸市场和南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股,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协调、进度汇总、资料上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众的切身利益。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同时业主要积极参与,主动承担工作任务。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工商所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部分经营户的摊位安置工作,要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农贸市场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和苏食药监食通〔〕90号《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衔接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县城区各农贸市场推行农产品市场准
入措施,配备农药残留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建立检测室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农贸市场主办方要严格上级有关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规范我县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秩序,保障人民众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把住餐桌前最后一道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城区各农贸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验检测设施,落实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县城外乡镇的农贸市场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定期抽检。
  工作计划:8月底前设立检测场所配备检测设备仪器,6月中旬对检测人员培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9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农贸市场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的检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设立标准及工作要求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立不少于15平方米以上检测室,配备与本市场相适应的速测仪2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2人以上,实施蔬菜进场交易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入场前批发经营户向市场检测室提交蔬菜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
  (2)检测室对提供相关认证和具有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产地准出卡”等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抽检。无产地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单或未取得相关认证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实行入市前批批检测;苏北批发市场每日对有相关合格证明的经营户随机抽检不少于20%户次,不少于20%品种,并且每日不少于60批次。
  (3)对检测合格的蔬菜发放检测合格证明,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蔬菜,不得进入市场交易;
  (4)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其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内禁止进入市场销售,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经营户在销售农产品时必须开具销售凭证。
  (二)有固定设施的农贸市场
  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检测室,配备速测仪1台,有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1名,实施销售前检测,具体要求为:
  (1)销售前经营户向市场提交相关证明(产品品种、产地、数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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