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响应分级及意义
预警响应分级及意义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重大气象灾害被确定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
Ⅰ级预警:
在某省(区、市)行政区域或者多省行政区域内,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极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5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5级。
Ⅱ级预警:
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的。或者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4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达4级。
Ⅲ级预警:
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3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3级。
Ⅳ级预警:
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2级
、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2级。 北京市东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中预警分级:
按照《北京市东城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东城区将突发事件的发生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黄、橙和红来加以表示。
蓝等级(IV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展。
黄等级(III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天气预警级别橙等级(II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等级(I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以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预警级别首先由主要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专项指挥部、街道或相关部委办局,依照各自制定的专项预案中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并报区应急办批准。
一般或较大级别的预警,由区应急委发布或取消,并报市应急办备案。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预警,由区应急办报市应急办,经市领导批准后,由市应急办发布或取消。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应急办、各专项指挥部、街道和相关部委办局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区应急办有权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变化情况,变更各专项指挥部、街道或相关部委办局所提出的预警建议,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并对应急工作状态做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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