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级别 | 黄预警(Ⅲ级响应) | 橙预警(Ⅱ级响应) | 红预警(Ⅰ级响应) |
健康防护指引 |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过敏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3)一般人减少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4)从严控制举办体育运动会。 (5)医疗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加强相关疾病门(急)诊力量。 |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过敏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一般人应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4)减少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 (5)禁止举办体育运动会等大型户外活动。 (6)医疗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加强相关疾病门(急)诊力量。 |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过敏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 (3)一般人应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4)禁止举办大型户外活动。 (5)医疗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加强相关疾病门(急)诊力量。 天气预警级别 |
级别 | 黄预警(Ⅲ级响应) | 橙预警(Ⅱ级响应) | 红预警(Ⅰ级响应) |
建议性减排措施 | (1)倡导公众绿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尾气排放;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倡导公众绿消费,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排污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5)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6)根据天气形势研判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 (1)鼓励公众绿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尾气排放;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停止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加大优质原辅材料的使用,减少污染物排放。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 (6)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7)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节约用电,夏季空调温度较平日调高2-4度,且不低于27度。 (8)根据天气形势研判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 (1)鼓励公众绿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尾气排放;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行时间,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2)进一步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停止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加大优质原辅材料的使用,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 (6)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7)根据天气形势研判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8)公众减少能源消耗,节约用电,夏季空调温度较平日调高2-4度,且不低于27度。 |
级别 | 黄预警(Ⅲ级响应) | 橙预警(Ⅱ级响应) | 红预警(Ⅰ级响应) |
强制性减排措施 |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 (1)纳入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企业,实施黄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对已超低排放的企业在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再减半排放,对未超低排放的企业排放降低至标准的50%。VOCs排放企业停止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 (2)主要道路采取科学措施,根据天气情况,加大或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3)对重点区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加强道路通行疏导,减少因机动车排队等候引起的排气污染。 (4)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各工地配备的雾喷、雾炮系统全部开启并不间断作业(如遇雨天,根据雨量 |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 (1)纳入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企业,实施橙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对已超低排放的企业在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再减半排放,对未超低排放的企业排放降低至标准的50%。VOCs排放企业停止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 (2)主要道路采取科学措施,根据天气情况,加大或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3)加强交通管制,对重点区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在县城建成区通行(特勤车辆除外),引导过境货车避开县城建成区行驶。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除外)。 (4)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 |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 (1)纳入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企业,实施红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对已超低排放的企业在超低排放的基础上再减半排放,对未超低排放的企业排放降低至标准的50%。VOCs排放企业停止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 (2)主要道路采取科学措施,根据天气情况,加大或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3)加强交通管制,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在县城建成区通行(特勤车辆除外),引导过境货车避开县城建成区行驶。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除外)。 (4)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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