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处置因雨、雪、雾霾、冰冻、台风等恶劣天气导致的各类突发性道路交通事件,有力保障全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关于切实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XX省公安重要信息报送工作规范》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因雨、雪、雾霾、冰冻、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情形。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1.5 响应等级
根据恶劣天气情况以及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分为四级预警,预警启动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5.1暴雨或短时强降雨导致路面积水严重,道路通行不畅
Ⅰ级预警:3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00mm以上,或已达到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致辖区大部分道路大面积、长距离车辆滞留的;或采取主干道临时中断通行管制措施致邻地市道路车辆滞留的。
Ⅱ级预警:3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mm以上,或已达到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车辆无法通行,影响2个以上中队辖区但不妨碍其他交警中队辖区道路车辆通行的。天气预警级别
Ⅲ级预警:6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mm以上,或已达到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部分桥梁、涵洞路面等短距离路段因雨水积结严重,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影响1个交警中队辖区的。
Ⅳ级预警:12小时降雨量将达到50mm以上,或已达到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多处地方出现积水。
1.5.2突发大雪天气导致路面湿滑,影响道路通行
Ⅰ级预警: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5mm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15mm以上且降雪持续,造成路面严重湿滑或结冰,致辖区大部分道路大面积、长距离车辆滞留的;或采取主干道临时中断通行管制措施致邻地市道路车辆滞留的。
Ⅱ级预警: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0mm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10mm以上且降雪持续,造成路面较为严重湿滑或结冰,致辖区大部分道路大面积、长距离车辆滞留的;车辆无法通行,
影响2个以上中队辖区但不妨碍其他交警中队辖区道路车辆通行的。
Ⅲ级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mm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6mm以上且降雪持续,造成路面湿滑或结冰,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影响1个交警中队辖区的。
Ⅳ级预警: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4mm以上,或降雪量已经达到4mm以上且降雪持续,且降雪持续,造成轻微路面湿滑或结冰,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影响辖区较小范围。
1.5.3突发浓雾天气导致路面能见度较低,影响道路通行
Ⅰ级预警: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致辖区大部分道路大面积、长距离车辆滞留的;或采取主干道临时中断通行管制措施致邻地市道路车辆滞留的。
Ⅱ级预警: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致辖区大部分道路大面积、长距离车辆滞留的;车辆无法通行,影响2个以上中队辖区但不妨碍其他交警中队辖区道路车辆通行的。
Ⅲ级预警: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影响1个交警中队辖区的。
Ⅳ级预警:24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影响部分路段的。
1.5.4强台风天气导致树木倒地、电缆拖地占路等情形,影响道路通行
Ⅰ级预警:因发生强台风天气造成严重树木倒地或电缆拖地等情况,道路无法通行的,致使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市或省份,处置时间预计在4小时以上的。
Ⅱ级预警:因发生强台风天气造成较为严重树木倒地或电缆拖地等情况,道路无法通行的,造成车辆大量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地市,处置时间预计在3小时以上的。
Ⅲ级预警:因发生强台风天气造成部分树木倒地或电缆拖地等情况,造成车辆积压,处置时间预计在2小时以上的。
Ⅳ级预警:因发生强台风天气造成少许树木倒地或电缆拖地等情况,造成车辆积压,处置时间预计在1小时以上的。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烟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成立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保证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高效开展,烟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成立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支队长担任组长,支队其他委成员为副组长,全市各交队、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工作的统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市、县两级公安交警部门都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根据烟台实际情况,支队领导小组下设警情监测组、指挥调度组、路面管控组、事故处置组、设施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引导组7个工作组。
2.1.2烟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成立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
为保证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运转高效顺畅,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由支队当日值班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当日支队指挥长担任现场副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度7个工作组和相关大队开展应急处置工
作。
2.2 工作职责
2.2.1警情监测组。由各级指挥中心负责,与当地气象、高速等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情报信息联络机制。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预警信息,下达相应等级应急预案指令。监控辖区交通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因恶劣天气发生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2.2.2指挥调度组。由各级指挥中心负责,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突发警情,及时监测警力到位作为情况,调度了解现场处置进展,通过信号中心调控、跨区协调指挥等方式进行宏观把控,及时向支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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