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5.01.04
施行日期
2015.01.04
文号
主题类别
环境监测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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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
  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聊城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科学预警,提前响应。提升预测能力,提高预报准确度,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采取响应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4.信息公开,全民参与。公布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兼任,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XXX上报;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警组、综合协调组、督导考核组;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专家组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空气污染控制、监测、气象预测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会商、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等工作,针对重污染天气
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天气预警级别  (二)监测预报组
  由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和气象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工作预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向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测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三)综合协调组
  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委、执法局、交通局、经信委、教育局等部门组成综合协调组,负责对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单位进行综合协调。
  (四)督导检查组
  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预警
  (一)监测与会商
  1.监测
  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和市气象台跟踪监测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预报
  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
  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市气象台预测到未来3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及时向市环境信息
与监控中心通报,由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发起会商。采暖期由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发起每日会商(上午11:00)。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当日12:00前提交综合协调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3次。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实时会商。
  (二)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预警、黄预警、橙预警和红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蓝预警:对两天内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200≤AQI<300,且未达到黄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的预警。
  黄预警:对连续3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200≤AQI<300,且未达到橙和红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的预警。
  橙预警:对连续3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300≤AQI<500,且未达到红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的预警。
  红预警:对1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AQI≥500或连续5天以上达到AQI≥300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三)预警条件
  蓝预警:出现或将出现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200≤AQI<300, 且连续两天内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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