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后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3.12.03
∙【字 号】青政办[2013]310号
∙【施行日期】2013.12.0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扶贫、救灾、慈善
正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后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13]31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已圆满收官,为巩固重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对重建后续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后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郝 鹏 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马顺清 副省长(常务)
张建民 副省长
程丽华 副省长
成 员:匡 湧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王玉虎 玉树州委副书记、州长
沈传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晁海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洪溢 省经委副主任
董 林 省教育厅副厅长
文化堂 省民宗委副主任
辛全伟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韩生福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郭臻先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姚宽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付大智 省交通厅副厅长
石建平 省水利厅副厅长
田惠源 省农牧厅副厅长
郝万成 省林业厅副厅长
司才仁 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
于世利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张得庆 省审计厅总审计师
徐 浩 省旅游局副局长
孙 林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郑玉斌 省慈善总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匡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玉虎、沈传立、晁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玉树地震时间 二、工作职责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014年全面完成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后续工作的总体要求,继续发挥“四个一体化”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推进工程质量整改、工程验收及移交、工程项目审计、资金清算及决算、工程资料收集归档、设施运营管理等重建后续重点工作。
三、办公室内设机构
1.综合组
组 长:晁海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韩少儒 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董得华 省地方志青海年鉴社副社长
组 员:殷得林 江龙飞 蔡芝锋 刘金珠
斯琴巴图 李勇敢 魏江勇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包括公文处理、会议承办、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州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原省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原省重建现场指挥部有关重建文档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对重建后续工作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协调组
组 长:沈传立 省发改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 勇 玉树州委常委、副州长
成 员:杜国平 王若冰 张德宏 张 涛
王联邦 任玉龙 薛 阁
工作职责:负责1248个重建项目以及新增子项目前期手续扫尾,督促重建项目收尾建设,结合财务清算和审计评审,对项目前期审批、投资进行调整,计划下达和制定最终项目册等相关协调工作。
3.工程协调组
组 长:姚宽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才仁公保 玉树州副州长、
扎西才让 玉树市市长
成 员:扎西闹吾 才仁当智 王 强 赵利岭
才 让
工作职责:负责重建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整理备案及项目移交,工程质量整改,基础设施后续建设和运营管理等相关协调工作。
4.资金清算组
组 长:陈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副组长:韩三存 玉树州副州长
成 员:李积庆 薛 楷 王 岷 俞瑞华
达来奎 刘朝昆 何世峰 鲁国贤
张晓娟 涂 婧
工作职责:负责重建资金监督管理,协调解决自筹资金贷款,按时间节点全力做好重建项目资金清算、工程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等相关协调工作。
5.审计评审组
组 长:张得庆 省审计厅总审计师
陈 锋 省财政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 勇 玉树州委常委、副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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