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专业创新创业实践
一、课程概况
所属专业: | 软件工程 | 开课单位: | 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 |
课程类型: | 专业实践课程 | 课程代码: | 07414340 |
开课学期: | 8 | 学分: | 2 |
学时: | 8周 | 核心课程 | 否 |
二、课程描述
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鼓励学生课外时间完成科研项目、参加学科竞赛、发表科研论文、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听取学术报告等,提交各类创新实践成果,由专业负责人组织专家在第八学期期末统一认定,并记相应学分。
三、课程目标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和创新能力;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团结协作的良好习惯;
3、训练、提高和检验学生综合分析能力,科学研究能力,信息搜集能力与处理能力,外文阅读及计算机运用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四、有关要求
1、教师指导要求:学生在进行科研项目申报时,由指导老师对申报书进行指导和审核,并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全程指导,在项目结题时对结题材料进行修改审定;学生在参加学科竞赛时,指导老师对竞赛所需知识和技能予以指导;学生在发表科研论文时,指导老师需对学生的论文原创性、正确性进行把关、负责,并对论文撰写、修改、投稿、发表进行指导;学生在申报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时,指导老师需对学生的专利和软著申报材料整理和申报流程进行指导。
2、学生实践要求:以科研项目获得学分,提交项目结题证明;以学科竞赛获得学分,学科竞赛需与软件工程专业相关,提交获奖证书;以科研论文获得学分,科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
必须是“安徽师范大学”,且与软件工程专业相关,提交论文原件或录用证明;以知识产权获得学分,知识产权成果第一产权单位必须是“安徽师范大学”,且与软件工程专业相关,提交专利证书(或实审通知)或软著证书;以学术报告笔记获得学分,提交学术报告笔记并由辅导员签字确认。
五、考核方式
一人有多个作品参加同一次学科竞赛的以最高奖计算;竞赛(团体)学分由指导教师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各项得分合计超过2分则视为合格,获得创新实践课程2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各类创新实践成果学分认定标准
序号 | 类别 | 成果内容与级别 | 学分 |
1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8分/项 |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6分/项 | ||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4分/项 | ||
校优秀本科论文(设计、创作)培育项目 | 2分/项 | ||
2 | 学科竞赛 | 国际学科竞赛获奖 | 8分/项 |
国家级学科竞赛特等奖、一等奖 | 8分/项 | ||
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 6分/项 软件工程专业课程 | ||
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 4分/项 | ||
省级学科竞赛特等奖、一等奖 | 4分/项 | ||
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 3分/项 | ||
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 2分/项 | ||
校级(市级)学科竞赛特等奖、一等奖 | 2分/项 | ||
校级(市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 1分/项 | ||
校级(市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 0.5分/项 | ||
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未获奖 | 0.2分/次 | ||
3 | 科研论文 | 学校认定一级 | 20分/篇 |
学校认定二级 | 10分/篇 | ||
学校认定三级 | 8分/篇 | ||
学校认定四级 | 6分/篇 | ||
其它 | 4分/篇 | ||
4 | 知识产权 | 发明专利 | 10分/件 |
实用新型专利 | 6分/件 | ||
外观设计专利 | 4分/件 | ||
软件著作权 | 4分/件 | ||
5 | 学术报告 | 学术报告笔记 | 0.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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