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11.12
【字 号】鄂教高办[2013]14号
【施行日期】2013.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农业创业项目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鄂教高办〔2013〕14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鄂教高〔2012〕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3〕5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的工作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进行了审定,确定湖北大学“甲醇氧化羰基化反应催化剂合成与性能研究”等1412个项目(其中,创新训练项目1097项,创业训练项目186项,创业实践项目129项)为2013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我省高校1980项(其中部委属高校1235项,省属高校745项)2012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并认定为2012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予以公布。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方式,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方面,是提升大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理顺校内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保障经费投入,
切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已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要按照教高函〔2012〕5号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创业训练,切实落实经费投入,确保按期完成研究内容。
  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各高校应对本校实施计划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结,连同验收结果于每年12月报我厅。验收结果需包含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我厅将组织对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进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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