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疗机构卫生监督(jiāndū)量化分级评分表
总得分: 标化分: 核定(hédìng)等级:
医疗机构名称 | ||||||||||||||
地址 | 床位数 |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联系人 | |||||||||||||
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 诊疗科目 | |||||||||||||
项目 | 评查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检查结果 | 得分 | |||||||||
医 疗 执 业 81 | 1、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 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过期有任何一种情况开展诊疗活动,直接评为D级 | |||||||||||
2、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或统一悬挂 | 2 | 有一项目未悬挂于入口处醒目位置或统一悬挂,扣2分 | ||||||||||||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规定时间内校验 | ※ | 未按时校验或拒不校验的,直接评为D级 | ||||||||||||
4、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医疗文书的标识等与核准登记的内容一致 | 5 | 名称、地点、医疗文书、印章等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不一致,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5、医疗机构的牌匾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 | 2 | 牌匾与核准登记的不一致,扣2分 | ||||||||||||
7、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佩带或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 2 | 未佩戴或佩戴不规范扣2分 | ||||||||||||
8、医疗机构核准登记诊疗科目与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一致 | 10 | 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扣10分 | ||||||||||||
9、医疗机构独立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法定的资格 | ※ | 有非法定资格的人员上岗直接评为D级 | ||||||||||||
10、医疗机构不得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 10 |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扣10分 | ||||||||||||
11、医疗机构施行手术及特殊检查,以前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取得家属同意签字 | 2 | 家属未签字扣2分 | ||||||||||||
13、医疗机构不得将业务用房出租、外包给其它单位(个人)从事诊疗活动 | 10 | 发现外包、出租现象扣10分 | ||||||||||||
14、医生外出会诊必须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 | 5 | 未批准扣5分 | ||||||||||||
15、医师开具处方应具有法定资质 | 5 | 无资质或者未备案扣5分 | ||||||||||||
16、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 2 | 处方调剂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17、医疗机构使用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 5 | 无资格扣5分 | ||||||||||||
18、医疗机构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 | 2 | 未按规定保存扣1分,无专册登记扣1分 | ||||||||||||
19、药师按规定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 2 | 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非药师扣2分 | ||||||||||||
20、医疗机构应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广告 | 5 |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广告扣5分 | ||||||||||||
21、医疗广告内容符合国家规定 | 5 | 医疗广告内容、表现形式违反规定,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22、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设备应取得《大型应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5 | 未取得扣5分 | ||||||||||||
23、大型医用设备启用应取得《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操作人员应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 | 2 | 大型医用设备启用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扣1分,操作人员无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扣1分 | ||||||||||||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