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主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2012版
重庆市主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
一、主干道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清洗保洁作业要求
1.每天应在晨前普扫一次,夏秋季应于6:00前,冬春季应于6:30前结束。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频次。车行道、桥梁和车行隧道应实行全面机扫。
2.保洁时间应为6:30至22:00,采取巡回保洁方式捡拾路面和绿带内的垃圾,及时清理果皮箱,每天擦拭果皮箱和人行护栏1次。
3.遇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保洁时间应顺延至少1小时。
(二)洒水冲洗(刷)作业要求
1.车行道洒水,冬春季每日应不少于1次,夏秋季每日应不少于2次。环境温度在35度以上时,可适量增加洒水或喷雾降尘降温次数。
2.车行道和人行道路面冲洗(刷),每日应不少于1次,宜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
3.路面遇严重污染时,应立即进行冲刷,直至清除污迹。
4.白天无法实施冲洗冲刷作业的路段,应安排在夜间进行。
(三)质量标准
1.车行道道路整体清洁见本,应无垃圾杂物、污渍、积尘和积水;路沿石立面和边角无泥迹;排水箅及周围无垃圾尘土和积水,应亮桥亮角;交通隔离设施洁净。
2.人行道路面无垃圾、泥迹、杂物、油渍污染和污水横流;无乱涂画和乱张贴;护栏无积尘和污渍;果皮箱无破损,箱体和设置点周围整洁,无满溢;树圈及绿带内无垃圾杂物。
3.道路附属设施(亭棚、电杆、配电箱、电话亭、报刊亭、公交站台等)应无乱张贴、乱涂画。设施完好,立面干净整洁。
4.道路边(护)坡和边沟内无垃圾杂物和积泥。
5.道路两侧单位和商业门店前路面,应与所在道路保持同等保洁质量。
6.桥梁、车行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应与所连接道路保持同等保洁质量,立面干净整洁。
二、次干道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清洗保洁作业要求
1.每天应在晨前普扫一次,夏秋季应于6:00前,冬春季应于6:30前结束。遇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频次。
2.次干道应尽量实行机扫。
3.保洁时间应为6:30至21:00,采取巡回保洁方式捡拾路面和绿带内的垃圾,及时清理果皮箱,擦拭果皮箱和人行护栏每日1次。
4.遇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保洁时间应适当顺延。
(二)洒水冲洗(刷)作业要求
1.车行道洒水,冬春季每日不宜少于1次,夏秋季每日不宜少于2次;环境温度在35度以上时,可适量增加洒水或喷雾降尘降温
次数。
2.车行道和人行道冲洗(刷),应每两日一次,宜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
3.路面遇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冲刷,清除污迹。
4.白天难以进行冲洗冲刷的路段,应安排在夜间进行。
(三)质量标准
1.车行道道路整体清洁见本,应无垃圾杂物,无污渍和积尘;路沿石立面和边角无泥迹;排水箅及周围无垃圾尘土和积水;交通隔离设施整洁。
2.人行道路面无垃圾杂物,基本无泥迹和污渍,无污水横流;无乱涂画和乱张贴;护栏基本无积尘和污渍;果皮箱无破损,箱体和设置点周围整洁,无满溢;树圈及绿带内无垃圾杂物。
3.道路附属设施(亭棚、电杆、配电箱、电话亭、报刊亭、公交站台、道路交通标志指示牌等)应无乱张贴、乱涂画。设施完好,立面干净整洁。
4.道路边(护)坡和边沟基本无垃圾杂物和积泥。
5.道路两侧单位和商业门店前路面,应与所在道保持同等保洁质量。
6.桥梁、车行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应与所连接道路保持同等保洁质量,立面干净整洁。
三、公共场所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作业要求
1.每天开放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普扫,根据需要可增加频次。
2.实行巡回保洁,保洁时间应覆盖其开放时间。
3.室外区域地面每天冲洗(刷)不低于1次。
(二)质量标准
卫生要求1.周边环境应干净整洁,无存留垃圾和泥尘、无乱堆杂物、无人畜粪便、无残留污水、无杂草、无乱涂画和乱张贴;窨井盖沟眼应畅通无积垢,地面、边角、路沿石应干净见本,无积泥;路面保洁质量达到主干道质量标准要求。
2.绿地、花坛、亭阁、假山、喷泉、水池等应时常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腐叶和悬挂污物。
3.果皮箱、广告牌、电话亭、自动扶梯扶手、楼道扶手、座椅等公共设施外观应完好、整洁、无破损、污迹、积尘、蛛网和乱涂画、乱张贴。
四、背街小巷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每天应在早上7:30前普扫一次。
2.保洁时间为7:30至18:00,采取巡回保洁方式捡拾路面和绿带内的垃圾,及时整理果皮箱,擦试果皮箱每两日一次。
(二)洒水冲洗(刷)作业要求
1.人行道和车行道冲洗(刷),每周应不少于3次。
2.路面遇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冲刷,清除污迹。
(三)质量标准
1.车行道路面整体较清洁,基本见本,无成片垃圾和杂物,基本无污渍和积泥;路沿石立面和边角
无明显泥迹;排水箅及周围基本无积泥和积水。
2.人行道路面无成片垃圾杂物,基本无泥迹和污渍,无污水横流,基本无乱涂画和乱张贴;果皮箱无破损,箱体和设置点周围基本整洁,无满溢;树圈及绿带内无明显垃圾杂物。
3.道路附属设施(亭棚、电杆、配电箱、电话亭、报刊亭、交通指示牌等)应基本无乱张贴、乱涂画、设施完好、立面无明显污迹和泥尘。
4.道路边(护)坡和边沟基本无垃圾杂物和积泥。
5.道路两侧单位和商业门店前路面,应与所在道路保持同等保洁质量。
五、城乡结合部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
(一)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每天应在早上8:00前普扫一次,无灯区可适当延长。
2.保洁时间为8:00至18:00,采取定时保洁方式捡拾路面和绿带内的垃圾,及时整理果皮箱,擦试果皮箱每周2次。
(二)洒水冲洗(刷)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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