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小动物运输免责声明
国航小动物运输免责声明
1.小动物是指家庭养的宠物猫、宠物狗。具有攻击性或易于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藏熬、斗牛犬等,不属于该范围。宠物托运手续
2.小动物运输仅适用于国航实际承运的单程直达航班,联程航班暂不受理小动物托运业务。
3.托运的小动物须具有动物检疫证等有效证明,并必须符合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小动物出境、入境和过境规定。
4.旅客携带的小动物不得带入客舱,必须装在货舱内运输。
5.装运小动物的容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6543-2011-活体动物航空运输包装通用要求》。
6.体重超过14KG的动物应单独运输。最多2只大小相仿,每只体重低于14KG且能够共处的成体动物可使用同一容器运输。同窝6月龄以下的动物,最多3只可装在同一容器或分隔室内运输。
7.每个容器的总重量(包括其中的小动物以及食物和水的重量)不得超过32KG,否则必须作为货物运输。
8.每个航班最多允许载运两个装有小动物的容器。
9.处于怀孕状态或在48小时之内刚分娩的小动物不得办理托运。
10.旅客应在乘机当日不迟于航班离站时间前120分钟将小动物自行运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11.小动物属于特殊行李范畴,按特殊行李收费标准在机场交付费用。
12.旅客应对托运的小动物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拒绝入境、过境,小动物未能按时运到,或由于正常运输条件下小动物受伤、患病、逃逸和死亡,国航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不符合运输条件的小动物,国航可以拒绝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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