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武汉市一环路全长28公里,联系主城三镇中心区,主要服务于武汉市的金融、商业中心区。二环路全长52公里,为减少中心区跨江交通压力、减少车辆穿越中心区而布置。二环线位于城市中心区片与外围组团之间,是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三环十射”快速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汉口的发展大道、汉西路、江汉二桥,汉阳的十升路、四新段,武昌的八坦路、珞狮路、东湖路、水东路,以及二七路过江通道和杨泗港过江通道构成。
该项目是武汉市规划的二环线上的过江通道之一。规划预留的控制走廊带距上游的长江二桥约3km,距下游的天兴洲大桥约7km。
该项目是跨越长江的特大型桥梁,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主桥、引桥及接线工程。项目的主线技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计算行车速度80km/h,车道数采用双向6车道。
二七路过江通道北岸连接汉口中心区和后湖组团,南岸连接武昌中心区和青山组团,是二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线贯通的关键节点工程。
桥位方案(方案三为推荐方案)
⑴ 轴线方案一(徐州二村至水厂路)
路线从二七纪念馆南侧,经解放大道、江岸货场,经长江后接武昌水厂路至和平大道。
⑵ 轴线方案二(徐州二村至罗家港)
路线从二七纪念馆南侧,经解放大道、江岸货场,过长江后经武昌罗家港泵站,沿罗家港排水明渠至和平大道。
⑶ 轴线方案三(后湖船厂至罗家港)(推荐方案)
路线沿京广铁路下行线,穿解放大道及江岸货场铁路疏解区,过长江后经武昌罗家港泵站,沿罗家港排水明渠至和平大道。
桥梁方案
针对推荐的轴线方案三(后湖船厂――罗家港),主桥选择了单主孔钢桁架拱桥(主跨616m)、双主孔钢桁架拱桥(主跨2×616m)、双主孔钢桁架拱桥、双塔钢箱梁斜拉桥(主跨710m)、三塔悬索桥(主跨2×600)及三塔斜拉桥(主跨2×616)五种桥型方案进行经济
、技术、美观等综合比较,提出的推荐桥型方案是三塔斜拉桥。
两岸疏解立交方案
● 解放大道二七立交
解放大道侧疏解长度为2800米,立交桥面总面积19900m2。
● 罗家港和平大道立交
和平大道侧疏解长度为805米,立交桥面总面积9000m2。
二、主要结论
2.1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2.1.1 水环境
长江武汉段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采用pH、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氨氮等六项指标作为该工程所在江段的水环境评价因子。
3个监测点位的石油类单因子指数均>1,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66.7%,表明工程所在江段现状水质受石油类污染较严重。
工程所在江段丰水期SS浓度较高(170~260mg/L),这主要是长江上游丰水期水土流失较严重,江水中携带大量泥沙所致。
常规监测中两个监测点各水期单因子指数均<1,表明堤角水厂和余家头水厂取水口处水质评价因子可达到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尚好。
2.1.2 声环境
监测结果显示,钢都花园、钢都小学、和平医院、联盟路居民区、武汉理工大学分部夜间测点有一天夜间噪声值超标,二七纪念馆、江岸车辆厂子弟小学、铁路第三小学有一天昼间噪声值超标,其余各监测点的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相应标准要求。
工程沿线声环境现状质量大部分能满足已划分的环境功能区要求,但是尚有少部分地区目前已受到噪音污染。
2.1.3 环境空气
江厂医院和钢都小学2个监测点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日均值达标率均为100%,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江厂医院和钢都小学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达标率分别为60%和80%,达不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但超标倍数仅为0.33和0.26。
工程影响区总体环境空气现状质量状况良好,主要超标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
2.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2.1 社会环境
2.2.2 生态环境
⑴ 大桥建成后,桥面径流经收集处理后对水质污染影响不大,对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水生
生物的危害影响甚微,对长江珍稀水生动物的洄游通道不会造成影响。
⑵ 本项目施工期对长江岸边会造成局部的悬浮物增值,对绝大部分的水体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⑶ 工程永久性征地8.66hm2,对生态环境将造成一定影响。
2.2.3 水环境
⑴ 大桥下部结构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悬浮物对水体的影响一般限于施工水域下游200m以内,泥浆废水等通过临时沉淀池沉淀,控制出水浓度,对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污染影响。
⑵ 施工船舶、建材水路运输船舶如果不采取油污水措施,将加重工程所在江段的石油类污染,因此要求施工船舶安装油水分离器,保证其油污水处理后排放。
⑶ 大桥营运期路面径流经收集处理后对水体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原有水质类别,对长江的水质也不造成污染影响。
2.2.4 环境空气
⑴ 沥青、灰土拌合站的影响范围为下风向150m。灰土拌和站应设置在居民点下风向150m距离以远的区域。石灰、粉煤灰储料场扬尘集中在下风向50m条带范围内,在此范围内对人体和植物会产生影响,加蓬盖或表面淋湿,控制扬尘后,影响范围将小于50m,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工程中应选用符合GBl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沥青烟排放限值75mg/m3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可减少沥青烟的排放和对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
⑵ 汽车尾气中的NO2在距路肩25m左右即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规定的限值标准。桥位沿线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房屋都在25m以外,基本不受营运期汽车尾气影响。
2.2.5 声环境
⑴ 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源3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夜间最大在30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施工单位应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机械施工。
⑵ 项目路基采用高架形式,沿线共有9处居民敏感点,经预测计算,营运中期会受到噪声影响。拟对各超标居民房屋采取设置隔声屏予以防护。
⑶ 大桥沿线噪声防护距离为:大桥及接线两侧距路中心55m以内不宜新建居民区;距路中心175m以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及敬老院。
2.2.6 事故风险
⑴ 大桥施工期间施工船只增多势必增加长江船舶的运输风险,对大桥施工水域的安全通航将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加强建桥水域监管维护、增设安全通航标志等有效措施,可减小或控制运输交通事故,保证长江通航安全和大桥正常施工。
⑵ 通过在拟建大桥主桥墩上加装浮式消能桥墩防撞设施,并将大桥纳入长江水上交通管理系统,可以有效的保护大桥和通航的安全。同时,为避免船舶撞击桥墩引起的不堪设想的后果,对从事危险货物船舶要严加管理,严格执行避撞规则。危险货物船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⑶ 如若万一发生船舶撞击桥墩等溢油事故,应按该辖区海事部门的船舶溢油应急处理方案执行处置。
2.3 公众参与
⑴问卷调查结果
⑵座谈会公众意见汇总
① 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② 罗家港附近的居民希望罗家港排污渠的污水散发的恶臭能够得到有效治理,部分人建议将其加盖封闭隔离。
③ 加强施工车辆占用现有道路的管理,并对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噪声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④ 营运期大桥排水、交通噪声应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⑤ 征地拆迁应与被拆迁户和涉及的单位进行充分协商并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认真实施。
⑶公众参与调查综合结论
公众认为项目可行并予以支持的理由主要有:
① 本工程项目是武汉市城市规划建设中二环线连接东侧过江的重要通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② 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使工程建设、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与大气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以符合建设期及运营期的国家相关环境标准,从而减轻对影响区居民的不利影响。
③ 武汉天兴洲长江大桥对拆迁户采取便利、优惠的补偿及移民安置政策。
④ 大桥建设对被调查者所在的地区以及武汉市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
公众认为制约项目的问题主要有:
① 本工程征地拆迁区域有相当数量的居民依靠房屋出租维持生计,没有其它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搬迁后其经济收入将得不到保障。部分居民希望能够就近安置,对于经济困难的居民给予特殊补偿,重视对弱势体的保护。
② 环境污染是工程影响区的居民另一个倍受关注的问题,施工、运营期间的噪声和大气污染对沿线居民的日常生活构成严重的威胁,担心环境保护措施不能得到落实。要求采取合理
的环境保护措施,使工程建设、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与大气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以符合建设期及运营期的国家相关环境标准,从而减轻对影响区居民的不利影响。
③ 长江武汉市城区江段的已建、在建的桥梁已有多座,过于密集。
2.4 方案比选
综合武汉市城市发展规划等社会环境要素、生态环境要素以及施工期和营运期不同方案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等方面综合比选,本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推荐后湖船厂——罗家港桥位及接线方案。
2.5 总结论
武汉二七路长江公路大桥作为武汉市主城区过江通道,建设意义重大。项目建设符合武汉市总体规划,可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被调查者及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社区的代表大部分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
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上述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
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工程的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工程监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环境监理方案实施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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