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由】民事 侵权责任纠纷 其他侵权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12.12
【案件字号】(2021)京01民终10264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王国庆邵普杨力
【审理法官】王国庆邵普杨力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吴伟颖;兰帅;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吴伟颖兰帅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个人】吴伟颖兰帅
【当事人-公司】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李静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李静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李静
【代理律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吴伟颖
【被告】兰帅;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一是一审判决是否对涉案侵权行为认定不清,二是一审法院是否程序违法,三是吴伟颖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予支持,四是一审案件受理费分担是否不当。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兰帅的行为导致吴伟颖手术失败,综合本案情节和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本院对吴伟颖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过错赔礼道歉证据不足新证据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反诉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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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查明】经查,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正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一是一审判决是否对涉案侵权行为认定不清,二是一审法院是否程序违法,三是吴伟颖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予支持,四是一审案件受理费分担是否不当。 吴伟颖上诉主张,一审法院未就其一审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核判断。经查,在案卷宗显示,一审法院在2021年4月7日上午开庭审理本案时进行了举证质证,各方当事人
嘀嘀打车怎么付款对吴伟颖提交的证据均发表了质证意见,吴伟颖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某某、北方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某某、滴滴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闵某某以及兰帅均在笔录上签字确认。2021年7月26日下午,一审法院就依吴伟颖申请调取的派出所询问笔录及光盘视频5段进行了质证,吴伟颖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某某、北方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某某、滴滴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某以及兰帅均在笔录上签字确认,且杨某某该次质证中明确陈述“急刹车视频看不清楚”,李某某亦称“视频中没有看到急刹车的情况”。因此,一审法院并不存在未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问题,且在案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吴伟颖所主张的兰帅连续刹车、急刹急停致其受伤以及试管婴儿手术失败的事实。吴伟颖于一审期间提交的对于监控录像的相关分析,系其对法院调取的监控视频这一证据的书面意见,并非证据,故无需进行举证质证。法院对于吴伟颖提交证据中采纳的部分,已在判决的事实认定部分体现。 吴伟颖上诉主张一审法院剥夺其提交关于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陪护费的相关票据等新证据的权利,但本案自2021年01月28日一审法院立案至2021年9月27日一审法院宣判间距8个月,自2021年4月7日一审法院开庭询问吴伟颖是否能够提交上述相关证据,直至一审宣判的近6个月期间,吴伟颖一直没有提交,且本案二审期间吴伟颖亦明确陈述其没有新证据提交。故吴伟颖该项主张不能成立。 吴伟颖认为兰帅的侵权行为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本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兰帅的行为导致吴伟颖手术失败,综合本案情节和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本院对吴伟颖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吴伟颖认为一审法院对案件受理费分配不当,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结合吴伟颖起诉主张的诉讼标的额和一审判决支持的金额,一审法院对案件受理费的处理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吴伟颖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00元,由吴伟颖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1-05 01:23:13
吴某某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京01民终10264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吴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某某(吴某某之夫)。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兰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祥路10号219房间。
法定代表人:惠志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C座103室12单元。
法定代表人:朱泽涛,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某,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吴某某因与被上诉人兰某某、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7民初317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1月24日立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规定,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不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审上诉人诉称 吴某某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吴某某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审理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第一,一审法院没有查明兰某某禁锢、恐吓、急刹急停对吴伟颖进行人身伤害的事实。吴伟颖一审已提交了充足证据材料(小区监控录像及相关分析),能够证明兰某某实施侵权行为的事实,但一审法院没有对证据进行审核判断,也未依据上述证据对证据进行核验,未阐明是否采纳吴伟颖提交的证据及理由,对兰某某侵权行为的事实没有查清和认定,违反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第二,一审法院违反诉讼程序,
未组织质证,且剥夺了吴伟颖在法庭上提出新证据的权利,导致部分诉请未获支持。庭审时,一审法院只询问了吴伟颖是否能够提出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陪护费等票据,但直到作出一审判决也未通知吴伟颖提交,在判决书中直接写明吴伟颖未提供票据。第三,一审判决适用法律存在错误和不公正。吴伟颖请求的是伤害,但一审判了合同纠纷。吴伟颖因兰某某的侵权行为导致XXX手术失败,具有因果关系,给吴伟颖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一审判决未支持吴伟颖主张的精神抚慰金,适用法律错误。一审法院判定北方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但在案件受理费700元分担上却判定有吴伟颖负担650元,北方公司负担50元,不符合诉讼费按各方责任比例分担的原则,应予纠正。综上,兰帅、北方公司、滴滴公司存在严重侵权行为,致使吴伟颖经济和精神遭受巨大损失,请求二审法院维护吴伟颖合法权益。
二审被上诉人辩称 兰帅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吴伟颖的上诉请求及理由。
北方公司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吴伟颖的上诉请求及理由。
滴滴公司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吴伟颖的上诉请求及理由。
原告诉称 吴伟颖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判令兰帅、北方公司、滴滴公司连带赔偿
吴伟颖医疗费1525.66元、护理费4600元、营养费500元、交通费600元、前期损失检查费4260.42元、后期移植费用9839.73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误工费4800元;2.判令兰帅、北方公司、滴滴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查明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20年10月8日13时左右,吴伟颖自北京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西院通过滴滴出行APP打出租车至北京石景山燕堤南路社区。北方公司兰帅接单,后兰帅驾驶×××电动出租车至起始地接吴伟颖,行驶至燕堤南路2号院东门附近停车,车费17元。兰帅要求吴伟颖下车前付车费,吴伟颖表示下车后付费,双方就此发生争吵。
庭审时,吴伟颖称兰帅不让其下车,二人协商后,兰帅提出报警处理,吴伟颖同意,但兰帅以言语恐吓并加速驾驶并急刹急停,导致吴伟颖撞到车内栏杆。兰帅称要求吴伟颖付款被拒,吴伟颖说“那你等着吧。”因停车地点不能长时间停车,向前正常行驶约100米至红绿灯左转,又行驶几十米后靠路边停车,中途没有急刹车。但吴伟颖玩手机仍未付款,兰帅提出报警解决,之后吴伟颖付款并下车。
另查,吴伟颖付款后下车。
2020年10月8日晚,吴伟颖向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新古城派出所(以下简称古城派出所)报案。2020年12月3日,古城派出所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载:因吴伟颖被故意伤害一案没有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依据吴伟颖申请,法院调取了2020年10月8日事发监控视频及询问笔录。其中10月8日22时08分与吴伟颖的询问笔录载明:问:今日来所何事答:我打车时被出租车司机危险行驶造成我阴道流血。问:具体时间答:2020年10月8日14时许。问:具体地点答: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隅滨河园2号院小区门口。问:讲一下事情经过答:2020年10月8日14时许,我从滴滴打车平台上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我准备要下车的时候出租车司机让我先付完钱再下车,我说我下车后马上给你付钱,他说不行,因为我去朝阳医院打了黄体酮素,这是做试管婴儿前打激素,打完以后人比较晕,脑子反应有点慢。司机在小区门口停了大约有3分钟,然后就急加速和急刹车,大概持续有2次,车速最快时我觉得有100公里每小时,我就跟司机说你开这么快干什么,你不让我下车也别开这么快,他说要带我去派出所,我说你去派出所也别开这么快,我说我给你钱,随后他一急刹车,我就磕到了前排座椅上。我给了钱我就下车了,到家以后我上厕所时发现了阴道出血现象。问:说一下对方司机的情况答:对方车牌号:×××,公司是北方创业出租,司机是兰师傅。问:说一下你身体有什么异样答:阴道出血,
呼吸有些上不来气,右侧头部有轻微擦伤。问:说一下你对此事的态度答:我要求对方给我赔礼道歉,我这周六要去做试管婴儿,如果因为此事造成了损失,我要求对方赔偿我损失。我会通过滴滴平台投诉对方,如果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我会去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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