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第⼀阶段--报考
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第⼀阶段
⼀、发布公告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要⼯作。⽤⼈部门关于考试录⽤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公告告知社会的。
1.招考公告的内容
公务员录⽤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的⽅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时间和地点;
(6)⾯试办法;
(7)笔试、⾯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的程序和⽅法;
(9)其他须向考⽣说明的事宜。
2. 招考公告的发布
公务员招考公告⼀般选择知名度⾼、读者⾯⼴、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同时要考虑到地域性,例如,国务院各部门如⾯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则应在《⼈民⽇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则可在《北京⽇报》或《北京晚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各省、⾃治区、直辖市政府如⾯向全省(全⾃治区)招考公务员,则应在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治区驻地市内招考,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不得违背其内容⾏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声名更正。
招考公告在⽂字上简单、明了。有些问题如考试的⼀些具体要求,可制定《报名须知》在报名处张贴或印发,作为招考公告的辅助说明。
另外,欲报考者还可通过相关的专业性站集中查询,主要参考站如下:
中国⼈事部v
公务员考试教材www.999ks
新华政府在线频道 www.xinhuanet
新浪教育频道 edu.sina
⼆、报考条件
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定的资格条件,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周岁;
(三)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
(五)具有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化程度和⼯作能⼒;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报考者必须⾝体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特殊职位的考⽣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员不得录⽤为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时间
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报名时间在每年10⽉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的第四个周末。
省以下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尚未固定,欲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有关招录公务员的信息,以免错过报考时机。
四、报考程序
1.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程序
2002年以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报名办法和程序与各地⼤致相同,⾃2002年开始采取上报名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招考职位查询
预报考者可到国家⼈事部、公务员考试、新华政府在线频道、中华教育频道等进⾏查询。进⼊“职位查询及报名”,先按表中所列指标项选择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下⼀步。选择您想要报考的职位,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注意:标有“*”的项⽬必须填写。您填写的⽂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不要加HTML语⾔标记和运算符,如:“+”、“&”、“<”等字符。填写完毕检查⽆误后按下“提交”按钮即可看到您的报名结果。
注:当提⽰“没有符合您查询条件的职位…”时,请适当减少条件限制。例如:只选择招考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不填写其他选项,按下“提交查询”按钮,即可查出“国务院办公厅”招考的所有职位。
(2)报名⽅式
全部采取上报名的⽅式进⾏,不设现场报名。报考⼈员可选择各省会城市或直辖市进⾏报考和参加考试。
①上提交材料及查询。址:⼈事部站v。报名政策、技术和考务⽅⾯的咨询可查询⼈事部站;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事部站下载打印。但报考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的⼈员,请登陆
www.v进⾏查询。
②报名确认与领准考证主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所选择的考试地点进⾏确认,同时办理有关⼿续。报名确认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根据所选择的考试地点到该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办理确认⼿续。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动放弃考试报名。
b.名确认时务必做到:携带本⼈⾝份证、学⽣证等有效证件;提交近期免冠⼀⼨相同照⽚2张(⿊⽩、彩⾊均可),照⽚背⾯写清报名序号;缴纳有关费⽤;领取准考证主证。
③⾃助打印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由考⽣按规定时间⾃⾏上下载并打印。
④其他注意事项。笔试合格的⼈员进⼊⾯试时,须出⽰本⼈⾝份证、学⽣证(⼯作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试。考⽣参加⾯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和⾝份证。
⑶需减免考试费⽤的家庭困难考⽣,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由各省市负责考务⼯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的⼿续:
①享受国家最低⽣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考⽣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
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地⽅公务员考试报名程序
(1)申请报名
正式报名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所需的各种表格和报考须知资料,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并了解报考须知。
报名表的内容⼀般包括:
①个⼈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通讯地址、照⽚;
②考试法规定的要求事项,如:有⽆不良的嗜好,是否受过奖惩或刑事处分等;
③资历、资格事项:⽂化程度、⼯作经历、个⼈品德、习惯、专长爱好、体格与健康状况等;
④其他事项: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个⼈负担等。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种⽅法。其由政府⼈事部门和⽤⼈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的程序为:
①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审查报考者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考职位的要求。
②对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户⼝簙(查居住地、年龄)、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③报考者的体格外貌。⼀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的体格外貌并⽆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机关⼯作的⼈起码应⽆明显⽣理缺陷,⾝⾼不能过矮。考试组织者除⾝体检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定的标准。
④审查报考者的照⽚。主要是防⽌*等违反考试纪律的⾏为。
⑤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3)领取准考证
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考机关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的报考情况发放的《准考证》。
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印制,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照⽚,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后⼀效。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姓名项⽬必须与报名表完全⼀致。
《准考证》存根应按考场装订成册,供监⼈员在核对考试⼈员时使⽤。若报考⼈员遗失准考证,须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证件,经报名点审核后由原发证单位补发。补发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但注明"补发"字样。
主考机关在编排准考证号时,应尽量将同⼀单位的报考⼈员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并且考号不相邻。准考证号⼀般采⽤8位数字。
注:现在⼤多数省市均采取上报名,并在上直接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报名的⽅式。
五、公务员招考录⽤的录⽤机关
国务院⼈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录⽤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国家公务员录⽤的综合管理⼯作,包括:拟定国家公务员录⽤法规;制定有关的具体政策;指导与监督地⽅国家⾏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的管理⼯作;负责组织国务院各⼯作部们录⽤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备案⼯作,某些考试⼯作可以委托省级政府⼈事部门承担。
省、⾃治区、直辖市政府⼈事部门是本⾏政辖区国家公公务员录⽤的主管机关,负责本⾏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的管理⼯作,包括:根据国家公务员的录⽤法规,制定本⾏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的有关规定;贯彻执⾏国家有关的⽅针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地)级以下国家⾏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的管理⼯作;负责组织省级政府各⼯作部门录⽤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审批⼯作;规定市(地)级以下国家⾏政机关录⽤考试的组织办法;承办国务院⼈事部门委托的有关试⼯作。
市(地)级以下政府⼈事部门按照省级政府⼈事部门的规定,负责本⾏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的有关管理⼯作。
国家公务员考试条件 各级政府⼯作部门按照同级政府⼈事部门的要求,承担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的有关⼯作。
国家公务员录⽤考试的服务机构受政府⼈事部委托,承担某些录⽤考试具体操作⼯作。
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第⼆阶段--笔试
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第⼆阶段
国家⼈事部在总结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即“分类考试,突出能⼒,⽅便考⽣,定时定期”。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两⼤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个类别中的⼀个部门或单位进⾏报考。以中央党机关、中央国家⾏政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类。以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类。报考第⼀类职位的考⽣公共科⽬笔试为《⾏政职业能⼒测验⼀》和《申论》两科。《⾏政职业能⼒测验⼀》考查范围包括:常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等;⾔语理解与表达,包括以下三种题型:阅读理解(短⽂阅读、⽂章阅读)、词语表达(选词填空、词语替换)和语句表达(病句判断、歧义辨析、长句判断、选句填空);数量关系(数字推理、数学运算);判断推理(图形推理、演绎推理、定义判断、事件排序)以及资料分析(⽂字资料分析、表格资料分析、统计图形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135-140道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时间短、题量⼤,这就要求考⽣不仅做题速度要快,还要具备⼀定的答题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良好的⼼理素质。《申论》主要通过考⽣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考查其运⽤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平理论和⾏政管理等理论知识以公务员⾝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以及阅读理解能⼒、综合分析能⼒和⽂字表达能⼒。《申论》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报考第⼆类职位的考⽣公共笔
试科⽬为《⾏政职业能⼒测验⼆》⼀科。《⾏政职业能⼒测验⼆》的题型、题量、难度等与《⾏政职业能⼒测验⼀》略有不同。专业科⽬笔试的内容、⽅式由各招考部门确定。
在各地实际操作过程中,考试科⽬可能不完全⼀致,部分省市可能还会考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等),考⽣可根据当地招考公告进⾏复习。
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第三阶段--⾯试
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第三阶段
能否取得⾯试成功,⾯试前的准备⾄关重要,⾯试是⼀个机遇,也许这就是你成功的开始。⾯试时,对着主考官你只有30分钟的时间来推销⾃⼰。因此,⾯试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对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有充分的了解
⾯试前对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进⾏调查研究,是获取有⽤信息的必要和有效的⼿段。对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不了解,会造成你在⾯试过程中⼼⾥没底,处处被动。求职动机是⾯试过程中的⼀个重要的评价要素。主考官经常会问类似这样的问题:你对我们单位了解吗?你为什么来应聘?你对你要应聘的职位了解吗?你为什么应聘这个职位?假如你被录⽤后,你将如何开展你的⼯作?对于这样的问题?回答绝不仅仅是个技巧问题,从来也没有什么标准的答案。如果你没有进⾏过调查研究,你的回答很可能不着边际,
你可能⾃以为回答得很得体、很巧妙,⽽实际上犯了重⼤的忌讳。⾯试过程中,你回答每⼀个问题都要有根据,从客观实际出发。这个客观实际就是指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的实情,离开这⼀点,你的回答就失去了根基,你的成功也就失去了保障。
对所要应聘的单位和职位进⾏调查研究,会减少你应聘的盲⽬性,从⽽减少你被录⽤以后可能产⽣的⼼理反差,也有利于今后顺利开展⼯作和职业⽣涯的设计和开发。为了争取⾯试成功,需要调查了解以下⼏点具体问题:第⼀,要调查研究应聘单位的性质、主要职能、组织结构和规模。第⼆,要调查研究应聘单位的⼈员结构,如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以及⼈际关系状况。第三,了解有关应聘职位尽可能全⾯真实的信息。如⼯作的性质、中⼼任务和责任,所需的知识结构、能⼒结构以及对兴趣爱好、个性特征、技术特长等的专门要求。第四,了解单位主管、你所应聘职位的直接上司以及可能的⾯试考官的个⼈情况,如姓名、教育程度、专业、出⽣地、民族、信仰、家庭、兴趣爱好等等。第五,⾯试的⼤约时间,⾯试场所的环境,⾯试可能采取的形式等。第六,有关单位的新闻报导,有关可能出现⾯试考官的新近情况。
⼆、为⾯试应做的准备
⾯试是国家公务员录⽤的关键环节,许多基本功相当扎实、笔试成绩也不赖的考⽣却出⼈意料地被排除在国家公务员⾏列
之外,这样的事情并不鲜见。其原因就在于在⾯试中发挥不佳,他们或事前准备不够充分、或现场紧张、或不慎落⼊考官故意设置的陷阱……总之,他们没有掌握⼀定的⾯试技巧。
在此,我们为考⽣提供最完备、最到位、最有效的⾯试技巧,只要您能按我们所说的“⾯试前……⾯试中……出现纰漏后……”这⼀模式去做,相信成功定会在不远的前⽅向您招⼿。
1.⼼态准备
在⾯试的特定情景中,多数的⾯试者,是⼀半醒,⼀半醉。经常是⾯试远未开始,多数的⾯试者就已进⼊这种沉闷的⾃我混乱状态之中了。原因是多⽅⾯的,主要是由于认知的偏差、焦虑、恐惧等莫名的情绪引起的。在⾯试之前,明智的考⽣就应该试着挖掘⾃⼰潜在的⼒量,⽤积极的⼼态来消除负⾯⼼理的影响,满怀信⼼地在未来的⾯试中⼀展⾃⼰的风采。
⾯试者可以把⾯试官想象为你的上级,把竞争者设想为你的同事。这时,⾯试的场景将化为⼀种互动的⼈际情境,⾯试者就能够在⼀种轻松的⼼理状态下从容应对。
2.形象准备
在⾯试前,⾯试者应对⾃⼰进⾏全⽅位的包装,以求以的形象去⾯对考官。通常情况下,⽬标单位很难⼀开始就发现你的才能,但你的仪表却能给⼈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不仅是⼀种内在的情绪反映,更是
⼀种直观的现实。仪表形象是最先进⼊主考官评价范围的测评要素,因此考⽣应当重视⾃⼰的仪表形象。
3.求职动机
弄清应试者的求职动机,是主考官的基本任务之⼀。通常考官会问:你为什么来本单位应聘?你对应聘职位有哪些期望?如果你被录⽤,你会如何发展⾃⼰?你在⼯作中追求什么?你为什么辞去原来的⼯作?由于中国公务员的待遇较低,⽣活⽐较清苦,因此强调公仆意识、奉献精神、责任⼼等精神上的追求。因此在⾯试过程中,当谈到⾃⼰的求职动机时,你要显露⾃⼰崇⾼的精神境界,不能表现出过于崇拜物质利益,也不能表现得太过于⾃命清⾼,否则你很可能被淘汰。
4.⼯作经验
⽤⼈单位⼀般坚持这样⼀个⽤⼈原则,即在素质、能⼒相当的情况下,有⼀定⼯作经验者优先。以下有关⼯作经验的问题在⾯试中⼀般会被提及:你以前从事过哪些⼯作?你喜欢哪个⼯作,为什么?你讨厌哪个⼯作,为什么?你在⼯作中曾取得了哪些值得⾃豪的成绩?你在⼯作中曾犯过哪些错误,经受过什么挫折?在回答这类问题时要考虑周全。
5.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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