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股东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林心如女儿>工作检查书⼩股东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在现代公司制度中,⼩股东作为上市公司中处于权利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地位,要保护这些⼩股东的权益,从这些⼩股东的权利⾓度进⾏考虑,明确扩⼤这些⼩股东的权利内容,限制控制股东的某些权利,完善相关法律机制以增加⼩股东⾏使权利的效果和效巴洛克艺术
⼩股东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股东作为上市公司中处于权利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地位,要保护这些⼩股东的权益,从这些⼩股东的权利⾓度进⾏考虑,明确扩⼤这些⼩股东的权利内容,限制控制股东的某些权利,完善相关法律机制以增加⼩股东⾏使权利的效果和效⼒,有利于确保⼩股东能够主动和积极⾏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实⾏其⾃我权利的保护与⾏使,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和公司的良性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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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代理投票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因各种原因有可能很难亲⾃来参加股东⼤会,为了不放弃⾃⼰本来就应该有的权益和对⾃⼰的利益进⾏维护,法律有必要赋予⼩股东以书⾯⽅式,并在书⾯委托书中载明委托⼈与被委托⼈各⾃的权益,委托的具体权限,条件,要求等事项。由被委托⼈代为⼩股东在股东⼤会上对股东会议案和相应决议做出与委托⼈意思相同或相近的意思表⽰。这样,⼩股东既完整表达了⾃⼰的意思,维护了⾃⼰的权益,同时⼜节约了成本费⽤。⽽且也有利于股东会中所要讨论的议案的通过和具体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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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股东会表决实⾏累计投票制所谓累计投票制,即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每⼀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按照这种⽅式,⼀个股东在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所投的总票数等于他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所选的董事或者监事⼈数。股东即可以把所有的股票权集中选举⼀⼈,也可以分散选举数⼈。最后按得票多寡决定当选的董事或者监事⼈员。这样,可以有效地保障少数股东将代表其意志和利益的代理⼈选⼊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在⼀定程度上平衡了⼤⼩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和权⼒关系。对实现股东平等起到最切实的保障作⽤。这种投票制度赋予了⼩股东与⼤股东抗衡胜出的机会,改变了⼀股⼀票制度下⼤股东的绝对话语权,有利于社会公正价值的体现。
3、对股东表决权进⾏限制、排除在股东⼤会对决议或者议案进⾏表决时,当某⼀股东与股东⼤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的厉害关系时,不论其是否有可能在表决时投赞成或者反对票,⼀律⽆效。在公司中,表决权属于股东权中的共益权,因此他的⾏使应当服从公司的公共利益。受到公司所有股东共同、⽬的限制。在利益分配,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涉及股东个⼈利益与公司利益发⽣冲突的情形,如果不能排除相关厉害关系股东的表决权,控制股东就可能利⽤资本多数决原则使为了⾃⼰利益的股东⼤会决议获得通过。⽽公司的众多其他⼩股东将会被形式合法的股东⼤会的决议所严重侵害。因此,有必要确⽴表决权回避制度。事先排除多数股东滥⽤其表决权的可能性,保证表决权⾏使的公正和公益性。小学二年级教学计划
4、少数股东的股东⼤会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股东⼤会⼀般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般由控制股东操纵。如果任由董事会决定股东⼤会尤其是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及其决议事项,⽽临时股东⼤会的决议事项⼀般以通知为限。控制股东也就可以随意侵害⼩股东的利益[。为有效的维护⼩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我们在⽴法时有必要设定规定,赋予持有公司股份达到⼀定⽐例的股东有临时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同时,⼀旦这种临时召集请求权遭受到董事会拒绝的时候,法律赋予⼩股东享有⾃⾏召集权利。这个⽐例通常设定为持有公司股份达到10%以上。为防⽌这部分股东滥⽤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去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妨设定⼀个持股期限事先对其进⾏限制。这样可以有效防⽌股东滥⽤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事件的发⽣。在赋予⼩股东这种股东⼤会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后,⼩股东针对与⾃⼰切⾝利益有关系的事件便可利⽤该请求权和召集权来通过股东⼤会对⾃⼰权益进⾏保护。⼀定程度上遏制了⼤股东对公司和⼩股东的危害⾏为的发⽣。使股东⼤会的决议更符合公司发展和良性运⾏。
5、股东提案权股东提案权是制是指股东可以向股东⼤会提出议题或者议案的权利。他能够保证少数股东将其关⼼的问题提交给股东⼤会讨论,有助于提⾼少数股东在股东⼤会中的主动地位,实现对公司经营的决策参与、监督与纠正。为使⼩股东的提案权能够得以实现,应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到⼀定⽐例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定时间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股东会召开前⼀定时间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临
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之内,并有明确议题和其他决议事项。这样即能保证⼩股东能够有机会提出议案,同时,也有利于议案的审议和过。
6、请求法院指定专门审计⼈员对公司的业务进⾏审计的权利作为公司的股东,只有掌握了充分的信息,其才能对⾃⼰的利益状态加以理性的判断,进⽽做出明智的⾏动决策。在信息的获取⽅⾯,⼤股东具有明显的优势。其凭借⾃⼰是⾼级管理⼈员或者与公司⾼级管理⼈员有密切接触能够获得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各⽅⾯的详细信息。⽽⼩股东只能依据公司公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的公司报告获得有限的信息。为了⾃⼰的权益不被控制股东侵害,为了能够在权利被侵害后能够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股东必须获得公司公告外的详尽信息。因此,在法律上赋予⼩股东在法定情形下有请求法院指定专门的审计⼈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进⾏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这样可在司法途径中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
7、推进⽹络投票制度的建⽴和应⽤随着现代电⼦计算机技术的⾼速发展,使我们的社会已经进⼊了⼀个⽹络时代。⽽相对于股东出席股东会,并⾏使表决权,⽹上股东会具有其低成本性、远程性和便利性。强制股份制公司建⽴⾃⼰的⽹站,在⽹上发布有关股东会的资讯,股东通过互联⽹⾏使表决权,这样,公司在互联⽹上召开股东会,股东
们通过互联⽹⾏事表决权,有利于股东独⽴⾏使表决权,促进⼩股东参与股东会,节约了股东会召开的成本,易于证券监管机关的监管等优点。
⾸先,公司相关资讯在⽹上向股东公开,确保了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实现,从⽽有利于股东独⽴的⾏使表决权,公司及其营业的正确、准确的信息是股东采取⾏动的关键。如果股东不能获得有关公司事务⽅⾯的信息,则他们对公司的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的执⾏将完全不知情,其享有的表决权、诉讼提起权将遭受到严重的损害。为此,现代各国公司法都规定股东享有查阅权和信息知情权。但是,由于股东只能到公司所在地去查阅公司相关信息,考虑到成本问题,⼩股东的查阅权和信息获得事实上受到限制。公司资讯的⽹上查阅,有利于股东知情权的实现,有利于制约董事和董事会的滥⽤权⼒⾏为,强化了⼩股东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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