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石家庄爆炸案犯罪人靳如超之犯罪心理解读
犯罪心理学 课题研究论文
浅析石家庄爆炸案犯罪人靳如超之犯罪心理
罗 小 年
(云南中医学院 11级应用心理专业)
【引言】2001年3月16日凌晨4时16分至5时零1分,河北省石家庄市相继发生5起爆炸案,108人遇难,38人受伤,由于其死亡人数之众、损失之大、影响之坏,成为见过以来最大的爆炸案件。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 石家庄爆炸案 反社会人格
作案经过
2001年3月16日凌晨4时16分许,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棉纺三厂宿舍15号楼——其继母所住房间,西侧墙体被炸塌,但无人员伤亡;
随后,与其相邻的棉三宿舍16号楼——靳生前住所,发生爆炸,楼房整体倒塌,造成93人死亡,12人受伤;
4时30分,位于长安区建设大街东侧的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其前妻的父母住处,发生爆炸,第3单元被炸塌,造成5人死亡,20人受伤;
4时45分,位于新华区电大街13号的市五金公司宿舍楼——其前妻现任丈夫住处,发生爆炸,第1单元被炸塌,造成10人死亡,6人受伤;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5时许,位于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12号——其生母所建却被私自卖给他人的小楼,的一居民二层小楼又发生爆炸,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靳如超生平简介
靳如超,男,汉族,原籍江苏省宿迁县人。
1960年,12月7日出生;1968年,8岁开始在石家庄市光明街小学上学;1969年,9
岁因病导致听力障碍,后转入棉三子弟学校上学。
1976年,16岁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 1977年,17岁到棉三准备
车间当工人。
1984年,24岁结婚。1990年,30岁与妻子正式离婚。
1988年,28岁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4年,34岁母亲因车祸去世。1997年8月19日,37岁被减刑释放。出狱后,靳没有正当的职业,修理过三轮车、推销过化妆品、非法倒卖过火车票。
2000年秋天,40岁靳在石家庄结识了26岁的云南姑娘韦志花,与其同居。因生活窘迫且常被靳打骂韦志花于2000年年底逃回老家。2001年2月22日,41岁靳追到韦志花的原籍云南,强迫韦跟他回石家庄,韦不从。3月9日,争执中靳用柴刀将韦志花砍死。杀死韦志花后,靳知道自己已经逃脱不了罪责,下决心报复所有“对不起”他的人。
2013/12/3
2001年3月16日凌晨,41岁制造了震惊海内外的石家庄特大爆炸案,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伤。2001年3月23日8时20分,41岁靳被广西北海市警方擒获,2001年4月17日,41岁石
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01年4月29日,41岁靳被执行死刑。
犯罪心理分析
“3.16”特大爆炸案虽已告破,可它还是给人们留下了不少的阴影与疑惑:靳为什么要制造这起爆炸案?为什么要如此丧尽天良?如何避免类似的惨案再次出现?接下来,让我们从犯罪类型、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犯罪行为实施的原因以及如何预防类似犯罪四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犯罪类型——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又称无情型人格障碍(affectionless personality disorder)或社会性病态(sociopathy),是对社会影响最为严重的类型。这类人在监狱和劳教机构占相当大比率(40%-78%),不少是累犯或惯犯,往往因发生反应状态而送精神病机构要求医学鉴定。反社会人格障碍虽然与一般犯罪是有区别的,但二者对所犯罪行为均负有完全责任能力。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特征是高度攻击性,缺乏羞惭感,不能从经历中取得经验教训,行为受
偶然动机驱使,社会适应不良等,但这些均属相对的。
①高度攻击性
反社会人格患者具有高度的冲动性和攻击性已众所周知,然而却有一些并无攻击行为。Cleckley(1941)区分病态人格为两类,一类为冲动-攻击型,一类为社会退缩型;靳有多次暴力行为和一次因入狱经历,显然属于前者。Buydeus-Branchey等(1989)发现15岁以前有暴力行为的人到成年较之那些15岁以前无此类行为者易于发生暴力;这一点对于靳而言也是吻合的,据靳的妹妹说,她从小就非常害怕哥哥靳,原因是他的性情太暴躁,动不动就打人摔东西。他不喜欢吃饺子,有一次,家里包了点饺子,他从外面回来看见,一下子就把桌子掀翻了。Buydeus-Branchey等也将反社会人格分为具有攻击型行为和不具有者两类,前一类具有终生发生身体暴力的倾向;靳在出狱后又犯下杀人和爆炸两重重大暴力罪行,再一次验证了其具有高度攻击性。
②无羞惭感
认为此类人无羞惭感,缺乏与焦虑相关的自主神经反应(包括皮肤直流电反应)。James等
(1983)对反社会人格和非人格障碍者各524人进行焦虑和抑郁的观察,结果发现25%的反社会人格患者存在焦虑和抑郁,其发生率与对照组并无显著区别。他们认为伴发焦虑和抑郁的精神病态可能代表一种特殊的综合征。Blackburn建议将精神病态分为焦虑和非焦虑两型,前者为继发性人格改变;后者为原发性精神病态,相当于Karpman(1948)的真性精神病态(true psychopathy)[2]。靳应该是属于继发性人格障碍,他并非生来残暴,也无家族遗传,其性格的变化始于其8岁时患感冒引发中耳炎后,在不当的情况下听力受损,因沟通不方便,与人交往日益减少,才开始有开朗变得沉默,由合变得孤僻,继而形成偏执、多疑的性格。
③行为无计划性
精神病态患者的行为大多受偶然动机、情绪冲动、或本能愿望所驱使,缺乏计划性或预谋。Arieti(1967)区分精神病态为单纯型和复杂型,二型均系自我中心,但单纯型的反社会行为一般缺乏预谋,而复杂型精神病态患者往往在事情发生前有计划,而且可以达到行为的目的。因此单凭计划性有无而确定攻击行为的性质是不适当的。靳一开始杀死韦志花,是受情绪冲动的结果,并无计划性,后因知道将承担严重后果,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完全释放了
其多年来一直压抑在心中的怨恨,决定对其不满的所有人实行报复,开始进行有计划的犯罪,包括从云南逃回河北,买,进行爆炸试验,最后对其想要报复的人实行报复行为。所以靳的犯罪行为并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单一的单纯型或复杂型。
④社会适应不良
ICD-10(1992)认为反社会人格障碍常因其行为与公认的社会规范有显著背离而引人注目。适应不良是精神病态患者的重要特征。由于对自己的人格缺陷缺乏自知力,不能从经验中取得教益,因此本症是一种持久和牢固的适应不良行为的模式。然而,一些学者也曾提出适应良好的病例。
但就ICD-10而言,靳确实具有明显的社会适应不良。不能适应学校生活,和他一起上学的人回忆起学生时代的靳,说当时他的绰号叫“靳聋子”,浑身又脏又臭,他不搭理别人,别人也不爱搭理他;不能适应家庭生活,家人曾为其办过保外就医,但靳回来后就囚禁已经离婚的妻子,并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21天后又被重新收监;无法很好的经营正常婚姻生活,爆炸中幸免于难的靳前妻表示他俩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他的性情残暴,动不动就打骂人,往死里打人,而且生活放荡,常常出去鬼混。与邻里关系也不好,据负责16号楼的原棉三宿舍第一居
委会主任吴淑兰反应,靳父母离异,家庭不和,邻里关系也非常紧张,曾多次到居委会要求给工作,可给他介绍了四五个工作,他都不干,说是太掉价,与邻居闹矛盾,曾扬言要炸楼。
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1、生理缺陷:耳聋导致自卑
据靳的日记记载:他们没好好给我治……我的耳聋是从小达(打)链霉素中毒尔(而)
致聋的,后在1990年又多次输液吃药打针、氯炳嗪、强疼(痛)定,都引起耳聋严重失去听力。
当时的靳年仅8岁,按埃里克森人格发展理论,他此时正处于勤奋对自卑的心理冲突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都应在学校接受教育;如果他们能顺利地完成学习课程,他们就会获得勤奋感,这使他们在今后的独立生活和承担工作任务中充满信心。反之,就会产生自卑。他家人也说,他的性格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原本开朗的他,开始变得沉默、孤僻。
2、成长经历:
1早期特殊阶段家庭关怀的缺失
一些了解靳过去生活的人谈到,他在小时候,就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和凌辱。小小年纪他就进纺织厂当了工人,还烧过锅炉,做过按摩,中间曾多次失业。
对于靳人生的特殊阶段,他并不是受到家人的倍加呵护,而是独自承担了内心的痛苦,靳的日记里并没有提到他对那段生活的感受,但从其他的日记片段里,还是可以看到靳内心的不解,比如他对耳聋经历的记录中,他写到“他们没有给我好好治”,也许这本身只是一次医疗错误,同时也受到了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导致了他由中耳炎变成了耳聋,可他内心体会到的是家人对他的不重视和不在乎,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家人给予细心的指导和解释,以及满满的呵护,在其受到侮辱和歧视时保护他脆弱的自尊心,也许他心里会多出许多善良和温情。当然,这并不是对靳父母的指责,毕竟这其中也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如父母自身文化、经济情况等,而只是想说明父母养育方式对极具塑造性的未成年人来说,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2缺乏教育,过早进入社会
靳16岁时就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正式步入社会,17岁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
此时的靳正处于青春期(12~18岁)(埃里克森人格发展阶段理论),面临着自我同一性和角混乱的冲突。此时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一个新的同一感或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以及他在社会集体中所占的情感位置。这一阶段的危机是角混乱。"这种统一性的感觉也是一种不断增强的自信心,一种在过去的经历中形成的内在持续性和同一感(一个人心理上的自我)。如果这种自我感觉与一个人在他人心目中的感觉相称,很明显这将为一个人的生涯增添绚丽的彩"。(埃里克森,1963年)但是,“如果一个儿童感到他所处于的环境剥夺了他在未来发展中获得自我同一性的种种可能性,他就将以令人吃惊的力量抵抗社会环境。在人类社会的丛林中,没有同一性的感觉,就没有自身的存在,所以,他宁做一个坏人,或干脆死人般的活着,也不愿做不伦不类的人,他自由地选择这一切。” 埃里克森在用同一性危机理论解释青少年对社会不满和犯罪等社会问题上时说到。
这个阶段的靳是需要人指导的,特别是由于耳朵失聪,心理沉重的自卑感压着他还并不完善和健全的人生观、价值观,加上难以有效与身边的人沟通,此时的靳在遭遇挫折时很容易形成对人生、对社会的错误认知,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更正与疏导,容易形成心理的扭曲与变形。
328岁因罪进监狱,“生育对自我关注”的阶段冲突的解决再一次受到了阻碍
按照埃里克森人格发展理论,成年期(25~65岁)的人面临的是生育对自我专注的冲突,他认为,生育感有生和育两层含义,一个人即使没生孩子,只要能关心孩子、教育指导孩子也可以具有生育感。反之没有生育感的人,其人格贫乏和停滞,是一个自我关注的人,他们只考虑自己的需要和利益,不关心他人(包括儿童)的需要和利益。在这一时期,人们不仅要生育孩子,同时要承担社会工作,这是一个人对下一代的关心和创造力最旺盛的时期,人们将获得关心和创造力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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