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提升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水平,保证采掘工作面钻孔施工到位,规范集团公司各矿钻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真正发挥钻场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根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省属煤炭企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推广使用井下钻场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豫煤安监一〔2012〕122号)和《关于防治煤矿瓦斯抽采钻孔打钻着火事故的指导意见》(豫煤安监调查〔2012〕365号)文件精神,结合《郑煤集团公司关于打钻视频监测系统安装规划的报告》(郑煤集团办〔2012〕139号)文件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209-90)等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安装与使用
1.钻场视频摄像仪原则上采用低照度高清数字摄像仪,如现场环境亮度不足的可以增加辅助照明,辅助照明采用LED光源。摄像仪和辅助照明具有“MA”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和本安或防爆检验合格证。传输线缆应具有““MA”标志证书,具有阻燃与抗静电性能,有一定的抗拉性和抗弯曲性。
2.摄像仪和辅助照明应当适应井下供电电压,原则上要求掘进工作面的钻场视频监控系统为本质安全型防爆电路系统,如确因线路过长本质安全型防爆电路无法满足要求时,可以采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器就地取电源,但所有非本质安全型(包括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器必须纳入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并不得使用备用电池。
2.配套的井下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设备,且必须具有“MA”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及产品合格证,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3.视频监控系统井下设备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和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4.摄像仪和辅助照明灯具应安装在移动可伸缩式三角支架上,便于移动和调校。(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必须有资质的人员安装)。
5.监视点应能监视接入控制主机有关监视区域的实时视频图像,并可对特殊地点摄像机进行远程控制,可按预设定的流程分组或单独自动巡视监视区域,也可手动定点监视重要区域。
6.视频监控系统采用多级用户管理并具备相应的权限,系统管理员可进行全部操作,并可对
其它用户进行管理,系统操作员除系统设置和用户管理权限外,其它的与系统管理员相同,一般用户只具有图像查看和画面切换的权限。
7.图形为中文界面,可实时显示高质量画面,支持画面小、中、满屏显示,支持单画面,四画面、九画面等多画面显示,图像亮度、度、对比度及灰度可调,具备实时显示摄像仪编号、时间、日期、监视区域名称等字符叠加功能。
8.视频监控系统支持多画面同步实时存储,存储图像质量多级可调,保证画面效果清晰,存储文件可按时间段分割,存储文件至少保留1年。
9.视频监控系统具备按录制时的图像质量进行回放的能力,可以快速的根据时间、地点、摄像仪编号等条件对存储文件进行查询检索,在一些重要事件查询时,可对录像文件进行快、慢放及单帧回放抓拍功能。
10.适用多种传输介质,支持TCP/IP,支持客户端单路和多路视频同步播放,具有根据授权实现联网及远程操作控制功能。
监控系统软件 钻场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细化钻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监管、设备安装、维护及视频线缆敷设、维护升级和资料备份工作。
2.钻场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打钻视频监控的使用,重点监控钻孔深度,钻孔进尺验收,打钻施工活动全过程及图像清晰度。发现打钻现场有异常情况或钻场视频系统运行不正常按预案及时处置,并向值班领导和相关主管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负责防突的科(室)的人员必须每天回放查看当天瓦斯治理监钻视频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负责防治水的科(室)的人员必须每天回放查看当天防治水监钻视频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摄像仪搬移制度。根据打钻施工进度,需移动摄像仪,应当向值班人员汇报,确保摄像仪位置安设合理,图像清晰,并做好记录。
5.视频信息管理制度。按照“一钻一摄像仪,一孔一视频”的原则,建立钻孔视频对照台帐,值班人员每班对井下所有钻孔视频进行审查,对钻孔进尺和现场记录进行对照并做好台帐。明确监督部门每周进行一次核查,并做好检查台帐。
6.突出矿井重点监控瓦斯治理钻孔;非突出矿井重点监控探放水钻孔和特殊区域水害防治钻孔。
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和原始记录,未经领导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故意遮挡视频监控摄像头。
钻场视频系统维护与运行管理
1.定期对钻场视频监控系统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2.各使用地点发现钻场视频系统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通知维护人员及时核查处理,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各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钻场视频监控系统装置的看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随着技术发展和现场需要,及时对系统软件、硬件、传输方式进行升级改进,使其更加完善。
5.应当配备满足钻场视频监控系统需要的操作维护人员,操作维护人员应了解系统的基本原理,并能熟练的操作使用系统。
6.要建立钻场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技术资料和图纸。主要包括系统硬件、技术参数、功能、连接设置、供电示意图、设备连接示意图、设备台帐、钻场视频监控系统操作手册等。
7.必须将钻场视频监控系统运行、使用、维护等纳入安全监督检查范围。
罚 则
处罚细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5000元
1、没有制订管理办法,未明确分管理领导、部门和管理监督部门的。
2、没有建立相关记录、台账的。
3、未按本办法要求进行视频监控施工钻孔的。
4、钻场视频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影响钻场打钻进度的。
5、现场存在物体或其它遮挡摄像仪镜头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2000元
1、图纸、技术资料不齐全的。
2、相关记录、台账记录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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