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完整无缺,维护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1、使用期超过 1 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车辆等
2 不属于生产经营用的主要设备,单台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低值易耗品:凡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均为低值易耗品,比如:打印机、电风扇、电暖器等电器,易损工具、玻璃器皿、桌椅等,虽符合固定资产标准,也应列入低值易耗品。
二、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办法:
1、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统一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归口分级管理要求:
1)财务部要建立固定资产档案,按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建立明细卡片账)。
2)办公室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管理,并建立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台账,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良好状态。
3)财务部要定期进行核对账目,确保固定资产 账、物相符。
3、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使用单位不得随意移动,借出固定资产更不得自行拆除或拆除零部件挪作它用。
3、购置
1、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各部门书面申请报公司办公室,经总经理批示后,统一安排进行采购。
2、低值易耗品(各类用品、用具)的购置使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登记并设领用帐管理。
4、维护与责任
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下列行为属玩忽职守:
1、电暖器人走电断,违者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50元的经济处罚。
2、电脑(包括显示器)、空调、饮水机下班断电,违者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3、维修站设备下班后在通电状态(包括照明用电),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100元的经济处罚。
5、检查
1、年终由财务部协同办公室进行核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做到账帐、帐物相符。
2、低值易耗品报损、报废由办公室核实后进行实物回收在采购。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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