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务的管理制度
2023年财务的管理制度
2023年财务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会计机构设置
  会计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精简、高效率”为原则,按本公司实际需要设置适当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章财务部人员岗位责任制
  每个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以便分清责任。各施其职,各尽其责。设置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坚持“精简、高效率”的原则,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业绩有奖惩,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第一条设财务部主管一人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财务工作,组织本部门内业务分工,明确会计人员职责范围,研究、布置各项具体财务会计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3、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办理向银行借款的一切手续,并组织监督实现。
  5、加强往来帐目的管理,能及时提供客户的货款资料,协同总经理、出纳催收货款,加速资金回笼,及时与供应商核对帐目,安排货款清偿,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6、参加本公司业务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利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预测经济前景,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有用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负责向本公司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解释财务方面的情况。
  8、负责会计重要资料档案的'保管,做好调查记录。
  9、负责提供对外的会计报表、资料,并签名盖章,按会计制度及规定时间及时送报各级主管部门。
  第二条设会计岗位一人。
  1、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科目,设置总帐,做好结帐、对帐工作,保证帐帐相符。
  2、负责做到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公司内部所有报表。
  3、负责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
  4、对公司存货、资产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改善管理等措施。并编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年报)。
  第三条设出纳岗位一人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每笔业务必须经过会计人员的审核、编制记帐凭证,出纳才能办理款项的收付,记帐凭证必须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的印章,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注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并每日结出余额,要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月末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提出查询。
  3、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要确保资金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4、妥善保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催收销售货款工作。
  5、每笔业务发生收款时,应由出纳员开收款收据,即交由会计编制记帐凭证,以便及时记帐。
  6、负责办理总经理、财务主管交办的临时性业务。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条一般规定
  1、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务部是代表公司对外结算债权、债务的唯一机构。未经授权和委托,任何人无权处理有关资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并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任。
  2、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谋私利,如发现有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假公济私,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一律加倍处罚,严惩不贷。因此,会计与出纳必须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制约,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按照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指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的帐)的原则进行工作。每月终盘点现金,双方核对现金、存款帐目,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报告。
  3、凡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单据,经手人应该在单据上签名、盖章、整理好单据,经有权审批的领导批准,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并符合支付原则,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款项,如手续不全,内容有错或可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资产都应设置帐簿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
会计与管理人员按情况规定月、季、年终盘点一次,进行财产清查。对于损坏、变质或短缺情况,由直接责任人(或使用人)提出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5、强化公司管理,公司与外界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最终由财务部负责执行,财务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档案。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以维护公司的经济权益。
  第二条资金的管理
  1、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
  1、因公借款,经手人必须在事毕后3—5天内(如购物出差回来等)办理报帐手续。
  2、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3、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4、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元以下,不是使用一次而是多次重复使用,使用其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用具和物品。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批权限及各种程序办理,不能擅自购买,否则作违反反纪律处理。
  2、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低值易耗品手续,方能领用并成为当然的保管人,妥为保管,如使用人调离岗位,应办理移交手续,年底前对实物进行盘点,核对帐目,检查财产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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