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报备、备查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报备、备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及所属分公司及参、控股公司规范化管理,促进公司科学、有序发展,根据《公司法》、《集团公司集团化产权及资产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资产、考核等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往来、经济情况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参、控股企业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需要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依法参股、设立及承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中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企业: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有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三)参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下股权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四)本办法所称控住企业包括本条第(一)、(二)项所述情况,参股公司为本条第(三)项所述情况;
第二章 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第四条 公司新设立分公司须在办理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向公司综合管理部和资产经营部报备。
第五条 公司各分公司营业执照如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化,须在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向公司综合管理部和资产经营部报备。
第六条 公司新设立的参、控股企业,须在办理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向公司综合管理部和资产经营部报备,其《章程》向公司资产经营部报备。
第七条 公司各参、控股企业营业执照或《章程》如因经营、管理需要发生变化,需根据公司《参控股企业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各参、控股企业在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向公司综合管理部和资产经营部报备,新修订《章程》向公司资产经营部报备。
第八条 公司各参、控股企业委派人员有义务督促所派驻企业将其营业执照和《章程》按要求进行报备。
第三章 各类制度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企业新立或修订的相关制度,按公司相关要求在完成意见征求、上会通过后,最终形成的正式制度,在正式印发的同时需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备一份,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归档。
第十条 公司参、控股企业涉及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相关制度(如,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制度,公司系统参、控股企业管理制度,委派人员相关管理制度等),需向公司资产经营部另行报备一份,由资产经营部归入公司参、控股企业档案进行备查。
第四章 各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所述“合同”不包含公司人事《劳动合同》和公司营运车辆《承包合同》。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企业的各类合同须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逐级审批后完成签订。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各控股企业的各类合同完成签订后原则上我方持有份数不少于两份,涉及资金支付的合同不少于三份;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各部门、分公司、控股企业需将签订完成的合同(原件一份)和相关合同的审批单(原件)一并向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报备,涉及资金支付的合同须在向公司财务部提交资金使用审批单的同时将一份合同原件一并提交给财务部,剩余一份合同自行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公司参股企业的各类合同,由各参股企业根据其相关制度和规定自行进行报备、备查管理,公司仅行使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章 预测目标值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预测目标值。
每年初,依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内控、管理等目标,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目标预测指标,经主管领导确认后,于元月25日前报送至公司资产经营部。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职能工作:依据公司发展计划,制定的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综合指标:各项提升管理能力、执行力规范公司管理的指标。
  3.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指标:建章立制、员工培训、明细责任、细化工作流程等指标。
  4.考核指标,对各分子公司规范、监督、控制、考核等指标。
  第十六条 公司各分公司、控股企业预测目标值。
每年初,依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各分公司、控股企业结合经营管理、内控等目标,各分公司、控股企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经营业绩预测指标;依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控制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指标及说明材料,依据当建工作制定当建目标责任书。经主管领导确认后,于元月25日前报至资产经营部。考核指标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即能够真实反映各分子公司经营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等经营情况的指标。
  2.控制指标:即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控制的年初预算、成本、费用,设备完好率、事故率、投诉率等指标。
  3.团队建设主要指标:即建章立制、员工培训、明细责任、细化工作流程等指标。
  4.综合指标:即提升管理水平、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指标。
  5.否决指标:即社保统筹的缴纳,安全责任目标要求等指标。
第十七条公司参股企业预测目标值的制定,根据其相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公司仅行使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章 年度预算
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企业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于每年2月开始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包括资产负债预算、利润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及财务指标预算,于2月中旬报公司财务部进行审核。参股公司应将重大投资计划、年度财务指标预算等抄报我公司备案。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企业预算编制内容包括:
(一)资产负债预算需利用期初资产负债表,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成本、费用、债权债务变动、投融资等预算分析编制。
(二)利润预算包括营业收入预算、营业成本预算、管理费用预算、财务费用预算及投资收益预算等。
(三)现金流量预算根据资产负债预算、利润预算及有关资料编制,包括在经营活动中及投资、筹资活动中的现金流量。
(四)财务指标预算主要侧重于有关财务指标的控制,如使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达到集团公司KPI指标相关要求,该项预算的编制以其他预算为基础,并制约其他预算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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