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管理规定
(2010年版)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物资部
2010年9月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通过协同集成的物资供应链管理,树立全过程跟踪服务理念,达到质量、成本和效率的综合效益最佳,实现集约、规范、高效的物资管理战略目标。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公司下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的物资管理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物资是指实现公司所有业务所用到的材料、设备、物品,包括基建、生产、备品备件、IT、营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工器具、应急物资等。
第四条 公司建立网、省、地市三级物资职能管理机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五条 物资管理按照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一体化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的有效管控能力”的管理定位,实现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范、信息系统、采购标准、储备定额、仓库标准等方面的统一。
第六条 物资管理包括需求计划、物资采购、供应商、专家库、履约、品控、采购资金、仓库与储备、配送、闲置物资、报废物资、应急物资、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工作、检查和考核、档案资料等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建立网、省、地市三级职能管理机构,网、省、地市、县区、乡镇五级专业服务机构,形成 “三级管理、五级服务” 全网统一的物资管理组织架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第八条 物资部是公司物资归口管理、招标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下设招标管理处、履约管理处、物流管理处、综合管理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制定公司物资管理子战略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公司的物资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定公司物资的一体化管理制度;
(四)负责组织公司的物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五)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物资统一采购标准;
(六)负责公司物资需求计划管理;
(七)负责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和组织集中招标采购;
(八)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
(九)负责公司品质控制管理;
(十)负责公司仓库与储备、配送、闲置和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标准制定,应急物资的配置标准和跨省区调拨;
(十一)负责物资供应商管理;
(十二)负责公司的评标专家库管理;
(十三)负责公司的物资管理指标体系建设和考评;
(十四)负责对公司物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
(十五)负责公司系统仓库标准制定,仓库规划和立项审核。
第九条 公司招标服务中心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开展物资和相关业务的招标工作;
(二)配合开展需求计划汇总、信息收集等工作;
(三)负责供应商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负责物资编码的数据库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 超高压输电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的物资部门,是本单位物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物流服务部门,下设招标管理、履约管理、物流管理、综合管理等相关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物资管理的子战略;
(二)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物资管理的一体化制度,制定本单位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负责本单位招标采购管理,组织实施所辖范围内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物资需求计划管理;
(五)负责本单位物资合同和履约管理;
(六)负责本单位品质控制和监造管理;
(七)负责本单位仓库与储备、配送、闲置物资和废旧物资管理,应急物资本区域内调拨;
(八)负责本单位供应商管理;
(九)配合公司物资部开展专家库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配合公司开展标准化工作;
(十一)负责对本单位物资管理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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