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管理制度4篇
存货管理制度4篇
【第1篇】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存货的范围的确认,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公司的存货。
  第四条存货的分类: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第五条存货的核算与摊销方法: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发出的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对于价值超过2000元,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具和工具,采用领用和报废时各摊销50%的方法进行摊销。
  第六条存货的入库:
  (一)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二)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
  (三)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
  (四)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第七条存货的出库:
  (一)根据调拨单、领料单等发货指令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二)出库单以仓库为主体,分年度编写和顺序编号,并按下列程序运作:
  1.本单一式四份;
  2.完成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
  3.发货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全部发出"章。
  4.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仓储要求
  (一)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二)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并标明现存数量。
  (三)仓库保管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保管人员必须亲自陪同;
  2.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更新、补充消防物料;
  3.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库容整齐、美观;
  4.注意门锁安全,贵重物品应设内库存放;
  5.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第九条实物账务
  (一)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五年。
  (二)记账应有合法依据,凭证必须完整无缺,并遵守以下记账规则:
  1.根据入库单记收入,出库单记发出,有关指令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
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日后查询;
  2.账页不准撕毁,遇有改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订正。账面记录,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3.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计算结存余额;
  4.启用账簿,应在账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内载明账簿名称,启用日期,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调换记账人员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5.废损处理
  (1)存货在库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存货毁损、变质、霉烂造成损失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填制"废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2)根据审批意见,仓库方可作减少账务记录;财务部方可作有关账务处理。
  第十条存货盘点按照《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物盘点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实施。
 
 
【第2篇】石油销售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存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企业存货管理,保障仓库保管安全、有序、规范,提高仓库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在产品,以及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
  第三条存货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加以确认:
  (一)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章 存货的计量
  第四条存货的初始成本的计量
  存货在取得时,应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存货实际成本的计量因来源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购入的存货,其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二)自制的存货,有自制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它们的实际成本包括制造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工资和有关费用等实际成本。
  第五条存货发出成本的计量
  采用加权平均成本进行日常核算。
  第三章 存货的收发管理
  第六条化工产品采购必须由销售部依据公司年度制定的采购计划采购,周转材料由综合办公室依据公司年度制定的周转材料采购计划采购。
  (一)存货入库管理
  1. 存货采购必须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确实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事先提出申请,报经财务部批准,方可采购。
  2. 化工产品入库由经办人员根据发票、运杂费等外来凭证与采购计划、采购合同核对,检查凭证所列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发货日期等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核对无误后,交由仓库人员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仓库人员根据入库单的内容核对入库并签字,化工产品经办人据此报帐。财务人员根据有关凭证审核发票合法性、正确性及价格的合理性,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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