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填写说明及相关解释
第一篇: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填写说明及相关解释
附件三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填写说明及相关解释
一、申请表封面中“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一栏统一填写“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申请表中所提到的“签字项”均需本人亲笔签名。
三、申请人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进行注册专业申报,每人最多可申报两个注册专业。其业绩证明通过填写申请表中“从事相关专业工程的主要业绩情况”页体现。业绩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六类单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的业绩。此页须加盖现聘用单位的公章。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中所提上传的照片、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学历证、专业证(
职称证)、劳动合同等扫描件,必须按要求上传。
五、申报材料中相关复印(扫描)件的要求:
(一)、有效身份证明:如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将正面、背面同时复印(扫描)。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扫描)体现姓名、证书编号、照片、批准日期、发证日期、颁发单位等内容的页面。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扫描)体现姓名、证书编号、照片、专业、评审通过时间、发证日期、评审机构等内容的页面。
(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扫描)体现姓名、证书编号、照片、所学专业、发证日期、发证机构等内容的页面。
(五)、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复印(扫描)体现合同起止时间(续签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特殊约定内容、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本人签字、签定时间等内容的页面。
所有申报材料中要求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一式二份提供。
六、关于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交参加社会保险证明问题
(一)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工程监理企业的人员,若人事管理权在工程监理企业的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通过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在申报初始注册时,要同时提交申请人在工程监理企业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清单证明,以及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工程监理企业工作的人事证明。
(二)对申请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若申请人与聘用单位在聘任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申请人应提交本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证明。
(三)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内退人员,除提交本人与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之外,还应提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退证明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清单证明。
七、申请人提交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片请在背面写清姓名、单位简称,并粘贴在申请表封面右上角。
八、对在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申请注册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只核发注册证书,不颁发执业印章。
九、申报单位如无企业资质身份加密锁需购买的,请与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58933447、58933575)。
第二篇:注册监理工程师换证申请表填写说明及相关解释
附件三
注册监理工程师换证申请表填写说明及相关解释
一、换证(变更)申请表封面中“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一栏统一填写“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二、换证(变更)申请表中“照片”一栏贴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片一张。
三、换证(变更)申请表中所提到的“签字项”均需本人亲笔签名。
四、申请第二专业的,其业绩证明通过填写换证申请表中“从事相关专业工程的主要业绩情况
”页体现。业绩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六类单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的业绩。
五、“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中所提上传的照片、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学历证、专业证、劳动合同等扫描件,此次换证工作暂不做要求,待以后办理变更注册、续期注册时一并补全。
六、关于申报材料中要求提交参加社会保险证明问题
(一)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工程监理企业的人员,若人事管理权在工程监理企业的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通过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在申报注册和换证时,要同时提交申请人在工程监理企业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清单证明,以及上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工程监理企业工作的人事证明。
(二)对申请人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若申请人与聘用单位在聘任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申请人应提交本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证明。
(三)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内退人员,除提交本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之外,还
应提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退证明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清单证明。
七、在2007年4月1日前,没有换发注册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变更注册时,暂不要求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已经换发注册证书的人员,申请变更注册时,应满足继续教育相关要求。
八、对在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申请注册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只核发注册证书,不颁发执业印章。
九、中央管理企业及其所属工程监理企业的人员,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及换证的,由工程监理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初审。
十、申报材料中相关复印件要求:
(一)、有效身份证明:如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将正面、背面同时复印。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体现姓名、证书编号、照片、批准日期、发证日期、颁发单位等内容的页面。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体现姓名、证书编号、照片、专业、评审通过时
间、发证日期、评审机构等内容的页面。
(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体现姓名、证书编号、照片、所学专业、发证日期、发证机构等内容的页面。
(五)、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体现合同起止时间(续签时间)、特殊约定内容、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本人签字、签订时间等内容的页面。
所有申报材料中要求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提供。
十一、申报单位如无企业资质身份加密锁需购买的,请与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58933447、)。58933575
第三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初始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申请人一律采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系统(执业单位版)》软件如实填报,填报完毕后保存并打印申请表一式2份。
2.日期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
3.封面“负责人签字”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
4.封面所列“联系人”、“”系分别指单位联系人、单位。
5.“2寸免冠近照”扫描成 jpg格式文件,像素要求:宽100像素×高139像素(或尺寸要求:宽3.6厘米×高5.0厘米),然后将照片扫描文件置入软件照片位置。
6.“2寸免冠近照”2张分别粘贴在2份申请表中,另附与申请表一致的“2寸免冠近照”1张,背面注明姓名、执业单位,随有关材料统一上报,以备注册证之用。
7.“从业年限”指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实际年限,按满年计算。
8.“专业学历”应填写与申请人申请专业相关的学历,不一定是最高学历。
9.“执业单位”应填写申请人所在执业单位的全称。
10.“初审机构”应填写申请人执业单位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
11.“主专业”、“辅专业”的专业划分:(1)公路;(2)铁路;(3)城市轨道交通;(4)民航;(5)水电;(6)核电、核工业;(7)火电;(8)煤炭;(9)石油天然气;(10)石化;(11)化工、医药;(12)建筑材料;(13)机械;(14)电子;(15)轻工;(16)纺织、化纤;(17)钢铁;(18)有冶金;(19)农业;(20)林业;(21)通信信息;(22)广播电影电视;(23)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24)水利工程;(25)港口河海工程;(26)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27)市政公用工程;(28)建筑;(29)城市规划;(30)综合经济;(31)其他(按具体专业填写)。
12.“地址”、“邮编”是指申请人所在执业单位的通信地址、。
13.“相关证件材料”中加载图片的扫描材料有(1)身份证;(2)执业资格证(编号页);(3)执业资格证(照片及签章页);(4)注册证。扫描文件为jpg格式,分辨率100dpi。
14.“工程咨询业绩”中业绩数量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2个:
(1)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项;
(2)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少于3项;
(3)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不少于2项;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4)项目评估报告不少于5项;
(5)项目后评价报告不少于5项。
15.基本情况表中“执业单位意见”、“初审机构意见”和“注册机构意见”等栏目由相关机构填写。
第四篇: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流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流程
初始注册材料的申报时间为:每月的11日~20日
一、初始注册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且在网上上报后,将申请初始注册的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
(二)聘用单位在初始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的注册申报材料(确认网上已上报)报送到省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三)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完毕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二、申请初始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
历和工程业绩证明一份;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备注:申请人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在提交材料时需提供相应的原件进行核对
第五篇: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附件2:
2004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一览表
报送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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