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各大美院录取分数线
2010年各大美院录取分数线
2010年中央美院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中国画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72名。专业并列7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7分。
二、书法专业:
    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2、专业名次录至14名。专业并列1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1分。
三、造型艺术专业:
    1、文化课成绩前8名,文化课最低为574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专业名次录至258名。专业并列25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7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
    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85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52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48名。专业并列14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36分。
    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638名。专业并列638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51分。
五、建筑学专业:
    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科: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54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42分。
    ③其他省:录取17人,文化总分最低543分。
    理科: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32分。
    ②山东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03分。
    ③其他省:录取23人,文化总分最低509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126名。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1分。
    ②山东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③其他省:录取19人,专业名次录至33名,并列33名,文化分数录至483分。
六、美术学专业:
    1、北京市录取1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91分。
    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7分。
    3、其他省录取61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33分。
七、影像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6人。
    ①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12名。
    ②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647名。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91名。并列91名,文化分数录至418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58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503分。
八、信息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4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2名,并列322名,其文化课分录至462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专业名次录至242名,并列242名,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9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6人。
    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4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75分。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22名,文化课最低录至474分。
    2、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45名。并列345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97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271名。并列271名,其文化课总分录至450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2人。
    ①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88名。
    ②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26名。
    2、从艺术设计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322名。并列322名,文化分数录至537分。
    3、从建筑学专业文科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9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专业名次录至126名。并列126名,文化分数录至526分。
十一、家居产品设计专业:
    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8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总分38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72名。
    ②设计专业文科录取1人,专业名次录至58名。并列58名,文化分数录至486分。
    ③建筑学专业文科录取6人,专业名次录至78名。并列78名,文化分数录至437分。
    ④建筑学专业理科录取2人,专业名次录至48名。并列48名,文化分数录至474分。
    2、从中国画、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中国画、造型艺术总分390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艺术设计、建筑学总分405分,单科:语文75分,外语65分;
    ①中国画专业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23名。并列123名,文化分数录至479分。
    ②造型艺术专业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526名。并列526名,文化分数录至439分。
    ③设计专业文科录取53人,专业名次录至413名。并列413名,文化分数录至469分。
    ④设计专业理科录取6文科 专业人,专业名次录至638名。并列638名,文化分数录至416分。
    ⑤从建筑学专业文科按专业排名录取19名,专业名次录至166名。
    ⑥从建筑学专业理科按专业排名录取4名,专业名次录至78名。
十二、新疆少数民族(民考民):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25分。
十三、新疆定向培养计划: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260分。
十四、港、澳、台、华侨:
    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总分360分。
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综合分录取分数线
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注:美术学(史论)和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公布的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系文化课分数线(满分按750分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综合分数线
01 绘画(中国画人物) 70.0472
02 绘画(中国画山水1 70.3968
03 绘画(中国画山水2 70.8308
04 绘画(中国画花鸟1 73.4626
05 绘画(中国画花鸟2 69.1262
06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72.1538
07 雕塑 68.4687
08 *美术学(史论) 507.95
09 *美术学(视觉文化) 480.68
10 艺术设计学 56.5877
11 造型艺术类 63.1077
12 设计艺术类 66.4482
13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61.7651
14 建筑学类(5年制) 68.7000
15 建筑学类(4年制) 67.2441
16 公共艺术(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63.4021
17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64.6667
18 艺术设计(染织与服装设计) 64.2759
19 工业设计(工业造型设计) 64.9860
20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64.5056
21 艺术设计(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64.2098
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及录取章程公布的录取办法: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根据这一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经研究决定,划定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实践类:以浙江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作为我院2010年本科招生录取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即:文科355分,理科321。(如遇上线生源不足的情况,则按5分一档降分,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录取办法
    1、中国美术学院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以下对文化课分数要求:以总分满分750分,单科满分150分计)
    1)中国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院将参考浙江省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10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90分;绘画(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专业: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0分;其他专业(类):语文单科分数线为85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75分。
    3)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内(含20%,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内(含5%,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五条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对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各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A[代码10]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总分÷专业满分×3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70
      B[代码14]建筑学类(5年制)专业:专业总分÷专业满分×5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C、其他各专业(类):专业总分÷专业满分×6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4)美术学(史论)、美术学(视觉文化)专业: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理论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上述第(2)项最低分数线要求,按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人数少于等于15人的,1个名额;招生计划人数超过15人的,每15人有1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3、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中国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分数线(分)
01 绘画(中国画人物) 191.8
02 绘画(中国画山水1 191.8
03 绘画(中国画山水2 191.8
04 绘画(中国画花鸟1 184.8
05 绘画(中国画花鸟2 188
06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 194.6
07 雕塑 183.8
10 艺术设计学 179.8
11 造型艺术类 182.8
12 设计艺术类 189
13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87.8
14 建筑学类(5年制) 188.8
15 建筑学类(4年制) 186
16 公共艺术(城市景观造型艺术) 188
17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175.8
18 艺术设计(染织与服装设计) 174.8
19 工业设计(工业造型设计) 177.8
20 艺术设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177.8
21 艺术设计(多媒体与网页设计) 171.8
2010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一、艺术设计专业
    1、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前35及保留2009年专业成绩者: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420分;
    2、其他入围者:
    ⑴语文和外语均不低于90分,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420分;
    ⑵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最低线:北京市1027分,广东省1082.5分,山东省1075.5分,其他各省(市)1051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二、造型艺术专业
    1、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365分;
    2、专业成绩最低线:山东省555分;其他各省(市)537.5分(专业成绩并列537.5分者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468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三、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总成绩须达到户口所在省(市)文史类本科一批线,按照文化课折算成绩(文化成绩÷所在省文史类本科一批线×100)排序择优录取。
    文化课折算成绩最低线:北京市102.29,江苏省107.25,其它各省(市)105.82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文化课成绩各省(市)最低线:广西558、湖南612、江苏370(历史等两门选修测试科目均要求达到A)、山东647、山西575、上海491、四川575、重庆611、北京536
四、各专业方向录取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专业入围原则及结果如下(即专业合格线):
1、艺术设计专业:
    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25
    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00
    注:(1)素描、速写、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
    2 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730名,全国排名的最后名次是506(存在名次并列);北京市考生共计95名,全国排名的最后名次是802(存在名次并列)
2、造型艺术专业:
    外埠: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25
    北京:三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25
    注:(1)素描、速写、彩三科满分值均为250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75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187名,北京市考生共计29名,全国排名最后名次是144(存在名次并列)
3、艺术史论专业:
    1)文艺基础不得低于138分;
    2)外埠: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55
    北京:两门专业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48
    注:(1)文艺基础满分值200分,素描满分值100分(按20%计入总分),专业成绩总满分值220分。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埠考生共计101名,北京市考生共计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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