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是什么意思?
终止日期是提醒使用者国有土地转让的期限已到,继续使用需要提前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续期,如果政府有预期规划那么就不会与原使用者续期。这个续期分为两种:住宅用地(70年产权),没有预期规划的自动续期,有的政府会有通告;其他土地使用性质的,需提前1年向主管土地部门申请续期,否则就会收归国有。
  当我们满心欢喜的拿到自己喜欢的房子的时候,土地证上面一般都会写有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是XX年XX月XX日,但我们仔细一算,总感觉不对啊,好像差几年啊,那么那几年跑哪里去了呢?其实土地使用权的开始日期是从开发商拿地就开始算起了,开发商做房子在销售出去也需要三四年时间,这个时间在包含在土地使用权日期里面的,那么土地使用权有多久呢?到期了又怎么办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相关的资料。房改房是什么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
  土地使用年限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
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
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土地使用性质,其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样的,年限开始日期就是拿地的时间,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在土地使用者上面也会有标明,这块地的使用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当土地到了使用终止日期,国家可以无偿的拿回来做发展规划的,但土地上面的建筑物你是拥有永久使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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