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之案例分析》
赣南脐橙苏丹红事件
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班级:食品质量与安全1004班 姓名:孙伟 学号:********
事件概况: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连日来,全国部分市场出现赣南“染脐橙”,甚至曝出有赣南脐橙被检测出苏丹红,赣州市近日通报了脐橙果品安全有关情况,经检测有3家疑似染企业,没有发现用苏丹红染脐橙的违法犯罪行为。但记者10月下旬在赣州寻乌县调查采访时发现,永丰果业和绿丰果业的染脐膯都检出了苏丹红。
11月2日,赣州市召开赣南脐橙果品安全新闻发布会,会上赣州市副市长刘建平表示,关于染脐橙,是个别不法经销商的行为,但从检测情况看,没有发现用苏丹红染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对212家的查处,只发现少数企业有染的行为,就我们查处到的染原料,查实不含苏丹红。”
刘建平表示,关于染脐橙,是个别不法经销商的行为,但从检测情况看,没有发现用苏丹红染的违法犯罪行为。
但记者10月23日、24日,在赣南脐橙的主要产地赣州市寻乌县,两家在当地排名靠前的工厂——永丰果业和绿丰果业,分别各拿走一个疑似被染的脐橙。其中,果皮为红的脐橙是从永丰果业拿走的,果皮为橘的脐橙是从绿丰果业拿走的,记者对取果的过程进行了拍照和录音记录。
绿丰果业:45度到50度的水,泡一下以后,加苏丹红,煮三分钟左右,苏丹红有毒的,然后搞起来。
这两个脐橙经北京普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果皮都检测出含有苏丹红2号,记者对检测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
澄江县水源入口处一家农药店的老板,指出了用苏丹红染的窝点的大概位置:
农药店谢老板:染红的一般都在山里头,我知道两个村子有。
据了解,截至10月31日,赣州市检查脐橙果品加工企业212家,发现和查处了3家疑似染的加工企业,并予停产,并送检相关样品。
案例分析与结论:
该案件造成的恶果、不仅在于企业的产品滞销等,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对该品牌失去信心。厂家反反复复的态度和推卸责任的处理方式,使得危机逐渐恶化。同时,厂家与记者的对立,更将自己处于了不利的位置,加大了矛盾,扩大了危机。另外,企业又没有努力取得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部门的支持,因此最终走上了破产的道路。
该事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一、 第八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 第八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
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中国排名前十奶粉品牌(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未经过安全性评估;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对于赣南脐橙事件,不能以偏概全,掩盖全部赣南脐橙的正面效应,我们应做到两点:
一是要以客观真实为灵魂,不要把个案说成共案。比如赣南脐橙存在的染问题,只要深入调查,就能发现真相——原来是极少数不法商贩为牟取私利,在赣南脐橙最早采摘时间之前偷采青果,染上市销售;还有部分外地经销商收购其他产区的脐橙染后冒充赣南脐橙销售。据相关检测部门统计,已经发现的问题涉及的数量并不多,经销商也是极少数。其实,这已经很清楚,赣南脐橙染问题属于个别现象,也是能在可控可管的范围内。不能说成是“染门”,因为这一旦说成了“门”,就把原本绿的赣南脐橙和赣南果农主观上地“封”在门内了,这种结果就偏离了信息发布和客观报道的初衷。
二是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不要把问题扩大放大。比如发现市场上销售有染的脐橙时,为了百姓的健康和利益,发布信息告之公众理所当然,同时,人们在购买任何食物时,多留个心也是之本能。但是,作为发布信息的任何媒体或部门,都要做好每条信息发布前、发布后的整个通道的“平衡”,如舆情可能引发的深层次问题,舆情可能伤害到另一个体的问题。
不能为了纯粹地舆论而舆情,这样会伤害更多人民众的利益,如赣南果农辛辛苦苦一年,就是指望这一批上市的脐橙度日,如果我们的舆论舆情的度没有把握好,而让这些果农无本而归和无法生活,即使果农把泪流干也无济于事,敢问,我们信息发布和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既然是为了公平、正义、良心和责任,那么,就不能单纯地为了发布一条信息而伤害很多人民众的利益,只能寻一条更合理的渠道来平衡两方或多方的利益关系。
应该说,是个别果商的不良行为让赣南脐橙的“金字招牌”所蒙垢,而不是赣南脐橙本身的问题,更不是赣南果农方面的问题。赣南果农、赣南脐橙向“染门”说不——赣南果农以一颗“红心”生产有良心的赣南脐橙。无论是舆论方,还是公众,都要心平气和地看待赣南脐橙变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赣南果农和赣南人民的心血与付出。
案例启示:
从牛奶,到猪肉,再到大米,还有各种零食、饮料,似乎都曾出过问题。这让人们不止一次感叹过:“现在到底还有什么能放心吃?”
人们习惯将不负责任的企业称为“无良企业”。他们会为了品质达标而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
会为了增加黏稠度而在饮料中添加塑化剂,会为了降低成本而贩卖病死猪肉……凡此种种,无非为了一个“利”字。商人逐利是天性,但钱也分良心钱和黑心钱。当你置他人性命于不顾,心安理得赚着黑心钱时,就是将“良心”二字抛在了身后。
所谓监管漏洞,既是法律问题,也是人的问题。法律由人制定,法规由人执行,“漏洞”的存在,还是因为人没有把事情做到位。如果说“无良企业”是没了良心,那监管部门的问题就是忽略了“良心”。
也许有人觉得,良心只是道德标准,可在食品安全领域,缺了道德,后果却不仅仅是谴责一下就能过去的。三聚氰胺害了多少孩子,塑化剂埋下多少隐患,又有多少我们未曾发现的伤害仍在吞噬国人健康?那些为利而用尽心机的人或许不曾意识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正将每个人送进“不安全”的漩涡,其中包括自己和家人。
真正的食品安全,应当从心做起,当有“良”企业,行“良心”监管。为利益而动摇时,不妨问问自己,这样做是否对得起家人、朋友,是否可能将他们陷于危险的境地;放松的时候,不妨提醒自己,这项工作有多么重要,容不得半点马虎。有良心,不仅为他人,更是为自己。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受到各种不同文化思想的冲击,很多人在不断追逐利益的同时已经丧失了基本的道德底线,因此在追逐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违法违规的行为时有发生并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每个老百姓的生活都息息相关,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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