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公用申请表
四川大学学生邮箱用户须知
1. 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邮箱账号在新生入学时,由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学号统一建立,不需要学生持证件到现场办理。学生邮箱账号为学号,邮箱后缀为@stu.scu.edu登录邮箱后可以自己设置别名。
2. 学生邮箱使用有效期,本科生按学制年数(4年制、5年制、8年制等)、硕士/博士研究生按3年执行,毕业后将自动注销。特别提醒:学生在邮箱自动注销(毕业)前将邮箱内的重要内容进行备份。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使用邮箱,需在6月底前按学院统一提交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提供的延期证明,到信息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邮箱延期手续。
3. 学生邮箱初始密码:stu+身份证后六位,2016级(包括)以前aa+身份证后六位。首次使用邮箱必须修改密码,密码须设置为8位以上的字母、数字和符号的组合形式。若使用弱密码(纯数字或纯字母)邮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将影响邮箱的正常使用,由此带来的后果学生自行承担。
4. 学生邮箱自上次登录后连续一年没有登录,信息管理中心有权终止该邮箱服务并邮件不作保留。若需再次开通,需带上学生证到信息管理中心102室办理。
5. 用户须及时、定期对邮箱进行有效管理,若邮箱容量达到上限,造成本人及其他单位、个人无法正常收发邮件或人为造成的不便等因素,为确保邮箱正常用户的使用权利及学校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信息管理中心有权对其邮箱资源进行回收,邮件不作保留。
6. 用户要对其邮箱账号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因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邮箱帐号和密码而给用户自己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用户自己负全部责任;若发现自己的邮箱帐号被非法使用或有危及网络安全的行为,用户有责任和义务立即通知信息管理中心,信息管理中心有权终止该用户邮箱帐号的使用;若信息管理中心或其他上级部门监控到邮箱帐号被非法使用或有危及网络安全的行为,信息管理中心有权终止该用户邮箱帐号的使用。
7. 用户在使用邮件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学校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所有与邮件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等。(2)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a) 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 散布淫秽、情、赌
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 怎么建立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3)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垃圾邮件和病毒邮件。
8. 用户使用四川大学邮箱账号,即表示对本须知所有条款的承诺。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及的须知条款,信息管理中心将有权根据其行为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或上报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9. 信息管理中心会竭力为学生提供高效、稳定、安全的邮件服务。若因不可抗力:天灾、法律法规或学校政策的变更、重大的软硬件故障或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基础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暂停服务,信息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四川大学信息管理中心
20179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