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如何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作者:路晶晶 刘希伟
来源:《时代金融》2013年第26期
狭义上讲,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4年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以来,全国农村信用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人治理日趋完善,支农成就日益显著,科技实力显著增强,队伍结构明显改善,社会形象显著提升。目前,农村信用社正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不同县级法人的形式稳步发展,立足农村,服务农民,发挥着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一、农村信用社发展现状
(一)农村信用社简介(以山东省德州市农村信用社为例)
德州市农村信用社成立于1951年,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0家,
农村合作银行1家,营业网点333个,其中城区网点138个,乡镇网点157个,乡镇以下网点38个,从业人员4800余人。60多年来,德州市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立足城乡,服务大众,积极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农村信用社发展现状
德州市农村信用社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各级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面向三农、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的市场地位,立足城乡,服务大众,全力助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6月末,德州市农村信用社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487亿元、329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92.3亿元,较年初增长26.5亿元,涉农贷款占比88.7%,新增占比85.8%。已成为全市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最广、服务客户最多、资金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二、农村信用社如何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一)提供普惠式农金服务
1.大力实施“文明信用富民工程”。农业稳则天下安,农业兴则百业旺。德州市作为全国农业大市、农业强市,农业的发展关乎全市经济总体目标的实现,农民的富裕关乎全市经济的富强。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农业现代化的部署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改善金融服务的明确要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德州市农村信用社多措并举,以“勤、快、严、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文明信用富民工程”,扎实做好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的评定工作,并对信用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手续简化”的倾斜政策,切实让诚实信用者得到实惠,为广大农户提供普惠式金融服务。截至2013年6月末,德州市农村信用共评定信用乡镇48个、信用村7457个、信用户449550个,占比分别达到37.5%、95%、43.35%。
2.与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惠民工程。在全面开展“文明信用富民工程”的同时,德州市农村信用社积极与各级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共同实施了“农村妇女创业贷款”、“双千帮扶工程”、“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等一系列创新举措,与时俱进研究推出了“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农户消费贷款”、“农民住房贷款”等新业务新产品,并在全辖深入开展“农信进万家”、“四进三送”、“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等活动,扩大金融服务覆盖范围,把农户范围从传统耕作农户和养殖户拓宽到农村专业合作社、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
农产品流通户和其他与“三农”有关的城乡个体经营户等,及时传递支农强农惠农富农信息,面对面了解资金需求,“拉网式”做好信用评定,为农村金融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农村信用社贷 3.快速推进“三大工程”建设。自银监会要求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以来,德州市农村信用社以强农、富农、惠农为出发点,不断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努力把“三大工程”打造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一是以提高农民金融服务便利度为目标,通过加大电子机具布设力度、推行银行卡、加强银村(社区)合作机制建设等措施,扎实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二是以提高信贷业务透明度为目标,通过推行公示制度、开展社会评议、实行阳光操作、强化社会监督等措施,扎实推进“阳光信贷”工程;三是以持续满足“三农”金融需求为目标,通过加快服务理念转变、推广农民金融自助服务、创新担保方式、设立网上银行体验中心等方式,扎实推进“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
(二)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在大力开展“文明信用富民工程”的同时,不断丰富信用工程建设新内涵,除对有贷款需求的农户进行评级、授信外,积极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信
用评定范围,做实金融服务信息基础。2013年上半年,德州市农村信用社新评定信用户1.6万户、家庭农场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5家,新增授信27.62亿元。针对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的新特点、新趋势,不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质高效农业和地方特产业,将更多资金投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切实满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有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截至2013年6月末,累计向专业种养大户发放贷款2811.9万元,向家庭农场发放贷款100万元,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8.29亿元,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1.96亿元。
(三)创新解决涉农贷款抵质押难题
在积极推广联户联保、一户多保、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贷款品种的基础上,大力推广信用联盟、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钢结构抵押、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经营承包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信贷新品种,全方位支持农业发展。为进一步盘活农民手中资产,解决农民抵押资产不足的难题,德州市农村信用社积极探索集体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抵押等贷款方式,并成功办理了德州市第一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在特化支农方面
取得了全市领先。针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德州农信社充分发挥当地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推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企业+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现代农业产业链发展。
(四)完善支农惠农制度设计
“贷款优先、丰富品种、提升额度、利率优惠、期限放宽”是德州市农村信用社积极支持“三农”发展的新型信贷政策。设立涉农贷款“绿通道”,对“三农”贷款申请,优先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安排贷款规模。加快贷款各环节运作速度,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在遵守授权授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贷效率。对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的优质客户,在合理范围内适当提高授信额度,以满足现代农业扩大规模的需求。根据现代农业的生产和资金运转周期等实际需求和市场规律,科学确定贷款期限和结息方式,减轻客户还贷压力。对信用较好的客户利率优惠10%以上,对大联保体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贷款利率优惠20%以上,切实让利于农,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五)支持涉农类中小微企业同步发展
针对涉农类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德州市农村信用社主动创新信贷产品支持农村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一是推出了小企业信用联盟贷款,在客户识别、担保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小企业联合成立民间信用联盟,成员之间相互担保,为会员企业发放贷款,有效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搭建了银行与小企业、小企业与小企业之间的交流平台。二是根据中小微企业“短、快、频、急”的资金需求特点,德州市农村信用社根据涉农类中小企业经营状况、信用评价、企业管理者经营能力等因素,划分信用等级,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通“绿通道”实行贷款优先和利率优惠的“双优”政策。同时,简化贷款手续,授信额度内减少贷款审批环节,随用随贷,周转使用,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截至2013年6月末,德州市农村信用社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5亿元,较年初增长21亿元,全市2199家中小微企业从中受益。
(六)畅通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渠道
为适应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三农”对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德州市农村信用社全面实施“农村金融支付畅通工程”。一是在全市率先布设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农金通)。作为一种新型的支农金融服务模式,农民自助服务终端功能齐全,操作简单,全天服务,填补
了农村金融自助服务领域的空白,使广大农民“足不出村存取款,田间地头能转账”,享受“零距离”金融服务。至2013年6月末,布设农金通597台,较年初增长56台。二是以“电子机具村村通、家家用上银行卡”为工作目标,稳步推进ATM、POS等各类电子机具布放,不断丰富银行卡功能,加快银行卡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截至2013年6月末,德州市累计布设自助设备418台,较年初增长43台;布设各类POS机具17610台,较年初增长446台。三是加快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支付等现代结算方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使农户享受足不出户的金融服务。截至2013年6月末,德州市累计开通企业网银3978个,较年初增长449个;开通个人网银136825个,较年初增长22568个;开通手机银行84734个,较年初增长2996个。“改善农村支付环境,丰富农村支付工具种类”成为德州市农村信用社优化支农方式、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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