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高职智慧零售运营与管理赛项竞赛规程
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
高职组财经商贸专业类智慧零售运营与管理赛项
竞赛规程
一、竞赛内容
本赛项以智慧零售门店搭建与运营、智慧零售物流配送、智慧零售数据分析与应用等关键任务完成质量以及选手职业素养作为竞赛内容,全面考察选手的数据分析能力、视觉营销能力、营销策划能力、门店搭建以及运营能力、商品陈列摆放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商品整合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任务一:智慧零售门店搭建与运营
在所给的软件中选取合适的场景搭建一个智慧零售门店,使用虚拟现实模拟仿真软件完成智慧门店搭建并运营,根据区域内顾客需求合理布局和摆放商品,模拟顾客选购过程,完成货品结算,并将商品交付给虚拟智慧零售物流配送小车。
重点考察智能商品导购和智能热门推荐来提高消费者的用户体验。
任务二:智慧零售物流配送任务(该任务在虚拟平台实施操作)
1.智慧零售智能无人物流小车基本功能测试:启动智能无人物流小车,掌握小车的基本使用,开机关机、启动、运行、停止;
2.智慧零售智能无人物流小车配送功能测试:物流小车从出发点装入从智慧零售门店运营产生的5件模拟货物,启动出发,识别商品标签,规划路线,分别送至A、B、C。正确送达接收点后,顾客(由选手担任)通过开关打开相应货箱,取出货物。
任务三:智慧零售数据分析任务
根据给定的零售商店业务数据,每组组员按照既定的分析思路自行确定组内分工,应用Excel进行数据清洗预处理,预处理好的数据上传实训系统进行数据可视化分析,制作可视化分析图表,并撰写数据分析报告。
二、竞赛方式
(一)竞赛方式
3人小组赛
(二)竞赛要求
1.本赛项为团体赛,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
2.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和2名指导教师组成。每支参赛队指派领队1名(可由指导教师兼任),负责赛项的协调工作。参赛对象为国家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教育全日制在籍学生;参赛选手资格按照湖南省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赛项数据以及任务书以U盘的形式发放,赛项使用的软件在赛前植入选手的计算机上,整个竞赛在一场内完成,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竞赛使用的U盘须竞赛组委会统一发放。不得带入其他任何存储设备。
4.竞赛过程连续进行。
三、竞赛时量
竞赛时量为300分钟。
四、赛程安排
以竞赛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不设并列名次。竞赛设参赛选手团体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细则
1.评分标准及分值
竞赛成绩采用100分制,竞赛结束后裁判组对参赛队完成的各项任务进行
分别评分,各项任务的得分总和既为参赛队的最终成绩。
2.评分细则
智慧零售门店搭建与运营采取客观与主观评分相结合方法。根据任务书要求,门店搭建的模块类型、数量、功能、仿真运营结果、顾客选购商品的清单输出、标签打印输出、模拟商品制作等完成情况
智慧零售物流配送模块,物流小车从出发点装入从智慧零售门店运营产生的5件模拟货物,启动出发,识别商品标签,规划路线,分别送至A、B、C。正确送达接收点后,顾客(由选手担任)通过开关打开相应货箱,取出货物。
智慧零售数据分析,采用以客观评分为主的评分方法。通过智慧零售数据分析系统平台对选手上传的分析结果文件进行自动检验,对完成情况进行自动评分,输出相关结果;裁判组对数据可视化的输出仪表板界面数据、图形、功能等客观评分,对布局合理性、美化效果等进行主观评分。
1智慧零售门店
搭建与运营
(50)
根据图片描述基本搭建出无人超市。15
搭建出检测到人物后介绍高销量商
品的装置
10
搭建防偷盗装置5
搭建商品结算装置5
缺货后要自动补货10
扫码付款5
2智慧零售物流
配送(10%)
智能配送设备合理的选取(从模型库
中选取的物流小车能满足配送需求)
4
智能配送设备具有载货配送功能(配
送设备保证将货物分别送达ABC三
地,每完成一次配送得2分)
6
3智慧零售数据
分析(40%)
数据质量评价12
数据分析效果评价15
数据可视化布局效果评价5
数据分析报告评价8总计100
七、赛点提供的设施设备仪器清单
1.大赛为每个参赛队伍配备三台计算机,配置如表3所示。
2.软件配置
3.网络环境
承办院校为竞赛提供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环境,保证大赛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八、选手须知
(一)竞赛报到
指导教师报到时提交参赛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由指导教师领取相关资料。
(二)选手自带工具清单
无需选手自带工具。
(三)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
1.竞赛加密
选手按规定时间检录入场,一次加密时,凭抽签号抽取一次加密号;二次加密时,凭一次加密号抽取工位号,并对号入座参加比赛。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参考资料进入赛场。迟到超过30
分钟不得入场。
2.竞赛过程要求
(1)选手按工位号入座后,检查赛项所需比赛设备齐全后,签工位号后按
照裁判长指令开始比赛。
(2)赛项数据与赛项任务书在赛前存入U盘发放,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赛项任务。
(3)赛项提供白纸、笔,供同组参赛队员讨论交流使用。
(4)竞赛过程中,参赛队本组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与任何其它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巡视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赛项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的相关问题。如有题目文字不清、软硬件环境故障的问题时,可向裁判员询问,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
(5)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6)参赛队须按照题目要求及程序提交赛项结果及相关文档,禁止在竞赛结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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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赛项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成功提交竞赛要求的文件,裁判员与参赛队队长一起签工位号确认,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四)选手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遵守赛场纪律,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参赛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按照赛项日程进行抽签。
3.参赛选手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
4.除特别规定外,严禁将移动电话、U盘(或其他存储介质)、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带有记忆性的、有运算功能的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经发现并核实,视为作弊。
5.竞赛过程中所有内容不得涉及任何学校名称。
6.竞赛过程中允许组内交流,但严禁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参赛团队,严禁窥视他人答题,禁止吸烟。
九、申诉与仲裁
1.大赛采取二级仲裁机制。各赛项设赛项仲裁工作组,大赛执委会设仲裁委员会。
2.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3.申诉启动时,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诉报告,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4.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竞赛结束后(选手赛场竞赛内容全部完成)2小时内,超过时效不予受理。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市(高职院校)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样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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