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安全风险源分析及解决对策
摘要
网上交易是当今商业活动信息化的不可缺少环节,网上交易的 安全直接影响着商业活动信息化的进程出风险源以及风险特征是 有效采取针对性措施和策略的重要前提。本文通过查阅文献,探析 网络交易安全的风险源,并针对这些风险源,提出相应的控制思路 和防范措施。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简要提出本文的研究 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相关概念理论分析,就网 络交易平台、风险感知理论、网络交易和线下交易简要做一概述; 第三部分是网络交易安全风险源的识别,第四部分是根据第三部分 识别的风险提出网络交易安全风险管理的控制思路,第五部分是根 据控制思路,提出网络交易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第六部分是梳理 全文,给出结论。
关键词:网络交易;风险;解决对策
—、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1.研究背景
21世纪,是信息革命的时代,如今的比拼不再是固定资产的较量,而是信 息的较量。正是如此,网络平台已经成为最主要的资源配置方式之一。据财富网 统计,全球企业排名前十的公司中,其中六个企业均属于平台企业。网络交易平 台是新时代线上交易的主要方式,随着线上与线下融合的趋势,大量服务交易为 主的分享经济平台成为平台经济发展的新方向,网络平台的红海市场,扩大了消 费者的选择,推进了经济模式的发展。
创新总是具有破坏性的。如同每一次商业、社会技术创新一样,平台的兴起 对经济社会产生前述变革意义的同时,也存在潜在的风险。随处可见的病毒入侵、 系统BUG、顾客隐私信息泄露、黑客侵袭等风险事件频发,网络交易公司一直 深受这些问题的困扰。网络交易不仅存在传统交易的一般性风险,其多元化的业 务模式、虚拟化的服务方式、多样新奇且开放的市场经营策略,更是其面临且被 困与信息技术的系统安全风险、技术风险、平台风险和业务风险。海量的顾客隐 私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特别容易造成不止经济损失还有名誉或者其他损 失,更甚者丧失顾客信任,从而降低顾客忠诚、顾客黏度,出现这一情
况的主要 原因是:信息泄露、偷盗、或者病毒式篡改。因此,对网络交易中存在的安全问 题,必须给予重视,并通过探究分析,能够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在高速度发展 的21世纪,信息严重披露,在我国发展国情下,保护消费者隐私,维护网络交 易安全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当然,这也是本课 题研究的出发点。
2.研究意义
本文通过查阅资料,逐步探究网络交易信息安全现状和风险,在此基础上, 就目前存在问题和潜在安全风险进行整理汇总,期望通过本文,给相关部门治理 和改善网络交易安全问题能够提供参考,推进相应政策制度的建立实施,进而推 动市场经济的绿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网络交易的风险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期望能够对消费者、平台 和相关体具有提示和参考的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1.中国最美丽的城市国外研究现状
首先,“纯粹行为”是外国学术界肯定网上交易平台的法定地位。学者萨特认 为,网上交易平台只是一种简单信息传递的技术渠道,并不直接提供某些内容, 而是在其网络设施上存储、链接或传输来自第三方的内容。它的特点是不参与内 容的创建,对用户发布的内容也是消极中立的,即根据用户发出的指令自动进行 处理。因此,学界普遍认为,该平台不具备主动审查他人上传信息的能力,也不 对第三方上网造成的违法行为负责。
近年来,随着平台功能定位的生长与演化,平台的角地位也在悄然变迁。 单纯通道的信息服务己经难以解释其活动性质,单纯通道说的影响在一些国家己 经衰退。国内外学界对此学说进行适当修正,学者Bernie Hogan建党100周年祝福语朋友圈认为,对内容的 编排、展示本身会增加己有内容的价值,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适用于网络交易 平台。学者Nicholas W. Bramble主张放弃单纯(mere)这一绝对化的描述,认为互 联网平台是介于电信基础设施和内容提供者之间的独立一层。
1.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赵鹏认为网络交易平台仍为信息传输通道,只是这种通道有了控制 介入交易的能力与影响力。薛军教授认为平台是一种具有独立的组织架构和自己 独特的权力机制的新型
市场主体,是市场的组织者与管理者。赵鹏、姚志伟等学 者认为“看门人”理论契合了平台作为私人规制者的特性,通过法律责任激励第三 方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控制。“看门人”支付宝集福活动理论最契合新行政法背景下的网络交易平台 的定位。
(三) 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法。通过在知网、维普等学术平台搜索关键词“腾讯人工网络平台”、“网 络安全”、“网络安全交易”、“网络交易风险”等,收集相关资料,进行梳理分析 ,就以往的研究基础上,联系实际情况,进行论文书写;
2.比较分析法。本文通过对“网络交易”和“线下交易”的等相关概念的梳理, 对比分析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分析线上交易区别于线下交易的安全风险源 ,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二、相关概念分析
(一) 基本概念
1.网络交易平台
(1)内涵
网络交易是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商品或者服务交易的市场活动。网络交易 平台是为网络交易行为服务的网络空间的信息网络系统,提供集中化的虚拟交 易市场以服务广泛分散的个体和组织。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指网络交易平台的 实际控制人,既负责搭建开放的架构,又制定和实施交易规则。
(2)特征
网络交易平台与其他非交易平台类型虽然均属于网络平台,但在地位、功 能内容、责任承担,上具有重大区别。
其一,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具备商事活动经营者的市场交易主体地位。网络 交易平台企业因组织大规模交易活动,在为网络交易提供平台服务的过程中介入 其中,对交易达成、交易履行,甚至交易价格具备控制力,并从具体每宗交易 中获取利益,属于商事经营者地位。而且,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 也是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经营者,而其他类型平台服务的对象,如媒介平台 则多为普通用户。
其二,网络交易平台的功能主要为交易活动提供平台服务并介入交易管理。网 络交易平台与其他非交易性质等信息类平台最大的不同在于,网络交易平台的 服务功能主要为交易双方之商业交易活动提供平台服务。网络交易平台尽管不 参加直接的交易行为,但承担了大量交易管理与服务的功能,其为交易双方提 供诸如制定交易规则、设计交易流程、市场准入认证审查、违规活动甄别处置 、交易记录保存、个人信息保护、协助解决纠纷、交易安全保护等一系列服务 ,以保障交易秩序,有的平台还提供物流、支付以及动态定价等基础服务。此 外,平台与交易活动常存在利益关系,从交易服务中直接或间接获利。作为生 产组织形态的交易平台己经深深介入到交易过程,不同于信息媒介平台只充当 消极的信息中介,任由资源匹配的角。
(二) 风险感知理论
口红榜通过整理文献,总结出来风险的几个特点:风险有可能造成损失、并且对 造成损失可能性的一种估量。风险感知理论是指个体通过观察和主观感受对客 观风险的感知。Venkatesh和Bala在2008年提出了TAM模型,该模型是对以往和 感知易用性决定因素模型的整合与改进。是从组织层面研究工作场所员工为何 及如何接受和使用信息技术的综合模型,TAM
认为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由 个人差异、系统特征、社影响和便利条件四种不同类型的因素所决定。
(三) 网络交易与线下交易的比较
1. 交易活动
线下交易的商流主要是企业与消费者面对面谈价格、成交付款、拿到商品, 如果需要售后服务,则需要消费者主动去门店进行。线下交易区别于线上交易的 点在于信息传递的不及时性,信息反馈具有延迟性。
网络交易具有便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信息的多样性,而且网络交易可 以节约大量的时间在相似商品的对比上。企业和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进行沟通交 流,一般不能进行价格是固定的,在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但 是,网络交易的顾客体验比线下交易差一些。
浙江经济2.物流方式
线下交易一般是消费者自行提取商品,除非重大物件,可以由商家或者第三 方进行上门配送,但是,线下交易基本上都是当日可送达的。
网络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物流平台,商家一般通过快递,将商品邮递给顾客, 这期间一半是需要大约三天的时间,如果距离更远,则需要更多的时间,偏远地 区甚至是许多商家拒绝服务的,因为其需要承担更多的货损风险。
3.资金方式
线下交易,一般而言,交易达成,资金就会到账,主要是面对面进行付款, 资金流入是比较及时的。而网络交易的资金一般会先封存在第三方账户上,如支 付宝等,在交易全部完成后的才会进入商家账户,资金收益是相对延迟的。并且 在线上进行交易时,风险性更高一些,如信息泄露等。
三、网络交易安全风险识别分析
(一) 市场准入风险
我国法律规定,在传统实体经济条件下,从事盈利性工作的个体都需要到 工商局进行登记备案。但是,虚拟经济的兴起,电商进入门槛低,并不需要繁 复的手续,仅仅是通过计算机,进行信息的发布和接受,在双方意愿一致的条 件下,借助电商平台进行线上交易。这样的经济模式,虽然提供了许多便利, 但是网络交易安全却得不到保障。因此,解决网络交易主体市场准入问题是首 要问题,只有确保主体的真实存在,并且核定其从事的业务的合法合理性,才 有可能规避网络交易的风险,从而保证交易的安全呢。
(二) 信息风险
信息交流是网络交易必不可少的因素,没有信息交流,就无法达成网络交易。 信息风险是网络交易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问题、和供 求信息问题以及信息实效性问题。具体而言,信息风险源为买卖双份以合法身份 进入平台后,双方发布的信息源可能是有问题的,是虚假的,或者是用过去某一 时段的信息充当现在的信息,模糊信息的有效时间。虚假信息宣传的可能是与产 品不匹配的不相关的一些信息,也可能过分夸大了某一些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所 宣传的商品或服务本身的性能、质量技术标准等,也可能是政府批文、权威机构 的检验证明、荣誉证书、统计资料等,还可能是不能兑现的允诺。
除此之外还有 诸如“销量第一 ”“中国第一”等夸张性的言辞。有些甚至违反规定,出现暴力、 迷信等信息。任何不怀好意的一方,期望通过这种手段骗取钱财赢得“利润”, 进而“发财”。总结来说,网络交易的信息风险主要来自冒名偷窃、篡改数据、 信息丢失等方面。
(三)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其实主要是买卖双方的信用问题,因此,存在三种情况,消费者 的信用风险、服务者的信用风险以及双方的信用风险。就消费者信用风险而言 ,如果是个人消费者,可能存在征信问题,如信用卡失信、恶意透支或者网络 支付时使用虚假信用卡或者使用第三方信贷付款,之后又不拒绝付款,拒绝承 认这笔款项;但是对象是企业集团的话,就可能会拖欠货款。另一种是服务者 不能或者拒绝按时旅行合同约定,或者使用虚假产品或者质量不过关产品冒充 原有约定的货物。第三种情况是双方都存在地来行为,都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相 应的义务。
(四) 网络风险
当前网络欺诈最常见的有三种形式:以次充好,虚假挂牌,如用假品牌的产 品充当大牌产
品,并以低劣的价格卖给消费者;无中生有,是与饥饿营销相反, 基本是商品显示有存货,但是长久不发货,进行询问时,商家在多次交流后才会 告知无货;虚假广告型,借用大牌商品,拍宣传图,进行虚假宣传,实际上的产 品与广告产品不一致。如果不严厉打击诸如此类事件,网络交易安全无法保证, 线上交易不可能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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