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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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6.01.23
【字 号】乌地税函[2006]31号
【施行日期】2006.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
正文
赛尔号2攻略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乌地税函〔2006〕31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涉外税收征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全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05]162号),为了切实解决我局当前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和制度,保证个人所得税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个人所得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它不仅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而且承担着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的职能。今年我局税收收入任务重、压力大,因此,各征收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注意协调征、管、查系列间的关系,切实做好个人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要认真研究个人所得税精细化管理问题,多做深
层次的调研和税源分析,要深挖“死角”堵塞漏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争取所在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银行、保险、证券、工商等掌握个人收入情况的部门或单位的信息沟通,为税务部门及时掌握各种经济往来和个人收入情况创造条件。
  二、以税法宣传为先导,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个人所得税面向广大公众,税源零散、隐蔽性强,征管难度大,税法宣传是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加强税收征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征收单位应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人所得税法宣传,法规科要定期组织管理、稽查系列人员学习个人所得税政策,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片区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企业,让纳税人了解掌握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特别是要让代扣代缴人搞明白哪些收入需要纳税,哪些收入不需要纳税,有税不纳将要负什么法律责任等,以增强他们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还要定期在一定的场合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的收入额、应纳和已纳税额,让社会了解他们的纳税情况,逐步形成税法宣传、纳税服务与促进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强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代扣代缴是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征收方式,我局个人所得税收入的80%以上来自代扣代缴。从个人所得税11个应税项目来看,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所得项目,一般情况下都有明确的支付单位或支付人,各征收单位应依法要求支付人承担起扣缴义务人的职责,抓住了代扣代缴环节,就能有效地控制住税源。如工资、薪金所得要抓住发放环节,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要抓住支付环节,偶然所得要抓住类似中心这样的发奖环节;对个人财产租赁和财产转让等所得,各征收单位就要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个人财产租赁或转让等交易信息,抓住财产交割、支付款项等环节。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税源,提高代扣代缴的质量和覆盖面,同时继续加强对支付所得单位的管理,提高代扣代缴工作的深度和效率,使个人所得税应收尽收。尤其自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各征收单位要注意掌握个人所得税税源变化动态,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衔接和征收管理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向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宣传政策方面的变化,讲明白如何按新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月份起,要求代扣代缴义务人每月(季)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必须在“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表”的“备注栏”中分项目填写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次)。据此来认真填报
好《个人所得税征收情况统计月报表》中的纳税人(次),对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超过30%的,要作为重大税源变化进行分析和监控。
  四、继续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跟踪管理
  强化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发挥税收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职能的重要方面。各征收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本辖区内确定的15个高收入单位和100名高收入个人,要及时登记台帐并将配套征管档案全部录入计算机进行管理。要继续把高收入者作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在自行申报、建立档案、税法宣传、代扣代缴、专项检查、案件稽查等各征管环节中,根据高收入者个人行业分布的特点,对他们当年年均缴纳税款情况与上年进行对比分析,出税源增减变化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其收入和纳税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定期公布高收入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不断提高管理质量。
  五、准问题,选准切入点,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各征收单位日常检查工作中,要认真分析个人所得的不同类型、发生的特点,透过表象寻
产生问题的原因,然后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办法。要将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检查的重点,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那些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严肃处理,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1、检查各类大、中专院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情况。查核各大、中专院校,如自治区党校、新疆财经学院、新疆大学以及新疆师范大学等,支付教师的工资薪金收入时,在发放环节是否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检查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收入单位是否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通过查核“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会计科目,核实个人收入是否足额纳税,尤其要将高收入单位的管理人员或领导层人员、科技人员等作为重点进行检查。查核除工资表以外的各种补贴、津贴、奖金等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查核离、退职人员二次返聘取得的所得,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3、检查对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如: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
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旅游费等消费性支出或购买汽车、房产、各种家电等等,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检查企业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有重复使用新的计税办法的现象;检查企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是否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5、检查劳务报酬所得,如经营性演出、拍摄、广告、从事经纪服务、中介服务等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尤其是对演员、节目主持人、时装模特、运动员等参加演出、表演、广告制作等活动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对演出、表演的主办和承办单位、制作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帐簿及时进行检查,查核其为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是否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最强台风强化对我市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管理
  2004年度,我市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1,782户,这些企业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健全,亏损面达 82%,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187万元。针对这种情况,各征收单位可比照《关于做好核定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乌地税函[2005]451号)精神,按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乌地税函[2002]66号)的有关规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准征管的薄弱环节,堵塞税收漏洞
  1、各征收单位要结合市局下发的《关于委托我市拍卖企业代征税款的通知》(乌地税函[2005]471号),加强对个人书画作品、古玩、珠宝等贵重财物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要着手开展对个人书画作品、古玩、珠宝等贵重财物拍卖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主动与拍卖协会、公证部门、技术鉴定部门取得联系,建立协作制度,及时掌握个人取得拍卖收入的程序。个人将书画作品、古玩等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确定方法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以凭证上注明的价格为其财产原值;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或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机构所评估的价格确定。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建设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转账教师节获奖感言  2、加强对新疆航空公司空勤人员取得的差旅费、过夜费等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监督管理,并及时组织税款入库。
  3、结合市局下发的《关于落实好福利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乌地税函[2005]510号),加大对新疆福利发行中心委托代征个人所得税的监督管理。对各投注点的个人,从事代销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按有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4、加大对外地演艺人员、讲学者等个人所得税的监管力度,要密切关注各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主动与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文化演出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通过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各种演出信息,使个人所得税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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