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武术)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的通...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武术)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体育局
【公布日期】2014.01.10
【字 号】
【施行日期】2014.01.10
健身资格证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武术)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的通知
全市各区县武术协会(分会),各拳种研究会全体工作人员;全市各武术馆、武校,培训中心,俱乐部从业者、管理者;全市广大市民,武术习练者、爱好者: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中第三十一条“国家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市武术经营(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逐步实现“体育职业资格认证、持证上岗”,提高我市武术运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术水平,促进我市武术运动体育产业健康、安全、科学、规范、有序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由北京武术院主办的“北京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武术)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将于8月开班。参加培训的学员将通过全面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初步达到武术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标准,同时,经培训考试鉴定合格者,将授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培训及鉴定考核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考核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8月7日至10日
  培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鉴定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1.凡在经营(服务)场所从事或准备从事武术职业的人员;
  2.各武术馆、武校,培训中心,俱乐部从事武术教学的人员;
  3.有一定武术基础、对武术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感兴趣的人员或希望进一步提高武术专业水平的人员。
  以上人员均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悉武术相关知识,熟练掌握武术基本技术(要求至少掌握两套以上武术拳法或器械,并能提前预习专项技能培训内容),具备一定的社会武术技术教学能力。
  三、培训内容
  1. 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公共理论(初级);
  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培训武术套路基础理论;
  3.武术套路专项技能培训。
  四、鉴定方式
  鉴定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对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均达到60分以上者,鉴定成绩为合格,将授予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未通过本期鉴定的学员,理论考试或专项技能鉴定有一门成绩未达到60分者,其合格的一门成绩两年内有效,不用重复鉴定(考试),另一门成绩可参加下一期社会体育指导员鉴定(考试)的补考。补考只交纳单项鉴定费用,考生可自己选择是否继续参加理论或技能的培训,也可自学复习直接申请鉴定(考试)。2013年没能通过鉴定的学员,只需在报名参加补考时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即可,补考时间地点以北京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通知为准。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800元/人(含理论课教材、考试费等)
  2.技能等级鉴定费240元/人(本次培训不提供食宿)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即日起至6月25日,报名者请先登录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网站www.sowushu下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审批登记表》自行填写,于6月25日前(每周周一至周五每天8:30至16:00)到北京武术院培训部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确认时请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2XXX同版电子版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审批登记表》一份,同时交纳培训费和技能等级鉴定费。本期培训班报名人数限定为50人,以现场报名先后顺序为准,超出人数限定的报名人员将参加下期培训(时间待定)。
  七、
  联系人:李老师、许老师、杨老师
  报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先农坛体育场御耕苑1号院1-8室
  2014年1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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