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农业生态园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农业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通讯地址 | 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镇勤乐村朝门组 | |||||||||||||||||||||||||||||||||||||||||||||||||||||||||||||||||||||||||||||||||||||||||||||||||||||||||||||||||||||||||||||||||||||||||||||||||||||||||||||||||||||||||||||||||||||||||||||||||||||||||||||||||||||||||||||||
传 真 | —— | 563099 | ||||||||||||||||||||||||||||||||||||||||||||||||||||||||||||||||||||||||||||||||||||||||||||||||||||||||||||||||||||||||||||||||||||||||||||||||||||||||||||||||||||||||||||||||||||||||||||||||||||||||||||||||||||||||||||||
建设地点 | 遵义市红花岗区勤乐村朝门组 | |||||||||||||||||||||||||||||||||||||||||||||||||||||||||||||||||||||||||||||||||||||||||||||||||||||||||||||||||||||||||||||||||||||||||||||||||||||||||||||||||||||||||||||||||||||||||||||||||||||||||||||||||||||||||||||||
立项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农业A0151 | |||||||||||||||||||||||||||||||||||||||||||||||||||||||||||||||||||||||||||||||||||||||||||||||||||||||||||||||||||||||||||||||||||||||||||||||||||||||||||||||||||||||||||||||||||||||||||||||||||||||||||||||||||||||||||||
占地面积 | 310亩 | 绿化面积(m2) | -- | |||||||||||||||||||||||||||||||||||||||||||||||||||||||||||||||||||||||||||||||||||||||||||||||||||||||||||||||||||||||||||||||||||||||||||||||||||||||||||||||||||||||||||||||||||||||||||||||||||||||||||||||||||||||||||||
总投资 (万元) | 600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121.2 | 环保投资比例 | 20.2%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投产日期 | 2014.12 |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遵义市中心城区目前主要靠南郊、北郊两个水厂供水,而两水厂分别由南郊水库、红岩水库和海龙水库、北郊水库供水,近几年来,随着人口增长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日用水量呈增长趋势,各水厂的供水压力增大,特别是在9月份以后的少雨季节,遵义市的供水矛盾进一步加剧。 为保护遵义市区饮用水安全,遵义市人民政府与2013年发布《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的通告》(遵府通[2013]8号),要求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污染严重、缺乏有效治理措施的项目及其他对生态破坏严重的项目,在保护遵义市饮用水源的同时,也限制了很多项目在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抑制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经济发展。 目前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居民收入来源单一,大多数均依靠外出打工或者在家务农,由于收入单一,使农户更加重视农业种植方面的投入,但由于缺乏合理有效的种植方式,导致在种植过程中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等,对土壤和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包括土壤酸化、土壤板结、肥力下降、甚至导致土壤污染等问题,导致保护区范围内农业收入逐年下降,形成了恶性循环,更进一步加剧了水源保护区与非水源保护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同时,由于雨水冲刷,会导致化肥和农药残留物进入水体,会对水源保护区的水质造成影响。 由上可知,传统的农业耕种模式即不能带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村民脱贫致富,也不能达到保护水源的目的,遵义市各级政府和当地村民都在积极努力寻求解决之法;在2013年,党中央以一号文件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鼓励创新农业生产体制,稳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土地流转,为农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遵义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通过将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一定数量的土地集中起来,提出发展农业生态庄园的思路,通过有机农作物种植模式,提高单位土地农业产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也可避免种植范围内化肥、农药的使用,对区域地表水及水源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解放出来的富余劳动力可以就近在项目内部或进城务工,以增加村民的收入,带领村民致富;种植过程中产生的农作物秸秆配套养殖一定数量的肉牛进行消化,养牛产生的粪便又全部用作种植的有机肥,有效实现了生态农业的循环,既有利于对水源的保护,又提高了水源准保护区内村民的经济收入,为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村民不因水源的保护而降低生活质量开创了一条积极的发展道路。 遵义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农业生态园拟选址于遵义市红花岗区勤乐村朝门组,该项目将作为红花岗区高效生态农业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在充分响应政府对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保护的同时带动保护区范围内农民增收致富。本项目位于南郊水库、水泊渡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分水岭处,不在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内。 南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红花岗区南部洛江中下游的红岩和南郊两水库流域区,行政区域包括遵义县松林镇的部分、红花岗区巷口镇的大部、金鼎山镇和忠庄镇的部分地区。地理坐标:东经106°30′00〞-106°53′00〞,北纬27°36′35〞-27°41′35〞之间,总面积约141km2。区内人口约7.33万人。 水泊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遵义县西南部乌江一级支流偏岩河的支流乐民河流域区,行政区域包括遵义县乐山、石板两镇的大部,松林、鸭溪和龙坑三镇的部分地区。地理坐标:东经106°36′36〞-106°49′10〞,北纬27°30′20〞-27°42′17〞之间,流域面积287.5km2寻求致富项目,主河道河长51.1 km,坡降5.35‰。区内人口约8.2万人。 本项目按照生态循环农业理念进行建设,以有机种植的方式种植蔬菜、经济林、秸秆植物、牧草等植物,上述农作物收获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秸秆、黄叶等,如任其堆放,其降解过程非常缓慢,长时间的自然降解既污染环境也不利于下一季农作物的种。为解决种植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同时解决有机种植过程所需大量有机农家肥的问题,庄园在种植区域内配套一定数量的肉牛养殖,一方面用于消耗种植区产生的秸秆、黄叶等废弃物,另一方面将配套养牛场产生的动物粪便经过相应处理后作为种植区域种植所需的有机肥,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达到资源化和零排放的目的,最终形成“蔬菜、中药材和经济林、秸秆植物、牧草+肉牛+沼气、有机肥”一体化生态农业种养循环模式进行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建设农业生态园项目,项目包含有机蔬菜种植、秸秆植物和牧草种植、经济林种植以及配套养牛场;有牧草、土豆、经济林、有机蔬菜种植基地300余亩,配套养牛场的圈舍、加工用地、办公用地共计10亩,项目引进优良牛仔,种植有机蔬菜、秸秆植物、牧草、经济林,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增加当地农民收入,扩大社会就业,繁荣本地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业主委托,经现场调查,在广泛收集项目资料以及项目所在地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状况等资料的基础上,我单位编制完成了《农业生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水污染防治专章》。 二、评价对象 农业生态园建设项目。 三、评价依据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 26);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12.28);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2号令);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2010年12月22日修订); (12)《贵州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发[2013]17号); (1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的通告》(遵府通[2013]8号)。 2、标准、技术规范和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1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4)《畜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8)《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1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78); (20)《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9-2009); (21)《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 588-2010); (22)《遵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修订方案》(2011.7); (23)《遵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1999); (2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3、其他技术文件 (1)编制农业生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委托书》; (2)现场调查及工程相关资料。 四、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及交通 本项目位于红花岗区勤乐村朝门组,处于南郊水库、水泊渡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分水岭处,项目租用勤乐村朝门组村民的土地用来建设农业生态园项目,所租用土地范围内有乡村公路经过,交通能满足项目需求。 地理位置见附图1。 2、工程规模 本项目业主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租用了勤乐村朝门组村民的土地用来建设农业生态园项目,在2013年9月29日已正式向改组村民签订承包合同协议书,期限为30年。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种植牧草、果树和蔬菜基地约300亩,年产蔬菜约150吨、牧草约200吨,水果约100吨。为了解决种植过程中秸秆、黄叶等固废以及种植过程中有机肥的来源,在农业生态园内配套小型养牛场一个,养殖厂房占地面积约10亩,日常存栏量100头,购买架子牛进行育肥,年出栏量300头。 项目土地为遵义市红花岗区勤乐村朝门组的集体土地,内部设施为遵义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自建,土地租用年限至2043年止,届时项目用地将归还勤乐村朝门组集体所有,建设单位需与勤乐村朝门组协商继续租用或搬迁。 3、工程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有有机蔬菜种植面积为150亩;牧草种植面积为50亩;果树和经济林种植面积为100亩;配套养牛场占地约10亩,有办公生活用房、圈舍、饲料加工房、原料仓库、药房、消毒室、有机肥堆肥间和沼气池等。 表1 项目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一览表
4、原辅材料、用水及能源消耗 见表2。 表2 原辅料及能耗表
5、主要设备 见表3。 表3 主要设备一览表
6、公用配套设施 (1)供能:本项目生产生活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电。 (2)供水:供水主要是养殖用水和生活用水等。取水来源于地下水,项目北面约1050m处水井抽水,自建200m3蓄水池供给、水池位于办公区-1层。 (3)排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配套养牛场产生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用于基地内农作物及果林地施肥;场区雨水通过雨水沟流入初雨沉淀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基地施肥。 7、劳动就业 生态农业园需要工作人员共20人,其中专业技术饲养员10人,其它销售、财务、种植管理10人,建设单位拟主要聘请周边农民,一方面为当地的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以带动当地农民转变务农方式,使周边农民在获得土地出租租金收益的同时,还可以将剩余劳动力转变成外出务工,以增加农民收入。 技术人员年工作日365天,住厂区;其它人员年工作300天、工作8小时,食宿在农民自己家中。 基地种植时期,从当地村民组聘用临时工,一方面为当地的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以带动当地农民转变务农方式,使周边农民在获得土地出租租金收益的同时,还可以将剩余劳动力转变成外出务工,以增加农民收入。 5、项目建设对区域的有利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后可解决当地劳动就业人数20人,同时在种植季节将提供大量的临时工作岗位,每亩地每年租金为200元,项目租用地为300亩,每年的租金为6万元整,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项目每年提供的有机蔬菜为150吨,水果100吨,有机肉牛为300头,进一步配合城区“菜篮子”工程的建设,为落实“菜篮子”工程的建设加快脚步。且项目使用有机肥,减少水源保护区内化肥的使用量,有效的解决水源保护区的水源污染。解放出来的农民即获得了土地租金的同时还可以放心在外打工,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加快步入小康生活。所以,项目的建设是一个有着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生态农业。 六、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生态种(养)技术开发与应用,该项目属农业,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规定。 七、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敏感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遵义市红花岗区勤乐村朝门组,根据遵义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本项目处于南郊水库、水泊渡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分水岭处,不在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内,距北面的南郊水库二级保护区约3km,距南面的水泊渡水库二级保护区约4.5km,周围为荒坡地及坡耕地、岩石裸露,植被较少,选址有一定的敏感性,必须谨慎处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 本项目为农业生态园建设项目,以农业种植业为主,不使用、生产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配套养殖场产生废物用作生态农业种植过程中的有机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且还可以带动周围农民减少化肥的使用,有效地改善土壤肥力,减少现状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肥对水源准保护区的影响。 2、周边环境敏感性分析 项目配套养牛场产生的牛粪及沼气池产生的NH3、H2S、硫醇类等,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规定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但本项目选址位于农村地区,周围只有几户散居住户。 根据现场勘查,但本项目周围居民较少,并且通过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详见环境影响分析中空气环境影响分析章节),而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100m以内仅有1户居民存在,建设单位拟将其租用作为员工生活区使用,其余敏感目标均为于100m以外,且均不在下风向位置,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农业生态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特征》,本项目区域自然排水经北侧沙田嘴(地下漏斗)汇入雷庆沟,从西向东曲折迳流,迳流约7km后,在石坝附近汇入洛江河,汇合口距南郊水库坝址约6km,为了防止污水可能进入岩溶漏斗污染南郊水库,本项目禁止任何废物、废水排入漏斗。 综上,本项目选址于遵义市生活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选址有一定敏感性,但项目为农业生态园建设,与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冲突;且项目建设可减少区域化肥使用量,有效地改善土壤肥力,减少现状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肥对水源准保护区的影响;同时,可带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村民致富,为水源保护区经济发展谋求出路。环评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实施项目内部雨污分流工程;产生的污水必须进入沼气池内降解处理,沼液、沼渣等用于项目基地的耕地施肥;根据后续分析,项目内部种植工程能完全消纳配套养殖产生的污染物,为了避免后续生产过程中对地下水、土壤等造成污染,禁止建设单位不得自行扩大配套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建议加大对种植区域的投入,适当增加种植范围,更进一步杜绝配套养殖污染物排放的可能性。 八、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勤乐村,在勤乐村和周围附近村庄都可以租用土地用于种植绿有机农产品,项目种植区域重点分为3大块,蔬菜种植基地位于地块中间,靠近养牛场,在蔬菜种植基地东南面为经济林种植基地,蔬菜种植基地西面为牧草、秸秆植物种植基地。蔬菜种植基地处于地势较为平坦的区域,适合种植有机蔬菜。牧草和秸秆植物种植区域为坡耕地,有一定的坡度,土质适合种植旱作植物;经济林种植基地处于坡耕地带,土质适合中药材和经济林的种植。 配套养牛场和办公区位于靠近蔬菜种植基地,占地面积较小,办公生活区在养牛场厂界内,位于牛舍的东北面,便于管理。 沼液储存于沼液贮存池里,配套养牛场在项目东面最高点设置有一个500m3的沼液贮存池,然后在蔬菜种植区、牧草种植区、果树林种植区各设一个300m3的沼液贮存池和粪便贮存池,把池子设计成2格,一格装沼液,一格装有机肥,共设3个,总的沼液贮存池量为950m3,有机肥的贮存量为450m3。田间沼液贮存池位于各个种植区的最高点,以便通过重力流自留进入附近耕作区,对农作物施肥,为防止沼液储存过程中影响周围环境,沼液储存池应采取全封闭形式,且浇灌管网应设为地埋式或封闭式,不能为敞开式,这样可以避免沼液产生的恶臭污染周围大气和雨季冲刷沟渠把沼液冲走污染水环境。采取以上措施后,沼液对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租用红花岗区勤乐村村民的坡耕地或荒地,本村以农业为主导,农业生产在全村其主导的地位,按每年的播种面积算,化肥使用量达32吨/平方公里,超出了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吨/平方公里的安全标准。且在化肥的使用结构上不合理,利用率低,流失率高,由此可能导致了农田土壤化肥含量过高,使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导致土壤酸化、板结;且由于土壤化肥含量过高,随着雨水径流的冲刷,会进入地下水或地表水,可能会导致水体污染。 |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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