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响应分级及应对措施
应急响应分级及应对措施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洪;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安全渡汛工作目标。按水灾严重程度和范围分为四级响应,并按降雨量、时间、规模等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行动。
一、应急响应分级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①一个河系发生 50 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
②多个河系发生 20~50 年一遇大洪水;
③主要行洪河道干流达到警戒水位,河段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④多个施工单位遭遇水灾;
⑤上游水库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施工安全;
⑥特大暴雨:日降雨量在 200.0 毫米以上。
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①一个河系发生 20~50 年一遇大洪水;
②多个河系发生 10~20 年一遇较大洪水;
③行洪河道达到警戒水位,河段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④上游水库发生严重险情;
⑤多个施工单位同时遭遇洪水;
⑥大暴雨:日降雨量在 100.0~199.9 毫米。
当出现Ⅰ级应急、Ⅱ级应急分公司及时上报交建公司,由交建公司组织应急救援,分公司全力配合。
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①一个河系发生 10~20 年一遇较大洪水;
②一个施工单位发生洪涝灾害;
③运营区域内主要行洪河道开始行洪;
④中雨:日雨量在 10.0~24.9 毫米。
⑤直属单位相邻区域出现汛情需要开辟特殊通道进行救援的。
⑥暴雨:日降雨量在 50.0~99.9 毫米。
⑦直属单位因汛情造成当班员工出现受伤或机械设备无法正常运转,造成无法正常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①一个河系发生 5~10 年一遇一般洪水;
②一个施工单位发生洪涝灾害;
③运营区域内主要行洪河道开始行洪;
④中雨:日雨量在 10.0~24.9 毫米。
⑤直属单位相邻区域出现汛情需要开辟特殊通道进行救援的。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分公司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组长为总指挥,全体成员参加,启动分公司Ⅰ级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全体单位进入紧急状态,各级抢险队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2、分公司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做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应急工作指导,并将情况迅速
上报市交建总公司、市局、市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指挥部。
4、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协调、抽调各单位人员、设备、器材、物资等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工作。
应急响应等级划分5、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指导、督促受灾单位,组织人员撤出危险地区。
6、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在24小时之内组成技术专家组,并派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各级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根据分公司防汛应急领导小组Ⅰ级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的Ⅰ级应急预案,进行快速救援,并将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数等情况及时上报。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分公司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为总指挥,全体成员参加,启动防汛Ⅱ级应急救援预案,分公司进入紧急状态,各级抢险队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2、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局、市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3、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4、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指导有关单位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人员。
5、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24小时内组成并派出技术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各级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根据分公司防汛领导小组Ⅱ级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的Ⅱ级应急预案,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启动Ⅱ级以上的应急预案,进行快速救援,并将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数等情况及时上报。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分公司各内设机构、参建单位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组长为指挥,分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派人参加,启动Ⅲ级防汛应急救援预案,相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入紧急状态,各级抢险队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2、分公司各内设机构、参建单位防汛应急领导工作组或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分公司、市交建公司、市局、市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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