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响应制度
一.目的
为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防御火灾事故,当事故发生时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尽快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有序的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援,确保公司全体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三.责任者
1.安全环保科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地方消防法规,制订防火制度,日常防火措施,负责各部门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管理。
—
每年根据集团要求,积极组织参与“11.9”消防运动会,提高全体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消防意识。
—负责请有资质的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消防报警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
2.生产、辅助车间职责
—主管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工作,负责落实公司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
—负责本部门、车间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明确消防重点,定期检查,制定防火措施。
—指定专人定期对本部门、车间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部门、车间主管应检查本部门、车间防火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整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应立即向设备工程部汇报。
四.相关定义
无。
五.工作程序
1.事故分级:为有效处置各类火灾事故,根据火灾特性及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将火灾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1人以上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20万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火灾现场随时可能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等险情的火灾。如:酒精库、中药材、包材库大面积着火、防爆区域乙醇大量着火。
1.2.重大火灾事故(Ⅱ级):无人员死亡,1人以下重伤,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火灾现场有可能发生爆炸、倒塌等险情的火灾。
1.3.较大火灾事故(Ⅲ级):无人员重伤或死亡, 5人以下轻伤,或者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起火现场为可燃区域,且火势可能进一步蔓延。如药材、包材库小面积着火。
1.4.一般火灾事故(Ⅳ级):无人员伤亡,2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起火现场为难燃区域,且能迅速扑灭火苗或火势在可控范围内。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扑救股份公司厂区内的火灾事故,其主要职责是: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开展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负责指挥股份公司火灾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分析总结股份公司火灾事故应对工作,对各部门、车间下达消防安全目标;
—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2.2.总指挥与副总指挥
2.2.1.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股份总经理:张保华担任,负责领导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全面工作。
2.2.2.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总经理助理:徐国联、制造部部长:胡进维担任。负
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有关工作,协调各部门、车间参与火灾扑救和以及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工作。
2.3.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办公室: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股份制造部3楼,办公室主任由总经理助理徐国联担任,副主任由股份安全环保主管担任。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公司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各部门、车间应对火灾事故相关工作;
—组织制订、修订与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部门、车间制定、修订车间级专项应急预案;
—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负责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车间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4.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
根据火灾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由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车间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等级,由到场消防部门最高指挥员担任。现场指挥部可由灭火指挥组、治安保卫组、应急疏散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组成,承担现场灭火救援任务,负责做好火灾场所安全维护、人员疏散、伤员救护、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2.4.1.灭火指挥组:组长:设备工程部副部长杨扬,负责组织指挥火灾现场的灭火救援工作。
应急响应等级划分2.4.2.治安保卫组:组长:安全保卫队长李立,负责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的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4.3.应急疏散组:组长:事发部门、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人员疏导人员逃生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清点人数。
2.4.4.医疗救护组:组长:人事行政科主管任凤华,负责指挥医疗救护队伍进入火灾事故现场,对伤亡病患人员实施初步救治和处理。
2.4.5.后勤保障组:组长:后勤主管任粉红,负责协调落实火灾事故中灭火救援所需物资及消防器材。
3.预警行动
3.1.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
—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报告事故部门、车间办公室,事故部门、车间办公室应根据火灾事故的等级,立即根据应急预案,展开抢险救援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扩大。
—可能造成一般、较大或重大火灾事故时必须逐级上报至公司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通知公司各职能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级火灾事故时立即上报区消防大队。
3.2.部门、车间办公室接到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预警信息及时研究确定解决方案,通知相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4.信息报告程序
4.1.信息报告与通知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时、主动地报告本部门、车间办公室。本部门、车间办公室应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按规定报告事发地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警人员应通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遇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负责总指挥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2.信息上报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部门或车间应逐级报告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应急处置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1.1.根据火灾事故Ⅰ、Ⅱ、Ⅲ、Ⅳ的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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