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响应机制是由政府推出的针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而设立的各种应急方案,通过该方案使损失减到最小。
编辑本段防汛抗旱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国家防总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最高级别为一级,最低级别为四级。具体如下: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要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应急响应等级划分5.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
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按照中央慰问及派工作组的规定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必要时,报请中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措施。财政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卫生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一级响应,可依法延续本地区的紧急防汛期,按照国家《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
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2.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4.一般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7.一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Ⅱ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分管领导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卫生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
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5.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三级响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Ⅳ四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编辑本段高速公路
分别就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以及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和车辆滞留等情况,将应急响应机制分为四级。
一级响应
对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严重影响相邻3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通行的为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涉及相邻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通行的为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
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相邻3个以上地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为三级响应;
四级响应
道路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两个以上地市辖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的为四级响应。
编辑本段禽流感疫情
根据农业部2005年秋冬季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实施方案,发生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事发地的县级、地市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不同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级别,启动相关预案,做出不同的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
特
别严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I级)的应急响应包括:确认突发特别严重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由农业部向全国发出红预警,根据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提出启动全国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建议国务院启动应急反应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扑灭工作。同时,地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展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调查与处理等工作。
II级应急响应
严重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II级)的应急响应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严重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进行确认,向农业部报告疫情。同时,迅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农业部加强
对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急处理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工作的督导,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疫
情应急处置;并及时向有关省份通报情况,向全国发布橙预警。
III级应急响应
较重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III级)的应急响应包括:地(市)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较严重的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进行确
认,并按照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疫情发生地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及时组织专家对地方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并向本省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IV级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IV级)的应急响应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进行确认,并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地市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编辑本段公共卫生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Ⅰ级应急响应
(一)肺
鼠疫、肺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释义: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家计划单列市的城区发生1例以上肺鼠疫病例或2例以上有流行病学联系的肺病例;或者相关联的肺鼠疫、肺疫情(有明确的流行病学联系,以下同)在两个以上省份均有病例发生。
(二)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释义:发生1例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者发生2例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或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多点散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三)涉及多个省份的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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