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2.13
【字 号】泰政办函〔2021〕20号
【施行日期】2021.1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台风蓝预警是什么级别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泰州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2.2 工作职责
  2.3 应急工作组
  2.4 办事机构
  2.5 市(区)防御台风应急指挥机构
  2.6 基层防御台风组织机构
  3 监测预报、预警与预防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
  3.3 预防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4.4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5 保障措施
  5.1 应急保障队伍
  5.2 电力保障
  5.3 通信保障
  5.4 交通保障
  5.5 治安保障
  5.6 物资保障
  5.7 卫生保障
  5.8 生活保障
  5.9 资金保障
  5.10 技术保障
  5.11 宣传保障
  6 善后工作
  6.1 灾后救灾工作要求
  6.2 工程或者设施损毁应急修复
  6.3 抢险物资补充
  6.4 保险与补偿
  6.5 总结与评估
  7 附则
  7.1 奖惩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规范防御台风及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防御台风灾害应对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防洪条例》。
  (二)相关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泰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台风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台风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1.4.2 以防为主,多措并举。坚持预防为主,“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结合,不断提高防御台风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增强防御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
  1.4.3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4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市(区)人民政府(含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内台风灾害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4.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迅速响应,强化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高效开展防御及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市防御台风工作指挥机构为泰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由指挥、常务副指挥、副指挥及成员单位组成。
  市防指成员单位包括泰州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气象局、供销总社、消防救援支队、泰州海事局、泰州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泰州分局、武警泰州支队、市文旅集团、泰州供电公司。
  2.2 工作职责
  2.2.1 指挥机构职责
  市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御台风工作,及时部署落实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决定启
动、变更和结束防御台风应急响应,下达应急抢险指令,掌握全市防御台风动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御台风抢险救灾,组织实施防御台风抢险救灾工作措施,开展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 成员单位职责
  泰州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驻泰部队和民兵支持地方开展防御台风工作,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安置受灾众。
  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防御台风宣传工作导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御台风的新闻报道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做好防御台风工作舆情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安排防台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损毁工程修复计划、资金以及防台救灾资金计划;做好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督促供电公司做好防御台风保供电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检查校舍、围墙安全,指导师生防灾避灾,加强师生防御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必要时,发布学生转移、学校停课等通知;就近提供学校校舍、操场,协助安置撤离人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防御台风建设和应急抢护,做好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督促船舶修造企业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御台风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物资及破坏防台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体性治安事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众安全转移和安置,会同交通运输、海事部门督促和组织水上船只包括待闸船只回港避风,船员离船上岸。
  市财政局:按照规定做好防台救灾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及时安排下达抢险救灾、损毁修复等防台工程经费,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防治山体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指导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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