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小学的条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继续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各区教委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在学区内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部门依据权限监控。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六)凡属区级以上人民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
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北京户籍投靠策
办理条件:
(一)夫妻投靠北京户籍策条件:
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
2、结婚需满10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儿童入学年龄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计划生育北京落户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批转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
3、《北京市人民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意见的通知》
4、《户口审批工作规范》
5、《户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措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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