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申 请 书
西乡塘区教育局:
本人__________,系___________省(自治区) __________市 __________县 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街)人,属__________户口,配偶系___________省(自治区) __________市 __________县 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街)人,属__________户口,小孩(姓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处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因我们夫妇俩长期在____________ 区务工,现居住在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__小区(村)。因在原籍对孩子无监护条件,特要求在西乡塘区学校申请入读义务教育,恳请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与安排就读。
特此申请
儿童入学年龄 申请人: 孩子姓名:
2014年___月___日
篇二:随迁子女入学保障的办法
随迁子女入学保障的办法
为切实保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下列材料,可申请在我校就学。
1、黔西县外户口本和流出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
2、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
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亦可)。
5、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6、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批准书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7、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8、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9、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申请表。
父母双方一方是经商的不作农民工子女看待。
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一)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校域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校域务工就业和交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安排其子女就学。
(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学报名时间为准,其
它时间不予办理。符合本规定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应提前1个月内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按照《黔西县教育局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接受学校对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
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根据我校教育资源状况,确定满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四、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
(一)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同时,在满足所属校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二)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做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酌情准予缓缴或减免。
(三)学校应本着"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维护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正当权益。要针对这部分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活动、评优评先、参与文体等各项活动及实行奖惩等方面与我校儿童少年同等待遇。要加强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学生克服困难,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四)根据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我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收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学校职责,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我校要建立完善保障务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建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
作。同
时,积极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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