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兴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发布!
速看!兴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学⼯作⽅案发布!
近⽇,兴义市教育局发布《兴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学⼯作⽅案》。《⽅案》明确,⼀年级7⽉11⽇⾄13⽇登记注册,七年级7⽉1⽇⾄3⽇登记注册,逾期未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的,视为⾃动放弃。
招⽣对象及⼊学原则
(⼀)常住户籍适龄⼉童少年⼊学:具有兴义市常住户籍的适龄⼉童少年⼊学,按照服务范围,实⾏划⽚招⽣。
(⼆)残疾⼉童少年⼊学:具有兴义市常住户籍,轻度适龄残疾⼉童少年⼊学,按照服务范围,持户⼝簿、残疾证到⽚区普通学校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活,且中度及以上智⼒发育障碍的适龄⼉童少年⼊学,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安排就读;对于需要专⼈护理,中度及以上其他类残疾⼉童少年由市特殊教育学校统筹,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三)易地扶贫搬迁⼦⼥⼊学:按照《兴义市易地扶贫搬迁⼦⼥⼊学安置⽅案》实⾏定点、定校安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学校,要有计划地预留学位⽤于接收易地扶贫搬迁⼦⼥⼊学。
(四)特殊优待对象⼈员⼦⼥⼊学。材料审核时间为6⽉2⽇⾄5⽇。
1.因公牺牲或伤残军⼈⼦⼥、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烈⼠⼦⼥、脱贫攻坚⼀线因公死亡⼈员⼦⼥⼊学。由市教育局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学。
2.获“见义勇为”称号⼈员⼦⼥⼊学。由市教育局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学。
3.2020年⽀援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的医疗队成员⼦⼥、公安民警⼦⼥、司法民警(含医务民警)⼦⼥⼊学。由市教育局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学。
4.现役军⼈⼦⼥⼊学。经兴义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部门审核后,由市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排⼊学。
5.在我市(含州直部门)服务的“两院院⼠”、“长江学者”、“国家特⽀计划”、“国家有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才”等国家级⾼层次⼈才⼦⼥;省核⼼专家、省管专家、国务院津贴获得者、博⼠⽣导师⼈员⼦⼥;获省级科技进步、技术改造、科技成果⼆等奖及以上奖次⼈员⼦⼥;⼈才引进的博⼠研究⽣或具有正⾼级职称⼈员⼦⼥;我市(含州直部门)⾃主培养的博⼠研究⽣且具有正⾼级职称⼈员⼦⼥⼊学。提供单位证明、就业协议、聘⽤合同、学历证、职称证、居住证明或购房合同、户⼝簿等材料报组织部门审核,由市教育局按照统筹原则安排⼊学。
(五)进城务⼯⼈员随迁⼦⼥⼊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员随迁⼦⼥⼊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由学校结合学位空余情况,合理制定招⽣条件。
⼀年级招⽣
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级招⽣同步开展,公办学校实⾏划⽚招⽣,民办学校实⾏⾃主招⽣。
(⼀)⼊学年龄: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我市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体化改⾰发展和市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学⼀年级新⽣⼊学年龄为⼊学当年8⽉31⽇前出⽣且年满六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招⽣原则:⼀年级招⽣坚持免试、就近、相对就近、调剂分配的⼊学原则,实⾏划⽚招⽣。
(三)⼊学通知及登记注册
1.登记及注册时间:7⽉11⽇⾄13⽇。
2.登记注册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在招⽣⼊学⽅案中体现并向社会公⽰。
七年级招⽣
儿童入学年龄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七年级招⽣同步开展。公办学校按照单校划⽚和多校划⽚原则,实⾏整班移交;民办学校实⾏⾃主招⽣。
(⼀)乡镇公办初中学校招⽣
各乡镇公办初中学校负责完成辖区⼩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招⽣⼊学⼯作。其中仓更镇中学、捧乍镇中学、则戎镇中学除完成服务⽚区的招⽣任务外,还须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完成洛万乡、沧江乡、鲁布格镇、三江⼝镇、南盘江镇辖区⼩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具体划分如下:
1.仓更镇中学负责完成洛万乡、沧江乡辖区⼩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2.捧乍镇中学负责完成鲁布格镇、三江⼝镇辖区⼩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3.则戎镇中学负责完成南盘江镇辖区⼩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招⽣
城区街道办、教育集团下辖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单校划⽚和多校划⽚原则,由兴义师院附中、集团初中学校、市直学校配合完成城区⼩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招⽣⼊学⼯作。具体划分如下:
1.兴义市第四中学:负责完成兴义市红星路⼩学、兴义市云南路⼩学、兴义市盘江路⼩学、兴义市向阳路⼩学、兴义市延安路⼩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2.兴义思源实验学校:负责完成兴义思源实验学校⼩学部、兴义四⼩民航校区、兴义市红星路⼩学富康校区、兴义市⾦城⼩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3.兴义师院附中:负责完成兴义市湖南路⼩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范围内适龄少年的⼊学⼯作。
4.兴义市第七中学:负责完成兴义市坪东⼩学、⼩店⼩学、⽊贾⼩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5.兴义市坝佑学校:负责完成兴义市笔架⼭⼩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6.兴义市新屯中学:负责完成兴义市⽔井⼩学、兴义市第⼋⼩学、兴义市⾼卡⼩学、兴义市纳⼭⼩学、兴义市下五屯中⼼⼩学、兴义市⽿寨⼩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7.兴义市第九中学:负责完成兴义市第⼋中学附属⼩学(兴义市阳光⼩学)的整班移交⼯作。
8.兴义市洒⾦中学:负责完成兴义市坝美⼩学、兴义市洒⾦⼩学、兴义市东贡⼩学、兴义市活跃⼩学、兴义市⼲沟⼩学、兴义市那年⼩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9.兴义市第⼗五中学:负责完成桔⼭街道辖区⼩学(除⾦城⼩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10.兴义市丰都中学: 负责完成兴义市红星路⼩学万峰林校区和辖区⼩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11.兴义市马岭中学:负责完成兴义市龙井万峰⼩学和辖区⼩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12.兴义市枫塘学校:负责完成兴义市枫塘学校⼩学部、兴义市新庄⼩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13.兴义市万峰林民族学校:负责完成辖区⼩学的整班移交及服务⽚区适龄少年的⼊学⼯作。
(三)民办初中学校招⽣
为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学政策全覆盖,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全⾯提⾼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等有关要求,全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同步录取。
求,全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同步录取。
1.招⽣计划。各民办初中学校要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定年度招⽣计划,经市教育局核准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计划、超计划招⽣。
2.招⽣⽅式。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开展,任何学校不得通过考试、⾯试、⾯谈、测试、推优或擅⾃设定限制性条件招⽣,市教育局将选派⼈员到校开展招⽣⼯作督查。
(四)⼊学通知及报名注册
2.报名登记及注册时间:7⽉1⽇⾄3⽇,逾期未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的,视为⾃动放弃。
招⽣简章备案与发布
(⼀)招⽣⽅案、简章和⼴告审核
1.审核时间:5⽉20⽇⾄28⽇。
2.审核对象及备案要求:
(1)各乡镇(街道)招⽣总⽅案(含划⽚情况),教育集团所属初中学校、市直学校招⽣⽅案,2019年年检结果
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简章由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2)各乡镇(街道)中⼩学(原中⼼校)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案由属地中⼩学(原中⼼校)
审核备案。
(⼆)招⽣简章和⼴告发布
1.学校制定的招⽣简章要明确招⽣计划、招⽣对象、招⽣⽅式、招⽣时间、录取⽅式、收费标准、报名注册⽅式、学校招⽣咨询和属地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等关键信息。
2.招⽣⼴告发布包括招⽣简章、办学许可证、法⼈登记、收费备案、《兴义市2020年民办学校招⽣⼯作承诺书》和经市教育局审核盖章的招⽣备案表。
3.为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任何新媒体、⽹络平台、单位和个⼈不得受理和发布未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的招⽣信息;凡是违规受理和擅⾃发布学校招⽣信息的⾏为,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严肃追责。
⼯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教育集团、乡镇(街道)中⼩学、市直学校要结合⽂件精神成⽴招⽣⼯作领导⼩组,明确职责分⼯,切实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辖区学校招⽣⼯作的指导、管理与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为。
(⼆)加强政策解读。义务教育学校招⽣⼯作关系到能否全⾯贯彻党的教育⽅针,能否摆脱“应试教育”影响以及全⾯实施素质教育的⽅向性问题,各中⼩学务必⾼度重视,提⾼认识,认真领会⽂件精神,从有利于减轻学⽣过重课业负担和促进学⽣全⾯发展出发,规范招⽣⾏为,维护学校形象。任何学校不得以⾯试、⾯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依据。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特长⽣和各类特长班招⽣。严禁学校设⽴“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班”招收中国国籍学⽣或⾯向中国国籍学⽣开设课程和使⽤教材。属寄搭户⼝、空挂户⼝的适龄⼉童少年,回监护⼈户籍所在地⽚区学校报名注册。
(三)严格招⽣⽅式。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招⽣秩序,⾯向兴义市辖区适龄⼉童少年招⽣的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实⾏同步招⽣、同步录取;⼀年级采取登记制⼊学,七年级采取登记制或对⼝直升⽅式⼊学。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对辖区中⼩学招⽣⼯作的督查⼒度,发现违规⾏为,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情节严重的,市教育局将通过官⽅平台实时曝光。各学校要切实履⾏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负责制,严格落实联控联保⼯作机制,特别要结合实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作,抓实整班移交,确保“⼀个都不能少”。
(四)严格控制班额。为有效治理⼤校额和⼤班额,2020年秋季⼊学的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6⼈(含56⼈),⿎励⼀年级不超过45⼈,七年级不超过50⼈,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班额。
各中⼩学要严格落实“籍随
⿎励⼀年级不超过45⼈,七年级不超过50⼈,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班额。各中⼩学要严格落实“籍随⼈⾛、⼈籍⼀致、⼈班⼀致、及时标注”原则,严格执⾏招⽣计划,实⾏计划招⽣,市教育局将通过《中⼩学⽣学籍管理系统》实⾏管控,坚决防⽌超计划招⽣,坚决防⽌产⽣新的⼤班额;凡是擅⾃突破招⽣计划的⾏为,将依据《贵州省中⼩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和《兴义市中⼩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学校校长和单位严肃问责,对超计划招⽣的学⽣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五)严审办学资质。为依法保障学⽣就学的合法权益,对⾃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学校要引导学⽣和家长认真核实民办学校办学资质,⼀是核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企业登记证和收费备案是否在有效期内;⼆是核实学校年检情况;三是核实学校办学层次。四是核实学校招⽣⽅案、收费标准和招⽣简章(⼴告)备案情况。
(六)严格收费制度。各中⼩学要严格执⾏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收费政策和公⽰制度;收费科⽬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不得突破审批科⽬进⾏收费,实⾏学期收费制,严禁任何形式的跨学期预收费⾏为。
(七)年检结果运⽤。2019年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需按照整改要求,经教育主管部门复核达标后,按程序办理招⽣简章和⼴告审核备案;未参加年检的民办学校,须经教育主管部门评估,达到办
学条件后⽅可开展招⽣⼯作;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2020年招⽣资格。
(⼋)严格信息保密。学⽣信息保密管理实⾏校长负责制,校长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学籍和学⽣学业⽔平成绩量化⼯作的校领导为主管责任⼈;承担学籍管理和学⽣学业⽔平成绩量化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作为直接责任⼈,严防学⽣信息外泄和滥⽤。初中学校不得到⼩学以推优或其他类似⽅式变相选拔学⽣;⼩学不得为初中学校开展以择校为⽬的的推优、讲座等提供场所,不得为初中学校推荐⽣源。新⼊学的义务教育学⽣,要按照随机派位⽅式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九)严肃招⽣纪律。⼀是严禁⽆计划、超计划组织招⽣,招⽣结束后,学校不得擅⾃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是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源为⽬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变相“掐尖”选⽣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段招揽⽣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七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依据;⼋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九是严禁初⾼中学校对学⽣进⾏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是严禁出现⼈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和违规转学学⽣办理学籍转接。
(⼗)抓实信访维稳。为确保招⽣⼯作平稳、有序推进,各教育集团、乡镇(街道)中⼩学(原中⼼校)、市直学校要压实责任,严格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做好信访维稳⼯作,严格按照⽂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处理和化解⽭盾问题;对推诿扯⽪,不认真履职,导致出现招⽣问题上访、访等情况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责任,并报纪检部门进⾏处置。
(⼗⼀)强化廉洁招⽣。各教育集团、乡镇(办)中⼩学、市直学校要严格按照廉政纪律要求,做到廉洁招⽣,组织教职⼯签订廉洁招⽣承诺书,严禁在招⽣过程中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及家长;严禁接受招⽣对象吃请;严禁收受礼品、礼⾦及购物券等;严禁出现违反招⽣政策纪律规定的其他⾏为。
(⼗⼆)强化疫情防控。为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作,负责接收整班移交的初中学校,原则上采取的⽅式,按照规定时间主动到对⼝⼩学开展招⽣⼯作,避免六年级学⽣及家长到初中学校聚集报名。各招⽣学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作要求,严控校门,严禁⽆关⼈员进校。
(⼗三)加强督导问责。招⽣⼊学⼯作涉及⼈民众切⾝利益,是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各教育集团、乡镇(办)中⼩学、市直学校要按照统⼀的招⽣时间、统⼀的⼯作程序和要求,将⽂件领会到位、传达到位、履职到位、落实到位。定期开展中⼩学招⽣⼊学⼯作督导检查,建⽴督导结果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招⽣规定及相关纪律的学校或个⼈,由主管教育⾏政部门视情节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视情况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违反招⽣规定的民办
学校,给予核减下⼀年度招⽣计划、停⽌招⽣直⾄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凡涉及学校校长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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