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5年宪法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节选)
[ 2011-10-26 21:12:00 | By: 通通是宝 ]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
简介:由1875年通过的3个宪法性文件——即《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组成,是法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并非系统完整的宪法典的宪法,也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1875-1940年)的一部宪法。它确立法国为总统制共和国,标志着法兰西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后,议会又对该宪法做了若干修改和补充,从而堵塞了所有君主派的复辟之路。
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1875225日通过)
第一条  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
众议院依选举法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参议院的组成、选举方式和职权将由一项特别法规定。
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七年,连选得连任。
第三条  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制法律之权。总统公布两院所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
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
总统统率武装部队。
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
总统主持国家典礼;接受外国的公使和大使。
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第四条  自本法颁行之日起,如国家参事职位出现空缺,共和国总统得在内阁会议上任命从事日常事务的国家参事。以此方式任命的国家参事,只能由在内阁会议上宣布的法令罢免。……
第五条  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在这种情况下,应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召集选民团进行新的选举。
第六条  各部部长,关于政府的一般政策对两院负连带责任,关于他们的个人行为则负个别责任。
第七条  共和国总统如因死亡或其他原因出缺,两院须立即联合选举新总统。在此期间,内阁将被授予行政权。
第八条  两院有权根据各自依绝对多数票分别作出的决议,或自动地、或经共和国总统之要求,宣布有必要。当两院都作出这一决议后,两院将组成着手的国民议会。
关于全面或部分的决议,将由组成国民议会的成员依绝对多数票作出。……
第九条  政府和两院设在凡尔赛。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1875224日通过)
第一条  参议院由三百人组成:二百二十五名由法国各省及殖民地选出,七十五名由国民议会选出。
第二条  ……(注:本条为参议员的名额分配;具体规定了各省及殖民地得以选派的参议员人数。)
第三条  只有年满四十岁以上的法国人并享有公民权和政治权者,才可当选为参议员。
第四条  各省和殖民地的参议员以绝对多数派选出;如有必要,则由在各省和殖民地首府召集的选民团以名单投票方式选出。选民团组成如下:1.众议员;2.省参议员;3.行政区参议员;4.由市镇选民选出的代表,每个市镇议会各一名。在法属印度,由殖民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成员代替省参议员、行政区参议员和市镇议会代表。他们在各殖民地首府投票。
第五条  由国民议会选举的参议员以名单投票的方式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第六条  由各省和殖民地选出的参议员任期九年,每三年改选三分之一。――在召开首届会议之初,将全国所有省份分为三组,每组拥有同等数量的参议员。在第一个三年和第二个三年届满时,其议员需要改选的组,将以抽签的方式来选定。
第七条  由国民议会选出的参议员终身任职。如因死亡、辞职或其他原因出缺,将由参议院本身在两个月内自行补缺。
第八条  参议院及众议院共有创议并制定法律之权,但关于财政法案应先在众议院提出并通过。
第九条  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第十条  参议院选举将在国民议会解散前一个月举行。――参议院将在国民议会解散之日组成,并开始行使职权。
关于政权机关间关系的法律(1875716日通过)
第一条  除非共和国总统提前召集,参议院和众议院在每年一月第二个星期二集会。
两院每年至少应集会五个月。两院应同时开会和闭会。
……
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宣布会议的闭会。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的特别会议。在议会闭会时期,如果两院有绝对多数要求开会,总统也必须召集两院。
……
第三条  两院至少应在共和国总统法定任期届满以前一个月,联合组成国民议会,以便选举新总统。
总统如何没有召集两院,两院完全有权在总统任期届满前第十五天自行组成国民议会。
如共和国总统死亡或辞职,两院有权立即集会。
……
第四条  除了……的情况,任何一院在两院同时开会时间以外另行集会,均属非法和无效……
第五条  参议院和众议院会议公开。
但是,如有符合规定数量的议员要求,各院可组成秘密委员会。
……
第六条  共和国总统用咨文与两院联系;该项咨文应由一位部长在议会讲台上宣读。各部部长得出席两院,经部长要求,应准他在议院发言。
第七条  共和国总统应在把最终通过的法律向政府传达后的一个月内予以颁布。对两院中任何一院专门投票通过、宣布紧急的法律,共和国总统要在三天之内颁布。
在规定的颁布法律期限内,共和国总统可以通过一项材料确凿的咨文,要求两院重新审议法律;两院不得拒绝这一要求。
……
第九条  共和国总统非先得两院的同意,不得宣战。
第十二条  共和国总统只受参议院起诉、并只受参议院审判。
部长在执行职务时犯罪,可受众议院起诉。在此情况下,他们由参议院审判。
……
第十三条  议会两院任何一院的议员在开会期间,非得其所属议院的准许,不得因刑事或轻罪,被控诉或逮捕,但犯现行罪者不在此列。如经所属议院的要求,在议会开会期间对两院任何一院议员拘禁或起诉得延缓举行,直到闭会时为止。
(楼均信、郑德弟、张忠其选译:《一八七一~一九一八年的法国》,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813页)
 
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体和1875年宪法
(2011-08-20 16:14:32)
关键词:政体    国家元首  总统共和制  议会共和制    责任内阁制
    新一轮课改2004年从山东、吉林等省开始后,河南省于2008年也加入了行列中,随着新教材的使用和知识的扩展,师生们在教学中不断遇到一些新问题。
    一些教师或在刊物上和博客里发表文章,或在网络论坛中交流: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政体是议会制还是总统制?如:山东省临沭县第一中学的曹广举老师在《三本教材引发的思考--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体》一文中对此问题作了探究,文章发表在《历史教学(中学版)》2007年第6期上。吉林省临江市第一中学的郭金柱老师在《试论1875年的法国政体》一文中也试图说明此问题。然而,遗憾的是,他们无论是从教材进行分析,还是从政治学的基本原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5年宪法以及1875——1940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治实践三个方面进行考察,最后得出结论,都有不能令人信服之处。
    还有网友提问:(2010-08-05 18:08:17)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一,47
本课要旨中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共和派与君主派妥协的结果,课本没有交待清楚,许多同学有疑问。
    这些问题也引起了我的高度关注和继续探索。
    笔者查阅了目前发行的人教版、人民版、大象版、岳麓版教材,四种教材对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体的介绍言辞出入比较大。
    人教版《历史必修1》第45页明确指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共和政体。”“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颁布后,资产阶级共和派经过艰苦斗争,终于掌握了众议院、参议院、内阁和总统等关键职位。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的确立和巩固……只是指明共和制政体,而没有说明是议会制还是总统制。而人教20073月第2版选修2第五单元第3课第69-70页在法国资产阶级共和制度的最终确立一目中写到:宪法规定法国的议会实行两院制,下议院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上议院实行间接选举;总统由两院联席会议共同选出,拥有统帅军队、任命文武官员,宣布特赦等大权。内阁对议会负责,内阁总理由总统任命在议会两院获得多数支持的政党领袖担任,由内阁总理组织内阁。也没有明确指出是议会制还是总统制。
    岳麓2008年版《历史必修1》第37页写道:1875年,议会陆续通过了宪法的全部条文,确立了共和制。”“1875年宪法的主要规定 1.参议院……(省略的为与其它版本相同的内容,下同),众议院由普选产生(妇女、军人无投票权)。2.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的命令须经各部部长副署。”“按照宪法,第三共和国实行总统制和议会制的混合制度。在实践中,由于内阁对议会负责,总统的实际权力十分有限。除第一年外,总统再也没有行使解散议会的权力。法国实际上成为议会制共和国。由此,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体可明确概括为:共和制---总统制和议会制的混合制度--- 议会制共和国。
 
  大象2004年版《历史必修1》第148页写道:内阁起初由总统任命组成,后来改由议会中拥有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它对议会(参议院)负责。”“这部宪法体现了总统、议会和内阁之间的权力平衡。”“甚至没有指明国家政治体制的条文。学术窗口中介绍法国半总统制时讲到:1958年建立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确立的政治制度,既不是美国式的总统制共和国,也不是原来的法兰西第三和第四共和国时期的议会制共和国……指出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体的发展变化,以学术观点的形式介绍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是议会制共和国。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政体到底是共和制,还是总统制,还是议会制,还是……
  我又参考了《法国通史》等资料。
  关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体和1875年宪法的产生,兼答为何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共和派与君主派妥协的结果?
    187091日,法兰西第二帝国在普法战争中惨败。93日晚,一批巴黎市民率先自发走向街头,举行游行示威,要求废黜被俘的、应对战败负责的皇帝,实行共和制度。94日凌晨,更多的市民涌向了街头。当政的波拿巴派和资产阶级共和派展开争斗,拥护共和的一些布朗基派成员和新雅各宾党人拟就了临时政府成员名单,共和派主要人物甘必大等人见状,立马也拟定了自己的临时政府成员名单,并巧借小资产阶级政治家罗什福尔声望,在市政厅宣布第三共和国诞生了。这在法国历史上称为94日革命
  临时政府基本上由共和派议员组成。他们在《致法国人民书》等公告中声称自己是国防政府,可是,对长驱直入的普鲁士军队却消极抵抗,谋求和谈。187128日,法国举行了国民议会选举,老谋深算的投降派梯也尔当选并被国民议会任命为行政权力的首脑226
日,梯也尔与普鲁士签订了割地、赔款的条约。31日,国民议会批准了这一和约。31718日的夜间,梯也尔派兵去蒙马特尔高地夺取国民自卫军的大炮,引发了巴黎人民起义,并建立了巴黎公社。5月底,梯也尔成功地制服了革命的巴黎。8参议员和众议员31日,议会通过里韦提案,授予梯也尔共和国总统职务,至此,梯也尔同时集议员、政府首脑和总统三职于一身,显赫至极。
然而,早在6月份,君主派就开始谋划并掀起了第三共和国时期第一次复辟活动的浪潮。1873524日,在君主派、奥尔良派等反对派攻讦下,议会以多数不信任票迫使梯也尔挂冠而去,并把被恩格斯称为法国最大的笨蛋的麦克马洪元帅推上了总统宝座。麦克马洪授权布罗伊公爵组阁,很快就组成了清一的君主派内阁。1874516日,该内阁在共和派与正统派的夹击中倒台,西塞依将军领衔组阁。
    在政治权力争夺斗争中,正统派与奥尔良派的自相残杀,为原在君主派中处于边缘地位的波拿巴派死灰复燃创造了条件。波拿巴派的重新崛起使共和派与君主派中的奥尔良派、正统派都意识到,在94日革命中被推翻的第二帝国完全有可能复辟,而这又是此三派中任何一派均不能接受的,于是,制止第二帝国复辟成了共和派与波旁两派的共同政治需要。
    确立共和制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完成制宪工作。为了换取一部分奥尔良派议员对共和制的承认,共和派(分为温和与激进两派)同意了奥尔良派提出的建立参议院等要求。由此,在议会中开始形成了一个由温和共和派和奥尔良派组成的多数。当要求在宪法条文中明确写上共和国字样的议案数度被君主派议员否决后,温和共和派议员瓦隆巧妙地提出了一项宪法修正案: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选出。总统任期7年,连选后连任。”⑵1875130日,该议案在议会以353票对352票,即一票之差获得通过,共和制终于被议会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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