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介(新)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介
一、背景:
我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已经有十几年历史了,但在创业投资的法律、政策条件、政府支持的意识和行为模式以及创业投资机构本身的投融资实践等方面,还仅仅处在起步阶段。
随着国家对自主创新支持力度的加大,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支持创业的投资体制”,成为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内一些省市已着手研究如何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时机和政策已经成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和总书记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讲话明确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要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加快发展创业投资是一条重要的途径。为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力度,200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6年3月1日起施
行。《办法》从政策上规范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鼓励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
同时,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以下简称《配套政策》),明确了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的有关政策。
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概述
作为创业投资领域的主体之一,政府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不仅要充分发挥其宏观指导与调控的职能,保障创业投资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创业投资提供政策、法律上的支持,并会直接参与资本的进入,完善市场体制,做好创业投资的监管,规范投资行为。“十一五”规划的出台,为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从宏观上为创业投资的发展优化了外部环境,证监会开设创业板,为创投提供了最佳的退出机制。政府参与创业投资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近年来,政府在创业投资领域的角在发生转变——由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投资者,不再
直接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公司,而是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的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进而引导这些资金的投资方向。
(一)政府引导基金定义
所谓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这一定义包含三层含义:
(1)引导基金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政策性基金,而非商业性基金。
(2)引导基金发挥引导作用的机制是“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而非直接从事创业投资。
(3)引导基金按市场化的有偿方式运作,而非通过拨款、贴息或风险补贴式的无偿方式运作。所谓“市场化运作”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引导基金在选择扶持对象时应由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市场状况,综合考虑风险、收益和政策目标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二是引导基金在使用方式上,主要应当体现“有偿使用”原则,以利于所扶持创投企业强化财务约束机制。
政府设立引导基金的宗旨主要是为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这实际上要求引导基金在两个层面发挥引导作用:一是引导社会资金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二是引导所扶持创业投资子基金增加对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
(二)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
(1)引导社会资本,推动形成创业资本的集聚效应
中国本土LP(有限合作人)市场发展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真正意义的本土LP体主要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政府财政和民营资本(民营企业/富有个人)组成。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会极大地改善创投资本的来源问题。一方面,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本身为创投市场提供了一个资金来源渠道;另一方面,也会通过政府信用,吸引民间资本、国外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同时也可以通过在引导基金运作机制中设计相应的“让利机制”,吸引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机构投资者的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降低其资本风险。
私募基金运作模式
(2)引导投资方向,弥补市场空白
各国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一个较强的政策导向就是扶植既有创新能力中小企业。然而,很多创投机构包括海外基金都倾向于投资中后期的项目,特别是上市前阶段的企业。一般而言,处于种子期与初创期的公司都具有很高的风险,是最难引入资金的时期。目前,我国能够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的天使投资也较不活跃。因此,政府通过设立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处于初创期的企业,可以培养一批极具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好的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为商业化创投机构进一步投规避一定的风险。
(3)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自主创新
目前,我国民间存在大量的闲置资金。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政府信用吸引社会资金,可以改善和调整社会资金配置,引导资金流向高科技产业,通过运用创业投资机制,利用创业投资机构的综合能力,对处在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软件、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领域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出一批以市场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动力的创新型企业,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带动我国以自主创新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4)培养人才,促进本土创业投资发展
培养创业投资家是一个地区创业投资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通过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培养创业投资管理团队是美国和以列创业投资成功之路,而建设本土创业投资人才队伍又是创投发展的必由之路。如美国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的一个成功之处就是为美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输送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使创业投资业成为一个具有吸引力的行业。因此,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应该注重培育本土的创业投资家,从而推动我国创业投资业获得快速发展。
(5)增强中心城市金融服务功能。
利用政府引导基金,激活和完善创业投融资环境,鼓励和吸引大批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落户广州,推动产业资本集聚,促进我市创业投资发展,形成立足广州、服务全国的投融资平台,增强中心城市的金融服务功能。
三、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一)国外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现状
(1)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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