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几种运作模式比
较
一、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自1998年开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快速进展,呈现以下趋势。资金来源多元化。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有政府财政资金、企业会员基金、企业互助基金、民间投资,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与其他来源资金的合作基金。担保机构性质和组织形式多样化。从担保机构组织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国有股份制公司、私营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基金的管理公司等;从机构性质看,有非营利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也有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还有政策性与商业性担保业务混业经营的担保机构。消失担保品种多样化和机构多功能化的苗头。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有单纯供应贷款担保的机构,也有集投资与担保功能于一身的投资担保公司;有的仅为企业供应信用担保,也有的同时为企业和个人供应信用担保等。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分散出资,规模过小。很多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大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以政府财政资金
为主,只有少数地区有民营担保机构,有些民营担保公司也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地方财政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缺少资金补偿机制;民间资本主要是私募,在国内上市比较困难。三是缺乏专业队私募基金运作模式
伍。由于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两年担保机构扩张快速,担保专业人才短缺。不少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是由政府官员担当,不熟识担保业务;一些分散的企业互助基金因缺乏专业人才管理和运作,难以开展担保业务。四是担保基金的运用问题。现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方法规定,担保资本金的运用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目前低利率的状况下,存入银行是为了保证资本金平安性,但不能实现增值。实际上,由于银行存款不能增值,很多机构已经选择实行各种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运用资本金,甚至有的机构靠资金运作而不是担保业务来养活队伍。五是政府干预。尽管中小企业担保管理方法中都提出要削减行政干预,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是,有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我出的钱就要我说了算。因此,部分地区仍旧存在领导定项目,担保公司担保的问题,决策失误造成呆坏帐,拖垮担保机构。六是政府财政资金不能满意广阔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而且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仅靠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远远不能满意中小企业的需要。即使在美国、日本等政府出资规模较大的国家,政策性担保的贷款额也不超过中小企业贷
款余额的10%。因此,中小企业担保不能仅靠政策性担保,还要发挥民间资本和商业担保的作用。七是缺少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方法,但是主要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因此,迫切需要规范担保机构的法律。二、典型模式的比较分析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
担保机构是小规模、功能单一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但不少地方政府和担保机构正在主动探究中小企业担保事业进展的新路子,供应了有益的阅历,下面重点介绍几种典型的担保运作模式。(一)模式一:各级财政建立共同基金,托付专业机构管理上海市选择实行各级财政出资建立财政预算支配的共同担保基金,集中托付专业机构管理的模式。上海市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是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7个亿。其中,市财政局出资4亿元,20个区县财政共出资3亿元。同时,一部分区县还建立了小规模财政担保基金作为共同担保基金的补充,为一些微型小额贷款供应担保。目前,上海市财政共同基金是全国最大规模的财政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上海市财政共同基金选择实行以下管理和运行机制:一是托付专业担保机构运作和管理
共同基金。由于专业担保业务在我国还处于进展的初级阶段,担保专业人才短缺。为了利用专业人员,实现政企分开,市财政局托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管理和运作共同担保基金,政府与专业担保公司签订托付管理协议。二是建立出资人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分摊机制。担保基金的决策以担保公司为主。区县政府负责供应被担保企业的资信证明,具有担保项目的推举权和拒绝权;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最终打算是否担保。市财政部门基本不参预担保项目的决策过程,主要负责制定担保基金管理和运作规章,与受托担保机构签订合同,通过规范共同基金的运作机制来实现扶持中小企业进展的政策目标。担保责任由市财政与区县财政共担,并突出了市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当发生担保代偿时,对一般中小企业,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担当50%的责任;对高新技术
企业,市财政担负60%的代偿责任,企业所在的区县财政担当40%的责任。依据市区县各自担当的风险比例安排担保费收入,盈余部分提取坏账预备金。三是市财政局与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签订托付管理协议。《上海市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托付管理协议》中明确规定,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作为担保资金的日常管理机构,具有以下几方面主要职责: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以政府的产业政策为导向,支持中小企业进展,不以盈利为目的;严格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制定的《关
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经批准的年度工作方案规范操作担保业务,接受上海市财政局的稽核、监督和检查;负责详细实施经上海市财政局批准的有关资金增值部分的安排和亏损弥补、核销呆账和坏账、变更资金规模的方案,并接受其稽核、监督和检查。四是担保审批程序规范透亮,防止政府行政性干预。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中小企业担保审批程序是:第一步,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其次步,银行审查贷款要求。银行有意贷款者,但需要担保的报给担保公司;第三步,按企业所在区县分别考核企业的信誉。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县区企业,企业所在县区财政局分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纳税和财务状况,区县财政局依据审
查结果签署同意推举或不推举看法。第四步,担保公司进行综合平衡,打算是否赐予担保。第五步,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随着担保业务的开展,担保公司和银行的阅历增加,为了规范和简化担保程序,便利中小企业,担保程序进行了改进。一方面,担保项目审查方式发生变化。由原来的财政、担保公司和银行分别审查,转变为授信担保和专项信用担保。另一方面,放松了反担保规定,由过
去50万以下的免除反担保,提高到20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但有些区县对部分企业要求供应反担保。五是与有关银行建立贷款担保协作网络。上海市财政局、中投保上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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