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省内异地联网
定点医疗机构和住院记账流程
为方便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省内跨统筹地区就医,减轻参保人垫资负担,为参保人提供简单便捷的服务,我局近期同省内20家异地定点医院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联网记账结算工作,并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书。现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名单公布如下:
一、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名单
1.广东省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2.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赤岗石榴岗路1号
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石牌岗顶
4.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
5.珠海暨南大学地址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
6.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83号
7.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
8.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 广东省广州东山农林下路19号
9.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78号
10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广州市沿江路151号
1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
12.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13.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流花路111号
14.武警广东总队医院:
地址:广州市燕岭路268号
15.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
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468号
16.解放军第四五八医院
地址: 广州越秀区东风东路801号
17.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
18.广东省中医院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11号
19.潮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潮州市环城西路84号
20.潮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潮州市城新路8号
二、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记账流程
根据《关于实施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函﹝2013﹞32号)规定,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限制、急诊等原因需到我市已联网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已办理常驻异地手续、因病到所选我市已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应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患者亲属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办理确认登记手续。确认登记手续有效期为申请受理之日起6个月,期间参保人参保身份、缴费情况如发生变动,需重新确认。
参保人办理确认登记手续后,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我市已联网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城镇职工医保规定的,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记账;属个人自付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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