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卫生局治理整顿无证餐饮摊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7.07.16
∙【字 号】并卫发[2007]57号
∙【施行日期】2007.07.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卫生局治理整顿无证餐饮摊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卫发〔2007〕57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太原市卫生局治理整顿无证餐饮摊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太原市卫生局治理整顿无证餐饮摊点工作方案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五日)
为推进创建和谐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塑造太原良好城市形象,提高我市整体卫生水平和市民的生活质量,改变餐饮摊点的卫生状况,以全新的面貌迎接中国(太原)国际煤炭能源新产业博览会召开,市卫生局决定,开展对全市无证餐饮摊点集中治理整顿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早、夜市和路边以及城乡交错区的无证餐饮摊点。
二、治理整顿依据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山西省食品卫生条例》、《太原市摊点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治理整顿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文学(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马秉权(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白 林(市卫生局法监处副处长)
李怀应(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杨恩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书记)
韩 红(迎泽区卫生局局长)
裴存琐(杏花岭区卫生局局长)
项建平(万柏林区卫生局局长)
程世善(尖草坪区卫生局局长)
王晓津(小店区卫生局局长)
王有生(晋源区卫生局局长)
冀所平(古交市卫生局局长)
段宣亮(清徐县卫生局局长)
高建新(阳曲县卫生局局长)
段来毅(娄烦县卫生局局长)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秉权(兼)
办公室副主任:白林(兼)
成员:姚忠豫(市卫生局法监处副处长)
张吉亭(市卫生局法监处)
张环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金雪龙(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跃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刘世保(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徐文胜(迎泽区卫生局书记)
琚竹青(杏花岭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成龙(万柏林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丽江(尖草坪区卫生局副局长)
李 莉(小店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立新(晋源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 均(古交市卫生局副书记)
王献武(清徐县卫生局副局长)
郑计芳(阳曲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玉仙(娄烦县卫生局书记)
(三)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组
四、整顿方法与步骤
整顿的工作方法:以属地管理为主,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治理整顿突击行动,划片分街,定点、定人、定时间,一包到底。市卫生局对各县(市、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组
织、协调和督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工作组,对各县(市、区)进行帮助、指导和督查。
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7月16日-7月22日。
主要工作是:
(1)发布通告,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餐饮摊点的通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印发《太原市摊点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放到全市餐饮摊点;
(3)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由市卫生局、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员学习《太原市摊点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及有关卫生标准,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4)由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摸底登记,并召开餐饮摊点经营者会议,明确治理整顿的意义、内容及方法步骤,动员餐饮摊点经营者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治理整顿中来。
第二阶段为自查自改阶段,7月23日--7月31日。
主要工作是:
(1)各餐饮摊点对照《太原市摊点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要求自查自纠,自我整改,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2)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太原食品 (3)树立典型,亮出样板,由各县(市、区)卫生局推荐,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选定2-3个卫生标准高的样板摊点或市场召开现场会,促进卫生条件差的加快改进步伐,推动全局工作。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8月15日。
主要工作是:
各县(市、区)卫生局分组分片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验收,已达标者发放《食品卫生许可
证》,继续营业;对达不到标准的登记造册,通报工商和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进行取缔。
第四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8月16日-9月15日。
主要任务是:做好餐饮摊点卫生达标完善提高工作,打击无证餐饮摊点抬头回潮现象,同时市卫生局对各县(市、区)的治理整顿行动进行检查督导和评比总结。
五、整顿工作要求
(一)整顿无证餐饮摊点是净化食品消费市场的有效手段,是解决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提高食品卫生质量的有效办法,是保障人民众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卫生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保质保量完成无证餐饮摊点整顿工作。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分析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大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形成严厉打击无证餐饮摊点的强
大合力。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建立整顿无证餐饮摊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要严肃检查纪律,确保整顿工作实效。对完成任务好单位和个人的给予表扬,对于玩忽职守甚至弄虚作假以及行政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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