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信息公开的实践路径探讨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信息公开的实践路径探讨
作者:刘松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4年第03
        摘要:拆迁信息公开是保证公平公正、减少拆迁矛盾、推进拆迁进程的重要途径。本文探讨了拆迁信息公开的理论依据,分析了拆迁信息公开的原则和方式,提出了推进拆迁信息公开的途径。
        关键词:集体土地拆迁;信息公开;路径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信息公开是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公开拆迁安置政策、拆迁房屋调查结果、拆迁补偿安置结果等拆迁信息,以便拆迁当事人全面掌握拆迁信息。拆迁是社会资源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涉及多方利益。由于它改变了原有的利益格局,特别是当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或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时,这种利益冲突就会非常激烈。近年来,各地相继发生与拆迁有关的体性事件和冲突事件,教训深刻。因此,必须改变思路,积极探索更加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操作模式。拆迁信息公开是保证公平公正、减少拆迁矛盾、推进拆迁进程的重要途径。
        一、拆迁信息公开的理论依据
        (一)拆迁信息公开是阳光政府的本质要求
        阳光政府理论认为,政府必须在阳光下行政,实行政务公开,使人民充分享受知情权和监督权。阳光政府注重以民为本,全力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本质。阳光政府依靠完善制度的贯彻执行来保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阳光政府制度中的重要事项——公示制是为了保障人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拆迁信息的公开是阳光政府的本质要求,是重要事项公示制的具体体现。
        (二)拆迁信息公开可以有效弥补拆迁信息不对称的缺陷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交易各方因获得信息量的多寡不同而承担不同的风险和收益。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使得交易中总有一方会因为获取信息的不完整而对交易缺乏信心。信息不对称理论强调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性,政府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力度,使信息尽量由不对称到对称,由此更正由市场机制所造成的一些不良影响。拆迁中
由于信息不对称,被拆迁人互相打听各种信息,小道消息甚至谣言广为流传。拆迁信息的公开,有助于弥补拆迁信息不对称的缺陷,各种小道消息及谣言不攻自破,极大地增强了被拆迁人的信心,从而有力地推进了拆迁进程。
        (三)拆迁信息公开可以改变拆迁无法公平的思维定式
        公平理论认为:人的积极性不仅与个人实际报酬多少有关,而且与人们对报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有关。人们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付出的代价及其所得到的报酬与他人进行比较并对公平与否做出判断。公平感直接影响人的动机和行为。因此,从某种意义来讲,动机的激发过程实际上是人与人进行比较,做出公平与否的判断并据以指导行为的过程。拆迁工作人员普遍认为,拆迁工作要做到完全公平是不现实的。因为拆迁涉及千家万户,各家情况千差万别,工作人员需要运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来解决拆迁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被拆迁人多认为十拆九不公,谁能在拆迁中坚持到最后,谁就能得到更多的实惠。拆迁中互相攀比是客观存在的,政策是否一致、拆迁补偿是否公平公正,这是被拆迁人最大的顾虑。拆迁信息的全面公开有效地消除了被拆迁人的担心和顾虑,将公平公正落到了实处。
        (四)拆迁信息公开可以减少拆迁矛盾和冲突
        为快速完成拆迁任务,相关人员往往放弃原则、迁就行事,造成被拆迁人先搬先吃亏的事实,有的被拆迁人即使对安置感到满意也不肯先搬。由于对补偿标准前后能否一致存在怀疑,他们通常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甚至出现争当钉子户的现象,拆迁进度也因此受到制约。拆迁信息公开可以确保被拆迁人的知情权,使被拆迁人充分了解拆迁法规政策和自己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对拆迁行为及安置补偿情况进行监督,增大拆迁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整个拆迁工作的公信力,从而大大减少拆迁中的矛盾,加快拆迁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拆迁信息公开的原则
        拆迁信息公开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真实原则
        拆迁信息公开要真实可信,实事求是。公开的拆迁信息必须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二)平等原则
        拆迁信息面前人人平等。具有平等地位的公民了解和获取拆迁信息时也是平等的。公民个人及其他社会组织都具有平等获取、使用和保护拆迁信息的权利,不应出现只对部分组织或单位公开、只对部分人公开的不平等现象。
        (三)完整原则
        公开的拆迁信息应该是全面完整的,既要公开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也要公开拆迁补偿安置结果;既要公开前期房屋和人口调查情况,也要公开后期拆迁补偿安置情况;既要公开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情况,也要公开非住宅的拆迁补偿情况。全面完整的拆迁信息公开可以彻底打消老百姓的顾虑,将公平、公正的拆迁政策贯彻到底。
        (四)动态原则
        拆迁项目从开始到结束是一个动态过程,拆迁信息公开的内容应随拆迁进程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和变化,应根据整个拆迁过程的进展实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是动态原则的具体体现,拆迁前期、中期、后期公开的信息内容各有不同,有所侧重,特别是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做到签订一批、公开一批,以及时反映拆迁的进程和进度。
        (五)免费原则
        拆迁信息免费获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拆迁信息谋取利益。免费原则一方面使掌握拆迁信息者不能以此谋取利益,另一方面也基于对穷人的特殊保护,避免获得拆迁信息的权利成为富人的特权。
        (六)救济原则
        拆迁信息的获取人认为公开的拆迁信息有误而提出更正要求时,公开拆迁信息的组织应进行核实,确实存在错误要及时纠正后重新公开。拆迁信息获取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救济,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拆迁信息公开的方式
        拆迁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包括公示、查询和听证三种方式。
        (一)公示
        公示是拆迁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进场调查前,拆迁实施单位以宣传材料(或会议、公
告)等形式告知被拆迁人获取公开信息的地点和方式。公告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或动迁人员进驻现场时,设立专栏,公示拆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征收补偿(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操作流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房源信息和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并且在拆迁全过程始终公开这几方面的信息。分户评估(现状调查)信息应在分户评估(现状调查)结果送达后公示。分户补偿(补偿安置)信息和工企单位评估和补偿的信息应在补偿安置协议签约后进行公示。
        (二)查询
        拆迁实施单位建立拆迁信息的电子档案,被拆迁人可申请查询。查询人可以到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查询相关拆迁信息,政府主管部门应按相关规定提供查询人要求查询的相关拆迁信息。查询人可以到拆迁实施单位查询相关拆迁信息,拆迁实施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提供查询人要求查询的相关拆迁信息。拆迁主管部门、拆迁实施单位应提供拆迁信息查询和,查询人可通过查询电话查询相关信息。网络是信息发布与获取最快捷的方式之一。而拆迁信息的发布是其查询的基础,因此应建立拆迁信息查询系统,方便拆迁相关部门、单位和被拆迁人查询相关拆迁信息。
房屋产权证查询
        (三)听证
        建立和完善听证制度,听证要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听证权限、听证实体、听证程序要符合规定。听证应以公开的方式举行,听证过程中当事人的事实和依据及实施的依据、理由应当公开,且应以当事人方便获取、容易理解的方式公开。做好听证会准备,要完整地记录听证过程和听证意见并妥善保存。听证意见要及时处理,听证结果要及时反馈,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社会公开最终采纳听证意见的情况及理由。通过听证会形式,增加公共决策的透明度。
        四、推进拆迁信息公开的途径
        (一)提高对拆迁信息公开的认识
        进一步加强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基层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重视拆迁信息公开工作,自觉做好拆迁信息公开工作。
        (二)细化和明确拆迁信息公开的时间和地点
        对需要公示的拆迁政策法规、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安置结果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根据各项拆迁信息的特点和重要性,应进一步明确各项拆迁信息公示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促进公示的进一步规范,提高公示的效果。各项拆迁信息由于公示时间不同,公示地点也要有所变化。公示地点应按照规定地点公示。在后期现场办公点拆除后,可以转移到社区(村委会)公示。
        (三)突出信息公开的重点和难点
        调查结果和补偿结果是被拆迁人最为关注的信息,因此公示的重点是调查结果公示和补偿结果公示,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按公示要求切实做好。公示的难点一是特殊情况的公示,二是后期疑难问题处理后的公示,三是非住宅的全面公示。对这些难点要认真解决,保持公示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四)加强对拆迁人员的培训
        拆迁信息公开就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看公平,对拆迁人员提出较高的要求。拆迁时若干组齐头并进、许多工作人员同时上阵,难免参差不齐,这就需要加强培训,掌握
政策,统一标准。政府各部门委派的参与动迁的人员应抽调具有较高素质和服务意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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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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