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市消防支队关于开展全民消防素质教育--“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9.06
∙【字 号】榕政办[2006]138号
∙【施行日期】2006.09.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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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州市消防支队关于开展全民消防素质教育--“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06〕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消防支队制定的《关于开展全民消防素质教育--“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六日
关于开展全民消防素质教育--“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
(福州市消防支队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6]191号)精神,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防御火灾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自即日起
至11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消防素质教育“百、千、万”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结合消防宣传“四进”工作,以动员、发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为重点,在全社会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众积极参与”的宣传舆论导向,掀起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的热潮,为建设“平安福州”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消防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政法、宣传、公安、教育、文化、广电、民政、劳动、建设、安监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此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
市消防支队:负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切实发挥主力军和参谋助手的作用,积极献计献策,并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的宣传活动给予指导和协助。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辖区派出所民警深入各社区、农村偏远地区检查防火安全,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派出所绩效考评中。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级教育部门抓好辖区内学校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学校消防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将消防教育开展情况作为学校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各级文化部门对各网吧的消防安全环境和网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市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市公交集团总公司,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通过在公交车上悬挂宣传标语、喷制消防公益广告等宣传形式,让市民走进消防,形成流动的消防宣传阵势。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将消防教育培训纳入各职业技能培训中,作为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让从事易造成火灾事故工种的人员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处理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从源头
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广电集团:与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组织策划大型的宣传活动,捕捉新闻亮点,积极宣传报道各行业、各单位在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应用。
各县(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的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活动期间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内容
1、百座高楼楼宇电视播放消防公益广告,传播消防安全理念。
在我市各大高层建筑的楼宇视频系统开设“福州119消防资讯频道”,实时播放消防安全小常识和逃生自救内容等消防安全讯息,同时根据各高层建筑的疏散特点,详细说明发生火灾时如何在本楼层内迅速逃生,准确判断自身周围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百所学校开展课外消防安全活动,增强学生防火意识。
教育部门要组织人员在学校中开展课外消防知识辅导活动,由各消防大队监督员担任课外辅导员,在大中小学校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常识教育活动,寓教育于娱乐活动中,通过讲解消防常识、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参观消防站、开展消防知识咨询和自查消防隐患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3、百场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地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百姓的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的活动。各项活动的开展要以人民众的消防安全需求为目的,以消防常识普及、自防自救能力的培养为主要内容,以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推广媒介,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舆论氛围,在“119”期间形成高潮。
4、百个社区开设消防宣传专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在社区中设立消防宣传专栏,重点传播消防知识、初起火灾扑救、火场疏散逃生技能、家庭防火灭火常识等,通过固定的宣传阵地,普及消防常识,传播安全理念。
5、百场消防站对外开放,实施“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
各地消防站要向社会开放,要不断增加消防站、消防教育基地的开放频次,努力完善针对性、知识性强的活动内容和互动性、感染力强的宣传形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6、千部公交车传播消防知识,形成流动宣传声势。
通过在公交车上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在公交车身喷制消防公益广告或印制消防知识宣传小手册发放到公共汽车上,让乘客在乘车的同时感受消防文化,学习消防知识,形成流动的消防宣传声势。
7、千家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开展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和灭火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有关主管部门应督促和检查所属的大型公众聚集场所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有关要求,依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原则,自查场所内存在的火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确保消防安全,创建和谐、安全的消防环境。同时应结合实际,制定所属单位(场所)的疏散逃生预案,组织员工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疏散
逃生演练,提高火灾的现场应急和疏散逃生能力,掌握逃生自救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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