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苏州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04.02.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04.0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如何开网吧
正文
苏州市文广局、工商局、市公安局、电信分公司、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市文明办、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是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市文广局、苏州工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和有关规定,坚持从严审批、从严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网吧过多过滥、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的势头有所遏制,经营秩序趋于规范。但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尚未根本消除,仍时有发生,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黑网吧已成为社会公害,人民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为贯彻落实《条例》,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广大人民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决定于2004年3月至8月在全市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坚决取缔无证照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房、电子阅览室等名义变相经营的网吧行为;严厉查处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
  从专项整治之日起,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行为。文化行政部门对累计 2 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 3 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分别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
  要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中学、小学校园周围 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行政部门要对大专院校校园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加强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措施,加强对学校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公安机关要依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三、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黑网吧”、电脑房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照《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文化行政部门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将结果抄送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
  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将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提供者名单,通知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接入服务的,报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情信息等违法行为。要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对于擅自停止、干扰破坏网吧安全技术措施运行的违法行
为要依法从严予以查处。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全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一并进行。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文广、工商、公安、教育、电信等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任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制订具体的实施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10日至8月1日)。8月1日前,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责任是否落实,众是否满意。对敷衍失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要追究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要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深入检查《条例》执行情况,大力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市场主体资格;依照《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和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电脑房等无证照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严格校纪校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文明办、法制办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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