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书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它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不分级。会计证的考试是由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该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地自行编制教材及安排考试时间的政策.该证书两年年检一次。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前两门为理论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报名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报名时间:全国各省有所差异,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集中在前一年的11月份到当年的4月份,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集中在6-9月份。湖北省上半年:6月2日、3日、9日、10日、16日、17日;下半年:11月10日、11日、17日、18日、24日、25日。
报名费用:湖北省:全省统一考务费。基础和职业道德是每科45元,电算化60元。
报考手续:1.现场报名,报名现场应配备可直接读取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存储信息功能的设备、采集考生影像的设备和采集考生指纹信息的设备等,增强考生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加强对考生信息的审核程序;2.网上报名,应在网上报名页面上告知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具备网上申请、图片数据上传、网上审核、在线支付、准考证下载打印等功能。同时,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程序,采取现场复核考生身份信息、现场采集考生指纹信息、现场核对考生影像等有效方式
核实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
会计职称考试分为三种: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每年考试一次,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二.初级会计职称。
简介:又叫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助理会计师。级别代码是2,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2.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3小时),分两个半天进行考试。
报名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高中以上学历。
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
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题型:一般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分析,综合或简答,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成绩管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考生必须在一年内通过两门考试。
证书办理:每年成绩下发后,当地财政局和人事局会公布办理相关证件时间,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去办理即可,一般在8月下旬到九月下旬左右。领证时请携带本人准考证、一寸和二寸免冠近照各一张。各地具体情况以当地财政局或者人事局的通知为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三.中级会计职称
简介: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会计师指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经考核取得证书、可以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有关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方面业务的会计人员。考试级别代码是1,该证书在全国范围两年内有效。
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
报名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以上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报名条件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
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准考证:通常考试报名时,会发给领取准考证的凭据,上面写明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通常考前一个月左右(详情请留意本网考试资讯),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时,还会发给印有考场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的小条。建议考生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相关凭据(和毕业证、会计证放在一起,就不易丢失),提前熟悉准考证上的各项要求和考场所在位置,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最好一直保留到成绩查询和领取合格证之时。
考试时间:2013年考试时间:2013年10月26、27日。(以当年公布的报名、考试时间为准) 10月26日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10月27日9:00—11:30 经济法
成绩管理:以二年为一个周期,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证书办理:1.成绩通知单(任意一科就行,没有打的考生可以去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打印)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3.考生本人
的身份证原件;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5.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
中级考试免考条件:
(一)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有价值的经验,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二)破格申报中级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高级会计职称
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报名时间:5月中下旬--6月中旬报名。(以当地财政部门通知为准)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为9月初举行,具体时间以当年考试时间为准。
合格标准: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报注会要求大专学历,报注税的条件与会计中级基本相当,即大专五年,本年四科。注会的报名时间是每年的4-5月,考试时间是9月;注税的报名时间是每年的12月,考试时间是次年的6月。
注册税务师:考财务成本管理,税法,经济法,会计,审计。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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